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读者张宜来信说,她刚怀孕 3个月,许多好心人跟她说能干这不能干那,真有点不知所措,张宜来信想询问,孕妇到底不适合干哪些工作? 安姐姐:孕妇可以参加一般日常工作,但不宜从事以下可导致流产、早产、胎儿致畸等严重危害母亲及胎儿健康的工作: (1)繁重的体力劳动性工作。繁重的体力劳动性工作消耗热量很多,增加心脏的输出量,加重孕妇的负担,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甚至造成流产、早产。 (2)频繁弯腰、下蹲或攀高的工作。长时间蹲位或弯腰会压迫腹部,影响胎儿发育,引起流产、早产。妊娠后期,行动不便,且常伴有下肢浮肿,更不适宜参加这类工作。 (3)高空或危险作业。有跌落危险的作业,距地面 2米以上高度的作业以及其它有发生意外事故危险的作业不宜参加。 (4)接触化学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等的作业。化学有毒物质及放射性物质等有致畸、致癌作用,严重危害母子健康。化学物质中的铅、汞、砷、氰化物、一氧化碳、氯气、苯、甲苯、二甲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在空气中的浓度如超过卫生标准时,孕妇不宜在此环境下工作。此外,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放射性作业,环境噪音超过卫生标准的作业,孕妇也不宜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