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这是一片死者比生者还多的居住地,死者生活在生者的物质世界里,也生活在生者的精神世界里。弗朗西斯·费伦出生于这片土地、成长于这片土地。然而,1901年,他在罢工中不小心打死了工贼,为了逃避警察的追捕,第一次离家出走;1916年,他又不小心摔死了幼儿,为了逃避良心的谴责,第二次离家出走,并与一个叫海伦的流浪女过起穷困潦倒、相濡以沫的同居生活。22年后,他回到自己的家乡,回想起过去的人和事。他想平安地度过余生,不料因救另一个流浪汉又打死了人…… 【作品选录】 一辆旧卡车沿着逶迤绵延的道路哐啷哐啷地向山上的圣阿格尼斯墓地驶去。坐在卡车后部的弗朗西斯·费伦忽然意识到,在这一带定居的人中,死者比生者更多。卡车向前移动着,突然陷入了林立的纪念碑和墓碑的包围之中。这些碑石大同小异,巨大无比,警惕地监护着拥有特权的死者。卡车继续向前驶去,全部是特权者的葬地清晰可见。车子已进入面积达几英亩的真正受人敬重的死者的墓地: 这儿长眠着威名赫赫的男男女女和各行各业的首领,他们不戴首饰,不穿毛皮,没有车马和高级轿车,然而他们安葬得体面、堂皇,宏伟的拱顶墓穴犹如天国的保险箱或雅典卫城的部分建筑。啊,对啦,过了这儿,前面自然也安葬着芸芸众生,他们一排排躺在简朴的墓石和十字架下面。费伦家族的栖身之地便在这里。 卡车载着弗朗西斯渐渐驶近他父母的坟地。他母亲在墓穴中不安地抽搐着,他父亲则点起烟斗,一边暗笑妻子的不自在,一边从自己的一方土地下向外打量儿子,察看他打自己在火车事故中丧生以来究竟发生了多大变化。 弗朗西斯父亲抽的烟是用野草根做的。这些野草是因周期性侵袭墓地的干旱而枯死的。他把草根装在口袋里,让它们干透,干得一碰即碎,再用手指碾碎装进烟斗。他母亲则用死去的蒲公英和其他长根野草作原料编织十字架。她编织时小心翼翼。为了使野草不致折断,她都在植物刚刚死去、绿色尚未褪尽之时着手加工,然后贪婪地一口咽下肚去。 "瞧那座坟,"弗朗西斯对伙伴说。"够意思的吧?那是亚瑟·梯·格罗根的墓。我小时候在奥尔巴尼常见到他。全城的电都属他所有。" "现在他手中可没有多少电了。"鲁迪说。 "可别那么说,"弗朗西斯说。"他们这一帮子人抓到一样好的东西便不肯松手。" 亚瑟·梯·格罗根在仿造的巴台农神庙中不安地翻动着。他的遗骸由于弗朗西斯回忆起久远以前的一个重要日子而熠熠发光。卡车继续向着山顶驶去。 "法雷尔。"路旁的一块墓碑上这样写着。另一块上则刻着"肯尼迪"三个字。其他的姓氏还有: 多尔蒂、墨西莱尼、布罗尼尔、麦克多纳、马洛恩、德怀尔和沃尔什等等。有两块不大的墓碑上刻着: 费伦。 弗朗西斯一看见这两块墓碑便把目光朝别处移去,唯恐他那个刚出生不久便死去的儿子杰拉尔德躺在其中的一块底下。自从他不留神让儿子从尿布包中掉到地上夭亡那天起,他一直没有正视过杰拉尔德的墓碑。今天他也不想面对儿子。他故意避开费伦家族的墓碑,心里把它们当作另一姓费伦的家族。他这样倒是做对了。这两个墓穴里躺着身强力壮的费伦两兄弟,他们都是运河上的船员,两人在一八八四年被人用同一个威士忌酒瓶扎伤在沃特弗利特的布莱克—拉加酒吧前,然后又被推入伊利运河,用长木棍捅到水底淹死。兄弟俩打量着弗朗西斯,只见他穿着破旧不堪的棕色斜纹布上衣,宽松肥大的黑色裤子,以及肮脏的救火队员蓝衬衫。两人对弗朗西斯产生了一种亲近之感,尽管他们之间毫无血缘关系。他脚上的鞋破破烂烂,和兄弟俩在人间最后一天穿的笨重的工作鞋一模一样。