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价值就是普遍适用这个世界的价值,是人类文化中的共性。凡是相容于文明特质的文化其中必然包含普世价值。 正义,公道,宽容,尊重,和平,互助,自由,人权,法治,民主皆是人类社会文化中的共性,是每个正常思维理性的人所向往的。普世价值超越了国家、民族、宗教,不管是什么国家、什么民族、什么宗教,都可以适用。承认和接受普世价值,是正常的国家、民族、宗教;反对和拒绝普世价值,是不正常的国家、民族、宗教。 只要是个人,就应该享有普世价值,如人权,就是作为人应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生命权、自由权等。反对普世价值,反对人权,就是反人性、反人类,就是侵犯和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和自由权。反对普世价值,反对人权,也是反对自己、作践自己,不把自己当人看,认为自己不配享有生命权、自由权、人格权等。 人权和自由,是个人层面的;宪政、民主、法治,是制度层面的。没有宪政、民主、法治等这些制度方面的保障,人权、自由等这些个人层面的内容就会落空,可以说,宪政、民主和法治是手段,人权和自由是目的。如果不以保障人权和自由为宗旨,那么民主和法治不过是空口号。 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都实现了宪政民主和法治,国民的权利和自由有了制度保障。只有少部分国家仍然没有建立宪政民主和法治,国民的权利和自由没有制度保障。正是缺乏这种制度保障,这些国家的国民,其权利和自由屡遭侵犯。为此,这些国家的政府也常遭到国际社会的批评。 人权高于主权,主权源于人权。国民为了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有保障,就把部分权利授予国家,这才有了主权。主权即国家权力,其宗旨是保障国民的权利和自由,如果违背了这一宗旨,国民就有权将其收回。主权不能作为侵犯人权的挡箭牌,否则,主权就会失去合法性。 普世价值是一种人类文明,反对和拒绝普世价值,就是反对和拒绝人类文明。反对和拒绝普世价值的国家和个人,也就等于是把自己拒绝在人类文明之外。侵犯和剥夺国民的权利和自由,是践踏人权,也是践踏人类文明。对此,国际社会应予谴责,以维护人类的文明和尊严。 对于个人而言,普世价值就是让每个人做有尊严的人;对于国家来说,普世价值就是让国家成为正常国家和文明国家。如果国民享受不到普世价值,就只能为奴,不能堂堂正正地做人。如果一个国家反对和拒绝普世价值,那么这个国家就是非正常国家,就是野蛮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