***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工作主线,强力推进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协调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今年以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全面启用。 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总投资*万元,建筑面积9900平方米,是一处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的现代综合服务中心,于今年7月份正式全面投入使用。完善的配套设施,规范的服务内容,使我县的公共服务能力更上新水平。 服务中心设置有社会保险征缴大厅、公共服务大厅、培训大厅,以及现场招聘区、信息发布区等功能区域。承担着全县社保基金的征缴、稽核、审计和离退休人员的发放,下岗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民工的转移就业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及行政执法服务等任务。服务中心的全面启用,实现了以上各项人社业务的"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今年以来,通过"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万人就业援助月"、联百乡包千村"行动、人才初始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强力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培训各类人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1. 企业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到了*人,较去年同比增加*人,实际缴费职工人数达到*人,较去年同比增加*。参保覆盖率达*以上。 今年4月份,对全县*名退休(职)人员和*名建国前老工人养老金待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企业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增资*,人均养老金达到*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九连涨。 2.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自今年6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实现了全市"社保卡一卡通",即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市级定点联网医院直接联网结算,只需缴纳个人负担部分,统筹基金负担部分由定点医院垫付。同时,新办法对医保费的缴纳和住院报销比例都做了调整:在职人员单位缴纳比例由6%提高到7%;在职人员大额医疗救助金由个人每月缴纳5元调整为单位和个人各缴纳5元;报销比例比原先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实行,适应了现代信息化建设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标志着我县医疗保险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3. 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今年1月起,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 4. 县直全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顺利完成县直行政、全额事业单位中所有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的参保工作。 (四)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1. 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介场所.家,其中乡镇(街道办)人社所.家;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专项检查,涉及全县国有企业.家;开展企业薪酬情况调查,涉及各类企业.家,职工.余人,发放调查情况表.余份。 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成效显著。 (五)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申报示范推广项目1个,引进外国专家1人;完成了事业单位统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完成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机关工勤和参考工勤年度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