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国有商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交通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恒丰银行,各股份制银行济南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覆盖面 增强对就业再就业的拉动效果 (一)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范围。根据鲁政发[2008]58号文件规定,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牛、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境外就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申请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境外就业的,应提供与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和境外雇主签订的有关协议和合同。 (二)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范围。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都视为 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日,纳入财政贴息范围。微利项日贴息对象包括个体经营项目以及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小企业。 其中,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和残疾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贴息。具体政策由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 (三)降低反拇保门槛。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各地要结合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创业项目的成效情况,降低反担保门槛。要大力推广贷款申请人信用、互保、多人联保等做法,简化反担保形式。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创业计划书经专家论证并签署可行性意见的,要优先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条件。采取第三人反担保的,可视风险程度逐步扩大保证人的人员范围,放宽对保证人人数、身份、职务等要求。采取资产抵押的,可协商确定抵押物价值,不再进行资产评估,并尽量简化抵押登记手续,减免有关费用。 (四)尚未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地区的机构建立和业务模式。尚未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县(市),要积极筹措小额贷款担保基金。需要建立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的,原则上可设在劳动保障部门;不需要建立机构的,可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直接存入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经办金融机构,由财政部门与经办金融机构签订协议,担保基金自动提供相应担保。 发挥金融机构合力,加大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信贷投放 (一)不断改进金融服务。银行类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辖内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努力提高风险识别与定价水平,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充分发挥其对扩大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同时,着眼于市场导向和正向激励,稳步推进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有机联动机制,实现用利率溢价覆盖贷款风险,努力放大和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拉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积极推动小额担保贷款逐步向商业可持续的个人创业贷款平稳过渡。 (二)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通过实行"一站式"联合办公等形式,减少中问环节,加强工作衔接,切实建立起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劳动保障部门、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要建立联合会审制度,按照各自职责,集中到现场对贷款申请人的资格、信用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查。经办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下放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期限,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并指定专人负责。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的贷款申请,担保机构要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可撤销承诺书。对出具不可撤销承诺书、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经办金融机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小额贷款;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改进贴息资金管理 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的风险补偿和奖补机制 (一)改进贴息资金管理。财政部门应在小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设立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专户,每年度终了后对贴息资金据实清算。 (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县以上财政每年要从就业资金预算中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建立和完善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不断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担保基金代偿后,通过实施追偿,确定仍无法收回的资金,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町予以核销,并对担保基金损失给予补偿。省财政对各市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实施奖补,每年按各市上年度小额担保贷款新增发放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担保基金补贴,用于充实市级担保基金规模。新增发放额由财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和当地人民银行共同认定。市级对县级的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各市依据实际自行确定,并报省级财政、人民银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三)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效奖补机制。各地每年要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的奖补资金,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等单位的经费补助,提高其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具体奖补政策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小额担保贷款年度发放和回收情况等另行制定。收率由当地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认定,财政部门按年予以核拨。 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督导金融机构制定适合小额扭保贷款特点的操作流程和审批办法,不断改进金融服务水平,提高担保基金放大倍数,加快贷款发放步伐,扩大贷款发放规模,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作为信贷政策导向评估制度的重要内容。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担保基金的设立和财政贴息资金依托银行划转拨付的协调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积极推进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的有机结合,积极稳妥推进创建信用社区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政策环境。 各市财政部门要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及时补充担保基金,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需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金融、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财政贴息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指导督促,更好地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对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