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 基本简介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某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银行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 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 如购买高档住宅,须贷款5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40万元。这样的话,剩余的1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同时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部门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是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当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向受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贷款组合 贷款组合是银行在有限贷款总额的约束下,将款项贷给两个以上债务人,以分散信用风险的方法。由于行业特征和商业周期等宏观因素,以及企业间商业活动关联性等微观因素的影响,使得贷款组合中的违约依赖表现为周期相关性和风险蔓延性。违约依赖性越高,贷款组合的潜在风险损失越大。 申请方法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组合贷款最高额度 组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期限内借款人家庭还贷能力 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总额之和×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贷款年限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按不同贷款期限确定,1至10年为35%,11至30年为40%。月工资总额=个人帐户上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率+个人缴存率) 例如: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上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160元,个人和单位缴存率均为8%,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上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286元,个人和单位缴存率均为13%,则借款人月工资额为160÷(8%+8%)=1000元,其配偶月工资额为286÷(13%+13%)=1100元。 贷款流程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11.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申请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流程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是指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有关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规定。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人应先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由商业银行凭借款人相关证明材料代借款人向公积金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公积金受托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期限等,同时通知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商业性贷款额度、期限等。 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贷款金额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 贷款申请: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等材料,向贷款经办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调查审批:贷款经办行对组合贷款进行调查审批; 合同签订:审批通过的,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 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发放:办妥相关手续后,招商银行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并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贷款划付相关的收款方账户。 常见问题 Q:如何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A: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接受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指定借款人发放公积金委托贷款,用于借款人购建房产,委托贷款金额不足的部分,由招商银行提供配套的商业贷款,称为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般会低于商业贷款利率。只要按时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满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要求;满足招商银行商业贷款的要求都可以办理此项贷款。 Q:组合贷款有哪些优缺点? A:首先,公积金贷款较商业贷款而言,利率较低。组合贷款一般在贷款的时候,都是分阶段计算利息,因此,组合贷款首先享受了较低的利率贷款买房。 其次,商业贷款的贷款额度较高,贷款者在申请买房时候可选择贷款额度较高的房屋贷款。因此,组合贷款较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而言,具有利息低额度高的优点。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使用组合贷款方式贷款买房。尤其是有再次购房打算的人谨慎选择组合贷。因为组合贷使用商业贷款的部分会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留档,当购房人第二次购买住房的时候,就会被商业银行认定为第二套房。而单纯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要第一套房贷款还清了,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候,房子仍属于首套住房。其次,组合贷款的办理手续比较复杂,审批也不是很容易也是部分买房子不愿意使用组合贷款贷款买房的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