他们俩又从弗朗西斯的脸上看到了他们所熟悉的酒精中毒所引起的色斑。两人在坟茔中脸上也起了这类色斑。曾记得,那天兄弟俩喝得酩酊大醉,浑身无力,残忍的默金斯将他们两人先后杀死,夺走了他们手中的全部金钱——四角八分。"我们是为几个子儿才送命的。"当弗朗西斯坐在卡车后部打他们身旁急驰而过时,他俩用烂醉如泥的声调轻轻地对他这样说。弗朗西斯凝视着天上飘过的朵朵白云,心中不禁鼓起了勇气。这时正值午前时分,云块把天空点缀得分外妖娆。太阳的热气使弗朗西斯感到自己身上热血奔流,并给了他力量;他把这看作上苍赐给自己的一份礼物。 那工贼是弗朗西斯·费伦杀死的第一个人。此人叫哈罗德·艾伦,是个单身汉,出生于马萨诸塞州伍斯特市,系临时工独立协会会员。此人是苏格兰和爱尔兰人的后裔,当年二十九岁,上过两年大学,是西班牙美国战争时的老兵,可从来未打过仗。后来当上了房屋油漆工,四处找活干,最后在奥尔巴尼找了份破坏罢工的差使。此时此刻,他正坐在公共汽车上,与弗朗西斯只隔开一条过道。他身穿长长的黑色上衣,头戴电车司机的便帽。 你干吗杀死我?哈罗德·艾伦的眼神向弗朗西斯提出了这个问题。 "不是故意要打死你。"弗朗西斯说。 你朝我扔马铃薯一般大的石头,打碎我的脑壳,就是因为这个么?我的脑浆四溅,就这样送了命。 "你活该如此。工贼都是自作自受,我那样做得对。" 那么,你一点也不感到后悔。 "你们这些杂种抢去了我们的饭碗,使我们无法养家口。你们算得上人吗?" 这自然是奇怪的逻辑,因为你自己不仅那年夏天抛弃了家庭,而且从此以后,每逢春、夏两季,棒球季节一到,便弃家而去。到了一九一六年,你不是永久地抛弃了自己的家庭吗?据我了解,此后二十二年中,你连一次也没有回过家。 "事出有因嘛。都是因为那块石头。士兵们会开枪将我打死的。我非得去打球不可——我就是干打球的。可后来我不小心将幼小的儿子掉在地上,他死啦,我无法面对这一现实。" 胆小鬼,才临阵逃跑。 "弗朗西斯可不是什么胆小鬼,他自有理由,这些理由还充足得很呢。" 你找不到重要的论据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我找得到论据,"弗朗西斯喊出声来。"我有论据。" 奥斯卡对着酒吧的话筒唱开了。他的声音洪亮,显然没有因饮酒多年而使声音失控。歌声把时光倒转到草地音乐会的时代。他的声音在美国人听来就像乔尔生或摩顿·道尼的歌声一样熟悉。弗朗西斯虽然很少听收音机,早年或眼下连一只收音机也买不起,但他仍能记起自己在纽约的社交集会中听到过这歌声,记得它那高音和震音,这歌声对一切耳闻者都像一首赞美诗,给他们带来无尽的欢乐。弗朗西斯虽然已经多年不曾听到这歌声,但现在仍有这种感觉。不仅如此,流浪者阔佬和酒吧招待们都聚精会神地倾听他唱,这就足以证明这个醉汉并未死去,也不是正在死去,他还活着,正在给有声有色的一生增添最后的华章。还有,还有……他作为一个残疾人在这儿出现,用络腮胡子来伪装自己,他的眼睛衰老而倦怠。弗朗西斯从这一切中看到了生活给一个亲兄弟带来的创伤。尽管他取得过巨大的成功,然而生活对他来说仍然是一个并未实现的诺言,一个现在和将来都永远无法实现的诺言。他眼下唱着一首老歌,一首不是因为年代久远,而是因为反复歌唱而变得古老的歌。这首歌已经唱旧、唱老了。 这一领悟使弗朗西斯心里产生了一种冲动: 应当坦白承认自己过去违反过自然规律、道德规范和民事法规的一切举动,应该无情地审察和揭露自己品格中的每一点不足,不管那是多么地微不足道。