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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社区发展及规划策略探析


  我国的城镇化和老龄化同期发生,如何更好地在城镇化进程中应对老龄化是我们面临的时代性课题。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先行一步:如美国以市场化运营为核心的多元化养老模式、欧洲以社会福利制度为核心的独立生活居家养老、东亚以社会福利政策为支持的多代共居居家养老模式、澳洲以政府行为推动下的社会化养老……而在我国,据中国老龄中心调查数据显示,希望居家养老的老人占85.05%、希望入住机构的老人占6.69%,养老住宅的建设将蓬勃发展,结合中国传统养老观念,居家养老成为我国老年人的主要养老方式[1]。养老模式正在逐渐走向社区化。这里,我们着重研究养老型社区的内涵、规划体系和规划策略。
  1 养老社区的内涵和发展
  社区是指一定地域内人们相互间的一种亲密的社会关系和团体的总称。从老年人这个特殊社会群体角度考虑,养老社区应该是一个配备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具备完整的服务及管理体系,满足老年人居住、健康、照护、社区参与和公平共享等多方面需求的,并同时具有一般社区基本功能和特征的社会共同体。
  老年保障体系的建立,促成了我国早期两类主要老年居住类型――城市社会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随着我国以养老保险为中心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老年群体的居住模式逐渐走向多样化、多元化,出现了养老院、疗养院等类型。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老年居住问题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政府出台了《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等相关规范标准,地方政府也积极配合,多渠道多手段地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身养老产业,使得城市建设和建筑的适老化成为热点。
  从养老模式上看,由于传统赡养老人观念的深入人心,家庭养老在相当长时期内仍然是我国社会主要的养老模式。但随着思想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提升,多种养老模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如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异地养老等等,我国的养老正处于多种模式共存发展的时期。但从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历程来看,最终走向社会养老是必然的趋势。
  结合国内养老模式,研究者提出了不同的老年居住方式,其中较为理想的便是"原居安老"。老年人在身体机能衰退,健康状况恶化后,不用再由于子女照护或看病就医等原因脱离原有熟悉的居住环境,同时又有专业医疗和照护机构及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各种服务。这种融合住宅产业和养老服务的新型居住模式――养老社区已经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目前出现的养老社区由于原有基础、投资主体等因素种类繁多,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一种是存在于大型居住区中的养老组团或养老住宅群;一种是以老年人为客户群而专门建设的综合性强且配套完善的养老型社区;一种是旧区改建而成的转型养老社区;此外,还有根据旅游产品而兴建的度假型养老社区[2]。
  随着时代进步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开放,养老社区必将向智能化、医养全程化、亲情化和自我价值实现的高品质化发展(图1),以满足老年人不断提高的多层次化需求。
  2 养老社区的规划体系
  2.1 养老社区的要素和特征
  一个优秀的老年社区应由三个要素构成:空间的营造――空间包括物质、社会、经济等,如建(构)筑物围合的室内外空间、人际交往空间、老龄产业空间等,要形成各种优质空间,利用良好的空间环境体现对老年人的关怀;社会关系的和谐――社区应具备和谐的邻里交往和社区场所精神,改善和提升不同年龄层次间人与人和谐的沟通交往环境和氛围;政策的保护――国家和地方应完善现有法律体系并出台激励政策在住房、医疗、公平共享等方面满足相对属于弱势群体的老年人的多方面需求,想方设法促进养老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养老社区的品质取决于这三个要素的相互合作和补充,缺一不可。
  此外,养老社区应具备六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可承受性,住宅等产品和相关服务所需费用是否在老年人的支付能力范围内;二是可及性,养老社区应为老年人到达各种场所创造便利性和良好的可及性;三是可参与性,即老年人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程度;四是安全性,包括室内外空间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财产安全、出行安全等,是养老社区最基本的属性;五是健康性,要塑造健康的物质环境系统,加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体系;六是可识别性,主要指社区环境的整体和细部均应可识别且特征明显,可以通过设计专属社区的标识系统、建造风格独立的公共服务设施等实体来增强老年人对本社区及社区内部的识别能力。
  2.2 养老社区支持体系
  在人与环境理论的指导下,要实现原居安老的居住方式,首先应从外部环境上增强老年人的自我生活能力,也就是要主动营造多方支持的社区居住生活环境。
  如图2所示,该支持体系由物质支持、社会支持、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持四个部分组成,从优秀老年社区的三个要素出发提升居住品质。该支持体系已经能较为全面地为老年人提供多方面多层次的生活服务,减少了生活障碍,为实现原居安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3 养老社区规划体系
  养老社区规划不同于普通社区规划,见表1所列,其面向的规划对象是有针对性的,以老年人为关注主体,并将社会及经济发展规划变为社会服务规划,强调社会服务与被服务对象的主客关系,老年人为服务客体,其需求则构成社会服务的主要内容。
