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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毛泽东的宪法思想


  (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摘 要】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飞跃,他的法治思想是其思想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宪法思想更是影响深远,认识和了解毛泽东宪法思想的发展与内容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本文意从理论来源、历史发展、主要内容及特点和理论意义这四个方面来展开对毛泽东宪法思想理论的探究,着重探寻其中的优秀法治理论成果对于今天我国法治建设的深远意义。
  【关键词】毛泽东;宪法思想;依法治国
  毛泽东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了,对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带领我国人民创建法制建设新时代。他所提出的重要法律思想及原则,指导着建国初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我国重要的几部宪法性法律均由他起草,探索其独特的历史与理论光辉,对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毛泽东宪法思想的理论来源
  (一)中国传统文化影响
  毛泽东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涉猎范围甚广,他一直强调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的重要性,善于从中汲取营养的毛泽东将传统法律文化运用到了自己的宪法思想体系中,主要包括民本思想和法家主张这两个方面。
  传统儒学中的民本思想是毛泽东的宪法思想形成的一个重要来源。从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到魏征的"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毛泽东将其与马克思主义中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相契合,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同时,战国时期法家推行的"以法治国"理念也在他的宪法思想中得以体现,法家注重法律制度的建设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其中"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主张就受到了毛泽东的重视,重视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
  (二)西方法治思想启迪
  作为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法治观对毛泽东的影响甚深。他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階级专政的理论结合中国具体实际,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人民民主专政。同时,喜好博览群书的毛泽东,对于资本主义优秀文化的学习亦是他宪法思想体系的来源之一。他主张借鉴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思想,"在1954年起草宪法草案时就曾经说过:‘我们是以自己为主,也参考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中的好东西。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我们对资产阶级民主不能一笔抹杀,说他们的宪法在历史上没有地位。" i
  二、毛泽东宪法思想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主要内容
  1、宪法的地位
  毛泽东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以走。" ii的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它们是我国宪政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制定都以宪法为大纲且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每个人均以此为最高与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2、宪法的制定
  在立宪方面,毛泽东主张在方法和内容上都要采取社会主义原则和民主原则。法律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社会主义宪法的制定只能从中国具体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特点出发,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以法的形式确立下来。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中明确回答了宪政就是民主的政治,其核心就是人民掌握立法权和立宪权,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集中制给予广大百姓参与国家大事的权利,让群众来监督政府,使得立法程序的公开化和民主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纲》就是这样产生的"1954年3月23日,他代表中央提出了宪法草案,接着在北京的17个讨论组,全国的58个小组,8万余人的讨论中得到了认可。最终在1954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1097名代表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才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iii
  (二)思想特点
  1、坚持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的精髓同样体现在毛泽东的宪法思想中。毛泽东以马克思唯物主义法治观为理论指导,立法坚持实事求是,法律的制定从实际现实出发,去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他要求立法工作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他说:"必须通过从人民群众中来的方法,通过系统的周密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作历史的考察,才能找出客观事物所固有的而不是人们主观臆造的规律,才能制定适合情况的各种条例。" iv
  2、重视民主法治
  从我国宪法的制定、颁布到实施,无处不体现着毛泽东对于民主的重视。"他所倡言建立的社会主义法制,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左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每一个环节。" v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采集意见建议,到将人民民主专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写入宪法,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起始点得到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让社会主义法治得以实现。
  三、毛泽东宪法思想的当代意义
  中共中央一直对依法治国的主题给予高度重视,"依法治国"的口号自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被写入宪法,上升为宪法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党和国家治理的基本方针和行动指南。现如今,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毛泽东的宪法思想,必然为我国依法治国的建设提供宝贵的指导。
  (一)坚定立法原则,实现有法可依
  2010年底,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基本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在取得这一重大成就的同时,当代中央领导集体和立法机构一方面必须继续坚持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这两大立法原则。在立法过程中,清楚正确地认识和把握现阶段我国的具体国情,充分考虑立法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循序渐进地发展。同时,要做到公正公开地向社会民众征求意见,广泛听取民意,
  (二)树立法律权威,实现有法必依
  对于现在违法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权利得不到保障的事实,"毛泽东曾说过:‘一定要守法,不要破坏革命的法制。法律是上层建筑。我们的法律,是劳动人民自己制定的。" vi因此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是十分必要的,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学法、普法的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尊重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执法者应以身作则,在处理违法事件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公正司法,执法必严
  十八届四中全会特别强调了司法体制的改革,面对如今司法不公及腐败的现象的层出不穷,执法必严要求人们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特别是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应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执法权和司法权。对于司法人员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做到将法制公平透明化。
  注释:
  i 陈莹. 毛泽东法治思想研究[D].渤海大学,2014. 第17页
  ii 陈金全.新中国法律思想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9月.第53页
  iii 陈莹. 毛泽东法治思想研究[D].渤海大学,2014. 25页
  iv 陈莹. 毛泽东法治思想研究[D].渤海大学,2014.第23页
  v 陈金全.新中国法律思想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9月.第57页
  vi 汪铁民.毛泽东与新中国的法制建设[J].中国人大,2013,第25页
  【参考文献】
  [1]陈金全.新中国法律思想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
  [2]汪铁民.毛泽东与新中国的法制建设[J].中国人大,2013,
  [3]陈莹. 毛泽东法治思想研究[D].渤海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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