奥斯卡,是什么东西使你落伍的呢?你愿意原原本本地把一切告诉我们吗?你知道吗?造成我落伍的根源不是杰拉尔德,不是饮酒,也不是打棒球,实际上也不是我母亲之故。是什么东西出了故障,奥斯卡?怎么谁都没有为我们找出排除故障的法子的呢? 奥斯卡唱起了第二支歌,歌声自然、流畅。在弗朗西斯听来,他的才能简直使自己望而生畏。奥斯卡是那么才华横溢,然而,在生活中却一败涂地,这不啻是一个难解之谜。一个人怎么会具有如此的才干,而才干却又全然无益于他的一生呢?弗朗西斯回想起了自己的过去,在记忆中变得淡漠了的充满阳光的日子里,自己也曾在球场上一显身手: 每击一棒,自己都能紧追棒球,朝前奔走,犹如老鹰追小鸡似地,追着棒球奔跑;每一次抽杀,他都能控制住球的速度,不管球与他并行滚动,或者从草地上飘忽不定地直朝他飞过来。他会用戴手套的手给球一记曲线猛扣,在此同时,不管他在跑动中还是跌倒在地,他便开始用右手抽杀,用那像凶鹰捕捉小鸡的利爪似的手套,把球击向第一或第二垒,或者滚向它该去的地方,这样,你便被淘汰,伙计,你便被淘汰。弗朗西斯·费伦跑垒速度奇快,任何人做他的对手,准被他"淘汰出局",他简直是一架该死的打棒球机器,跑垒的速度谁都比不上。 "听到了,"钢琴手约说着,弹起了《他是我的伙伴》的几个小节合唱曲。海伦莞尔一笑,站起身,带着适合于她重新进入音乐界的举止和自恃朝舞台走去。她本不该离开音乐世界的,是啊,你干吗一度离开呢,海伦?她跨上三级台阶,来到舞台。熟识的和音催促着她,这和音似乎永远能给她带来欢乐。不仅仅这支歌的和音,整个这一时代的歌曲和音,三十年、四十年来所有的歌曲的和音都给她带来欢乐,因为这些歌曲赞美爱情的多姿多彩,赞美忠诚,赞美友谊,赞美家庭,赞美乡村和大自然。轻浮的萨尔放荡不羁,可是她不也是规规矩矩的吗?玛丽在一个圣诞节的早晨由天堂送来人间。她是个好伙伴,她的爱情至今长留在人间。那新刈的稻草,银色的月光,家中壁炉里的熊熊炭火,这些歌曲都是海伦精神上的神殿。她从幼年开始便唱这一类歌曲,它们像她青年时代努力背诵的古典名著一样,一直留在她的记忆中。因为这些歌曲直接地、朴素地而不是抽象地向她倾诉了自己一度希望攀登的美的艺术高峰,这些歌曲的内容是日常生活中的感情和灵性。淡淡的月亮将在空中升起,照耀我俩相连的心。我的心已被偷走,我心爱的情人,让我们不要分离,噢,爱情,甜蜜的爱情,噢,炽热的爱情——歌中这样唱道——你是我的,我是你的,永远如此,天天如此。你使我不再是那个昔日的姑娘,我的希望已经破灭。用微笑来打发我吧,可你要记得: 你正在夺去我生活中的阳光。 爱情。 一阵强烈的怜悯之情在海伦心中升起。弗朗西斯,噢,一个哀伤的人,是她最后一个伟大的恋人,可他却并不完全属于她一人。海伦一生之中在与自己的诸多情人交往中充满了忧伤。她的第一个恋人使她多年中一直置于他炽热的怀抱,然而后来他抛弃了她。她从幸福的顶峰跌落下来,跌落下来,直至心中的希望破灭。绝望中的海伦与弗朗西斯邂逅相遇。她踏上台阶走向金笼酒吧舞台的话筒前时,耳边响着钢琴演奏声。这时海伦身上无法忍受的记忆和不可抑制的喜悦冲开了闸门,得到了总爆发。 她一点也不感到紧张,谢谢啦,因为她是一位职业歌手。她在教堂里,在音乐晚会上,在婚礼上,甚至为伍尔沃思百货公司销售唱片或每晚在电台对着全市的听众演唱时,从未怯过场。奥斯卡·列欧,通过电波为美国人演唱的可不是你一个人。今天海伦的机会来了,她一点也不紧张。 但是,她是……不错,她是……一位内心一片混乱的姑娘。