  养老社区规划主要由社会服务、物质环境和整合调控三部分组成,如图3所示。通过住房、健康、土地等15个方面的规划措施,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物质、社会环境,实现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守望相互的和谐家园。
  3 养老社区的规划策略
  3.1 社会服务规划策略
  社会服务规划共涉及住房规划、健康规划、安全规划、文化规划、年龄融合(社会关系协调)和服务体系规划等6个方面。
  1.进行老年住房规划时,应对住房需求进行预测,通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等途径和激励性政策措施,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研究和开发,尽可能全面地提供满足老年人不同需求的住房类型;同时通过建设一定比例的可支付住房,制定针对老年人的住房保障政策来保障中低收入老年群体的住房需求。
  2.健康除了身体健康外,还应包括社区居住、交通环境的健康。健康规划策略应通过建立健全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强化老年健康教育和心理关怀,采用健康土地利用模式,提供健康住房及交通环境等方式营造健康环境。
  3.为了有效预防或减少老年伤害事故发生的机率,从规划角度来看,应构建可防卫的邻里空间,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强化安全教育,形成面对弱势老人的社区干预,建立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
  4.老年文化建设是在增强老年人健康水平的基础上,提升他们的文化素质,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使其自愿主动参与文化活动,消除孤独感和自卑感,保持自身活力和精神的满足,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
  5.要达到不同年龄层次特别是老年人和其他年龄层次人的和谐共处,可采取公平共享前提下的共同参与和互助、引导志愿者或义工活动、多世代规划等多种途径,避免和消除年龄差异所造成的隔阂和分离,营造不同年龄阶段人群的和谐交往氛围,促进代际和谐。
  6.服务体系规划策略则应通过构建多层次老年服务体系,发展多元化服务主体,提供类别化的服务内容。建立网络化的服务平台,引导老年服务产业的发展,提升服务支持技术等途径,为社区老人提供多元化、动态化的,包含有偿、低偿、无偿等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
  社会服务规划策略并不能完全解决原居安老模式下的老年居住问题,仍需要与实行空间资源配置的物质环境规划策略相协调。
  3.2 物质环境规划策略
  物质环境规划同样也涉及土地规划、住宅规划、空间规划、交通规划、设施规划和旧区适老改造规划等6个方面。
  1.土地是一切物质空间环境的载体,土地使用规划就是通过规模适宜的混合选址和综合布局,促进社会和谐及人群交融;在以良好步行系统设计为主导的交通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用地规模的控制,满足老年人对安全和交往的需求;通过混合土地使用满足老年人对活力和社区意识的需求;通过分散化的紧凑填充式开发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可支付住房及满足不同需求的老年服务设施。
  2.为了满足老年人从自理、介助到介护变化全程的不同住房需求,居住单元规划策略应在社区配建多代居或独立居住的普通居住建筑,完善社区老年专用居住建筑分级体系及设置要求,在社区内配置不同健康状态老年人所需求的专用居住建筑,满足长期照护要求。
  3.开放空间规划策略则应通过提供可选择性安全健身空间,塑造康复性绿地景观空间,创造社会交往性活动空间来满足老年人健康、精神和社会交往需求,营造代际融合的场所精神。
  4.老年人的出行行为特征不同于其他年龄群体,交通环境规划应通过不同层级的社区交通设施规划与控制,连续性交通环境的建立,公共交通设施及服务的完善,安全的慢行交通环境的构建,使不同出行能力的老年人能够独立完成基本出行活动。
  5.社区老年服务有对应的服务设施空间,老年服务设施规划策略应在完善设施配置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人口分布、步行距离、使用频率和设施共享等因素,对生活、文娱体育、教育、医疗保健、交通、安保等设施进行合理布局,满足老年人多层次服务需求。
  6.为使老年人可以独立安全生活在现有居住环境,应鼓励住宅套型、内部空间设施、交通设施等普通住宅适老改造,加快户外空间环境适老改造,对现有闲置空间进行改造整合;通过物质手段延续或重构社区和谐的邻里关系,给予老年人精神上的安抚慰藉,使他们愿意留下并继续在社区生活,这也是倡导原居安老的初衷和目标。
  物质环境规划可以促进社会服务目标在物质空间上的实现,社会服务规划可以更好地为物质环境规划奠定基础,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3.3规划的整合与调控
  为了促进规划从社会目标到空间资源配置的全过程落实,需将社会服务规划和物质环境规划进行融合和协调,进行规划整合和统一调控。
  社会到空间的规划整合,需要加强规划、建设、国土、房管、民政等不同部门的协调合作;推进养老社区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其他规划的协调对接;引导规划内部的协调融合。同时,需要对规划过程中的主体利益进行调控,构建以老年人为核心,包含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合作模式,不同利益主体共同参与,最大程度满足老年人的利益诉求。此外,政府应制定老年居住及服务设施的用地保障和财政扶持政策,加强对老年居住及服务设施的监管,完善经济、住房、照护、法律等保障内容的居住福利政策。
  4 结语
  面对老龄化和城镇化趋势,老年人居住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未富先老的社会经济背景下日益凸显的问题。从老年人需求出发,结合我国国情和尊老传统,大力推进养老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在社区层面的规划建设;有助于老年人与其他年龄群体的和谐共处;也可从社区层面完善城市规划应对老龄化的调控机制,最终实现社会公平。以原居安老模式为主的养老社区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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