她感到悲喜交集,也不知道在随后几分钟里,究竟将是哪一种感情支配自己。 "海伦姓什么?"奥斯卡问。 "阿彻尔,"弗朗西斯说。"海伦·阿彻尔。" "嗨,"鲁迪说,"你刚才怎么对我说她没有姓啊?" "因为不管别人跟你说什么都毫无关系,"弗朗西斯说。"现在闭上嘴听吧。" "现在由一位真正的老演员,"奥斯卡对着酒吧间的话筒说。"可爱的海伦·阿彻尔小姐演唱一两首歌为大家助兴。" 接着,海伦身穿破旧的黑色外衣——外衣罩着更为破旧不堪的衬衣和裙子——一双细腿支着肿瘤似的大肚子(好像她已有五个月身孕似的),她那肚子碰到了话筒的金属支架——出现在观众面前。她大胆地将这种展示女人的灾难的形象摆出来,清醒地意识到这一形象的三围尺寸,随即颇有风度地拉了拉头上的贝雷帽,将其扯向额角,盖住一只眼睛。她稳稳地抓住话筒,这一动作推迟了失败的到来,至少将其推迟到一曲终了,她唱起了《他是我的伙伴》。这实则是一段小曲,歌曲短小,跳跃性强。海伦演唱时充满着激情和智慧,脑袋微倾,眼珠骨碌碌打转,手腕缓缓一扭,这一切都反映了她为自己的美德感到骄傲。 他虽是个硬汉,她唱道,但是他的爱情没有半点虚假。他不是愿意和她共花最后一元钱吗?嗨,没有哪个亿万富翁可以抓住海伦的心。她宁愿与她那每周只挣十五美元的男子呆在一起。噢,弗朗西斯,如果你一星期能挣十五美元的话。 要是你能够的话。 掌声热烈而持久,给海伦以很大鼓舞,于是她又唱起了《我的男人》。这支歌是范妮·布莱斯拿手的感伤恋歌,也是海伦·摩根的拿手节目。两个海伦。噢,海伦,你曾在电台演唱,可是那于你又有什么好处呢?你才华横溢,受过教育,可是却不能登上艺术的顶峰,这是怎么一种命运啊?你是个天生的歌星,许多人都这样说。然而,登上顶峰的是别人,你则被撇在了后头,抱憾终身。他们既没有才能,也未受过教育,根本不配登上艺术顶峰,然而他们毕竟登上去了。你则不然,你学会了羡慕他们。瞧你那个高中同学卡拉,她连调子都唱不准,可她却与艾迪·康特合作拍了一部电影;还有那个来自伍尔沃思百货公司的艾德娜,只唱过几回,却也在科尔·波特导演的百老汇节目中参加演唱,因为她学会了扭屁股。可是,啊,运气好的还数海伦,卡拉驾车时从悬崖上冲了下去,艾德娜在她情人的浴缸里割破自己的手腕,鲜血直流,直至死去。而海伦却笑在最后。海伦此刻正在台上演唱。尽管生活中她历尽了千辛万苦,可她的歌声多么动听。瞧那些衣冠楚楚的听众,她吐出的每一个音符都使他们失魂落魄。 海伦闭上眼睛,泪水情不自禁地涌了出来。她闹不清自己是欣喜若狂还是满腹忧伤。猛然间,这两种感情汇合在一起,不再有多大区别,因为悲伤也好,快乐也好;快乐也罢,悲伤也罢,海伦的生活一直没有任何变化。噢,她的心上人,她是多么地爱你。你无法想象。可怜的姑娘,现在已陷入了绝望之中。要是她离你而去,终有一天她会跪着回来求你。她属于你。永世不变。 噢,滚滚雷声!雷鸣般的掌声!高雅的听众站起来为海伦鼓掌,这种情况上一次发生在什么时候?再来一个,再来一个,他们连连叫喊,她不禁失声哭了起来。她这是为幸福而哭泣,还是为失去的一切哭泣呢?望着这一场面,弗朗西斯和皮·威也不免落下泪来。听众还在一个劲儿地喊再来一个,再来一个,但是海伦轻盈地向后退去,走下那三级台阶,自豪地朝弗朗西斯走去。她高昂着头,脸上挂满泪水。她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于是大家都可以知道她所唱的男人就是他,如果起初他们一起进来时你还没有注意到的话。他就是她的心上人。 "法国东西妙不可言,"她对他说。这时,他由于喝了不少酒,心中充满着欢愉与期待,态度也自在多了。他全神贯注地听着她讲。"你知道埃及的圣安东尼吗,弗朗西斯?他与你有着同样的信仰;这种信仰我也有,但并不笃信。我谈到他,是因为他受了肉体的诱惑;我也谈到我的诗人,他把我吓了一大跳,因为,他看到了女人身上那些男人不该看到的部位。我的诗人已死了三十年了,但他在我身上,仍然看到这样的形象: 一个关在笼子里的女人,正在用牙齿撕碎一只活生生的兔子。够了,她的主人说,你不该把得来之食一天就吃光;说着,他就伸手从她嘴里夺下了兔子,让兔子肠子从她的牙齿间挂下来。但她仍没有吃饱,而只是尝到了一点味道,因而更吊胃口。噢,小弗朗西斯,我的兔子,你一定不要怕我。我决不会撕碎你,决不会让你可爱的肠子从我的牙齿间挂下来。漂亮的弗朗西斯啊,在你身上有着多少可爱的优良品质啊!漂亮的年轻人啊,我是多么需要你。请别说我坏话。别说卡特里娜生性淫荡。你得知道,我是安东尼;你在我家里,在我厨房里,在我园子里,在我树丛里,因为你可爱,我受不住魔鬼的诱惑。亲爱的弗朗西斯,我赤身裸体时,你把我抱在怀里。" "我可不能让你不穿衣服走到街上去,"弗朗西斯说。"你会被抓起来的。" "我知道,你是不会让我那样出去的,"卡特里娜说。"所以我才敢那么做。但我不知道那样做的结果会怎么样。我不知道有什么力量可让我抵抗这种诱惑,而这种诱惑又是我故意招引来的。我只知道,我千百倍地爱,但又不应该爱,因为这是娼妓的行为。我的诗人说,关在笼子里,嘴里咬着兔子的女人,才是现实生活真实而又可怕的写照,而不是为无法实现的希望而高声哀悼的女人……死了,完完全全的死了,多么可悲啊!当然,你得知道,我没有死。我只是一个女人,作茧自缚,既爱上一个漂亮的男人,又受制于旧道德的约束;他称之为神圣的东西,我称之为堂皇的监狱。安东尼做了修士,我也曾想去做修女,以挫败我的敌人。但我丈夫爱我,我也爱他。而我俩又同样爱我们的后代。你看,我们的家庭关系,比任何其他关系更崇高。我们这一家,受人尊敬,成就卓著,虽有创伤但已愈合,并给人留下了甜蜜的回忆。我们渴望抚爱,渴望生活在一起。没有这一切,我们就没法活下去。然而,你就在我面前,我梦里也见到你,渴望你给我快乐。这种快乐你是说不出口的;也渴望你给我欢愉,这种欢愉不是你年轻的头脑所能想象的。我渴望朗斯小姐所获得的那种欢乐。她追求医生,就像我追求着我那尚未成熟的年轻人——阿伯山上我那漂亮的阿多尼斯。朗斯小姐崇拜医生们的所作所为,崇拜他们的为人。他们围裙上的血迹,是他们在手术室里获得成功的奖章;她拥抱这血迹斑斑的围裙,就像我拥抱你那漂亮而又肮脏的头颈,理解你因年幼无知而在眼神里不断流露出来的痛苦。你相信有上帝吗,弗朗西斯?当然,你是相信的,我也相信;我也相信他爱我,上了天堂后他也会爱护我,我也会一样爱护他。上帝以自己的想象创造了我,那为什么我不应该相信上帝也是一个无知的巨人,爱我这样的人,爱我这个引诱儿童的女人,爱我这个关在笼子里的动物,嘴里含着血和肠,拥抱自己那血迹斑斑的围裙,然后跪在圣坛前,装出伪君子忏悔的模样。当我把你从树上叫下来时,弗朗西斯,你有没有梦想过,你会进入我所生活的世界?假如我闭上眼睛,你愿意吻我吗?假如我昏过去,你肯不肯解开我上衣的纽扣,让我爽快地透透气?" (郭建中、林珍珍 译) 注释: 乔尔生指艾尔·乔尔生,美国喜剧演员、歌唱家。 范妮·布莱斯(1891—1951),美国歌舞演员,20世纪二三十年代百老汇最著名的明星之一。 埃及圣安东尼(251—356),隐居在埃及沙漠中的基督徒,是最早提倡禁欲主义的人。 【赏析】 流浪汉的故事,从来都不是一个新鲜的题材。早在16世纪中叶,像《小癞子》这样的"流浪汉小说"就已经出现于西班牙文坛。 《铁草》也是一部讲述流浪汉故事的小说。开始时,不被人看好,先后被退稿13次。后来在贝娄推荐下,一举成名,并获1984年普利策奖和全国书评界奖,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不朽之作"。那么,这本流浪汉小说有什么迷人之处呢? 《铁草》讲述了一个被抛弃的人,一个逃避自己内心的愧疚和过去的失误的人,与命运搏斗失败后,仍旧维护个人尊严和人性完整的故事。《纽约时报》书评称《铁草》是"一首对人类命运的不可思议的奇妙的幻想曲"。 谱成这首不可思议的幻想曲的方法,即"实验现实主义","一、 对艺术真实作出不同的理解;二、 在表现作者所理解的艺术真实时采用现代派的一些新手法",很多人认为此书荣获桂冠的原因正在于此。作者像个手段高明的厨师,运用了多种多样的艺术手法,把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做成了一道口味独特的大杂烩,里面有流浪汉小说的方式、典型人物的塑造、典型环境的刻画、魔幻现实主义、鬼魂的出没、意识流、抒情、黑色幽默等等,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现实主义风格,集中而生动地表现出人物清醒的、半清醒的、梦幻的等各个层次的心理活动,创造出一个平凡而又神奇的世界。 《铁草》具有鲜明的流浪汉小说的特征,又不同于传统的流浪汉小说。一般的流浪汉小说的主人公要么是那些历经千辛万苦在残酷的社会里学会了不择手段出人头地的"小癞子"们和冒险家们,要么是一些不愁衣食、自我放逐、寻找至美的"浮士德"们,要么是那些生性正直善良、厌恶礼法文明、向往自由民主的真诚的哈克贝利·芬们,要么是那些改朝换代时不知所终的迷惘者,而鲜有像《铁草》里那样的流浪汉。他们出身普通人家,生性善良,如果不是因为命运里的偶然,也许一生都会呆在出生的地方,他们有与生俱来的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和求生的欲望,他们也曾经在人生的舞台上纵横驰骋,赢得金钱、鲜花、荣誉和掌声: 弗朗西斯曾经是本市棒球场上数一数二的高手;奥斯卡曾经在音乐电台上横溢才华;海伦曾经就读高等学府,一心向往崇高的艺术生涯……他们既不是高不可攀的英雄,也不是终日战战兢兢、人人都可以踩上一脚的受气包,更不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孩子,他们就像是生活中的你、我、他,就像那遍布美国东部和西部的茎秆挺直坚硬的高高的铁草,如今他们风光不再,只剩下对过去的美好回忆和满怀的忧伤及对未来渺茫然而不灭的希冀,"去一个地方,那是个温暖的地方,是个永远不必再为了什么人或者天气而逃避的地方"。 《铁草》的情节迥异于传统的情节编排,各个章节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各个场景之间没有必然的前后联系,互相连接而不紧密相扣,弗朗西斯遇到了谁、碰到了什么、回忆起什么,小说便写到什么。但是,和传统流浪汉小说或现实主义小说跌宕起伏的情节相比,《铁草》实在说不上有非常明显的情节线索。没有惊人之举,没有轰轰烈烈的转折点,也没有宏大的令人伤感的场面,有的是长篇大论的回忆和现实交织在一起的心理活动,但是就是这些心理描写写活了这些流浪汉,使他们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 《铁草》使用了传统的抒情的手法。表现对美好往事的怀念留恋、大自然的广阔动人、女子的热烈多情、音乐的美妙绝伦、对未来的美丽憧憬,抒情是非常好的选择。但是《铁草》里的抒情是和魔幻现实主义、和意识流结合起来用的,显得别有韵味。当抒情邂逅魔幻现实主义,一种神奇而又瑰丽的风格脱颖而出,如小说对在坟墓中的杰拉尔德的描写。当抒情遭遇意识流,则产生了天籁般的人间至乐,如第五章海伦经历的音乐死亡之旅。古今中外,女子向来多是美丽、圣洁、温柔、多情的象征,她们就像多情的河流缓缓流过人间的大地,没有她们,大地将显得多么苍白乏味,全书最动人的女子非海伦莫属。第五章以海伦穿着日本和服式晨衣坐在小客栈的房间里的床沿上,哼着一首抒情的小曲开篇,等待死亡,贝多芬的《欢乐颂》响起,"达达—达,达达—得—达—达",乐声贯穿了第五章,其间海伦的意识又经历了过去的两次死亡,她的祖母的死亡和她的父亲的自杀,她的母亲的欺骗,她的兄弟的不义,及阿瑟的背叛和她对弗朗西斯的爱情。整个第五章都是在一种非常优美、非常抒情的氛围中展开,描绘出这个全书最动人的女子,这个给人"带着永远的悲伤,带着对被遗弃的爱情的毕生的忠贞"的印象的姑娘,尽管一生坎坷,却多年来一直非常珍惜生活中一切美好的事物,临死之前还为她爱过的人祝福祈祷,这个真诚、多情、温柔的女子给这个灰色的故事增添了绚丽的色彩。 流浪汉们生活的土地是一块神奇的土地,这里死者生活在生者的物质世界里,同时也生活在生者的精神世界里,成了生者灵魂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用作者的话就是"死人居住在这个世界里,其重要性不亚于活人",无疑,魔幻现实主义是营造这样的世界的首选。魔幻现实是一种来自现实的想象,现实通过魔幻荒诞的方式,夸大了状态和规模,非凡而又别具匠心地揭示了丰富的现实世界,在一种精神状态达到极点和激奋的情况下,幻想世界与现实世界重合,成为现实世界里的一部分,于是强烈地感觉到了那个神奇的现实,是对现实的特殊的表现,更深刻、更本质、更真实的表现。死人和活人一起聊天、散步、乘车、争论,他们的存在是那样的自然而然、天经地义,而且因为有了他们的存在,活人的世界显得更加丰富多彩,活人的灵魂显得更加真实深刻。可以说,这种魔幻荒诞来自弗朗西斯的幻觉,然而这些死者又不仅仅是幻觉中的拜访者,他们栩栩如生,拥有自己的个性及敏锐的洞察力,他们以一种独特平静的方式和弗朗西斯谈论往事,强烈要求弗朗西斯忏悔自己的罪行、反思自己的生活。 再也没有比黑色幽默更能表现那些总是受到命运逼迫的流浪汉的生存状态和心理状态了。弗朗西斯回家后,洗完澡穿戴整齐,明明是穿着过时的旧衣服,却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读来让人心酸落泪,又让人忍俊不禁。 这是一个神奇而又平凡的世界,这个世界里的人,和你、我、他一样,爱着、恨着、受苦着、幸福着、宽恕着、追求着、渴望着。 (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