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江西 南昌 330022) 【摘 要】"信息稳定"有四个维度:结构稳定、流量稳定、内容稳定和传播时机适宜。本文在此基础上,结合考察群体性突发事件及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将维度拓展为:信息的反馈稳定和信息的渠道稳定。反馈稳定指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信息传播过程中,信息在事后发挥"降低不确定性"作用时所处的一种及时跟进的状态。"渠道稳定"则在于,信息在各个渠道流动过程中受到阻碍的最小化。 【关键词】信息稳定;反馈稳定;渠道稳定 一、"信息稳定"概念的来源及含义 "信息传播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前提条件之一。但当我们看到信息传播活动的积极影响时,也不能忽略其负面的作用,即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一旦出现信息不稳定的现象,将会对社会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等造成不利的影响。(邱新有,黎莉,2009)"同时,从社会失序的角度看,"危机事件能够直接影响到社会和人群的范围相对有限,危机直接影响范围以外的公众对危机的感知多是通过危机信息的传播实现的(张乐,2009)",也就是说,危机传播的社会放大效应很可能会带来"二次危害"(张乐,2009)。因而,研究信息传播的不稳定现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邱新有、肖荣春(2005)最早明确提出"信息稳定"概念。该文将"信息稳定"定义为: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信息适时、适量地在整个社会中以合理结构和相应内容合理流传,并与整个社会信息需求相协调。"信息稳定"主要包括三方面:(1)结构稳定,即传播过程中,信息的各组成部分在搭配和排列上处于相对科学和合理状态。(2)流量稳定,即传播媒介提供信息的数量和速度与整个社会发展相协调,既未发生信息超量供给,也未发生信息低量供给。(3)内容稳定,即在传播过程中,信息内部所包含的具有实质意义的东西在流传过程中处于相对平衡状态。 邱新有、黎莉(2009)又归纳了"信息稳定"概念,并将其含义扩充为四维。补充了信息传播时机适宜的维度。它是指,信息内容的获取和传播在时间上要适宜,即信息采集和播发适时。 本文在原有概念的基础上,结合近年发生的社会事件,对"信息稳定"的维度继续做了拓展。 二、"信息稳定"概念的不足及维度的拓展 (一)"信息"的定义 王哲(2007)把信息定义归为两类:科学的信息定义和哲学的信息定义。其中,科学的信息定义包括两方面:一是来自通信信息论,信息被定义成"消除了的不确定性";二是来自热力学的熵理论,信息被看作是"负熵",被定义为"系统组织程度(或有序性)的标志"。相对于哲学类定义,信息的科学定义能更具体地引导我们对"信息稳定"概念进行建构。本文据此界定了所考察"信息"的两个特点:用以消除不确定性;标志系统的有序程度。 (二)研究不足 在传播学史中,信息传播理论经历了数次演进。从拉斯韦尔的"5W模式"到韦斯特利和麦克莱恩的传播模式。这种对传播模式特点的不断概括表明,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的"稳定状态"可能不只体现于信息的内容、结构和流量上。德弗勒的互动过程模型"克服了香浓和韦弗模式单向直线的弱点,添加了反馈的环节和渠道。(张乐,2009)",可见,拓展"信息穩定"概念之维度是有空间的。 此外,有学者认为,"信息稳定理论的一个致命缺陷就是它仅研究了信息本身,而没有研究民众在接受这种经过‘稳定化处理的信息之后所产生的对于社会关系尤其是国家政府与民众关系的认识(熊茵,2012)"。故挣脱信息本身进行关于"信息稳定"的考察,有助于在社会层面上更多地发掘"信息稳定"概念的现实意义。 (三)信息的"反馈稳定" 信息的及时、有效反馈是必要的,并有利于社会秩序稳定。信息的反馈稳定指,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信息传播过程中,信息在事后发挥"降低不确定性"作用时所处的一种及时跟进的状态。 以"乌坎事件"为例。2011年9月,广东省汕尾市所辖陆丰市乌坎村数千名村民,因土地、选举等问题对村干部不满,在多次上访未果的情况下,到陆丰市政府非正常上访。该事件引发了大量境外媒体报道,并在微博上引起广泛关注。事发后数月内,因乌坎村村民不满事件解决进度,致使该事件升级并多次发生警民激烈冲突。事件出现多次反复,村民集会和暴力冲突不断。2011年12月,随着高层领导介入调查,宣称村民的主要诉求合理,此事件才暂时告一段落。 从该事件进程看,作为主流信息传播渠道的传统媒体在两个层面上没有做到信息的"反馈稳定",进而使得事件升级或传播效果不能另受众信服。 第一个层面,即传统媒体应该在事发的第一时间避免沉默、低调或刻板地加工事实,而要公开透明。"事件发生后,能够见到的报道只有南方网转载市委宣传部的官方通稿或广东省官媒南方日报的消息,且相关报道的数量十分有限。""媒体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反而按照官方的‘传统套路进行报道,不仅没有使事件公开透明,反而进一步激化了民众的反抗情绪。"(李春雷,姜红辉 2013)在社交媒体大行其道的背景下,有必要将注意力放在事发后如何第一时间传播相关消息,使得这一层面上受众的"欲知"可以收到信息的"稳定反馈",避免受众抵触情绪被激发。 第二个层面,即传统媒体应该在事件发生后一段时间内,保证事件后期的跟进,以促进问题的解决。"虽然主流媒体在底层群体中有着较强的公信力,能及时对其心理和情绪进行疏解,但后期监督机制的缺失容易导致底层群体能抗争但无结果的无奈,媒体还应更加着力于避免‘只关注问题,不解决问题的常规套路"。(李春雷,姜红辉 2013)可见,作为主流信息发布渠道的传统媒体,有必要跟踪报道信息。 (四)信息的"渠道稳定" 本文认为传播渠道指"传播者发送信息、受传者接受信息的途径和方法"(郭庆光,2011),并将社会信息的流动渠道划分为政府、媒体、民众三部分。 "渠道稳定"在于,信息在各个渠道流动的过程中,其所受到的阻碍的最小化。而这里所谓的"阻碍",来自于作为信息传播渠道的各个部分。 在信息输出方面,政府及行政官员则常会因以下三种操作误区而在信息流通的政府渠道上造成障碍:(1)零信息发布。"突发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政府采取不作为的信息发布行为,不给予任何相关信息的发布从而导致信息盲区的产生。"(2)部分信息发布。即"政府对相关信息过于简单发布、语焉不详,例如只对突发事件作结论性发布,不对其起因、过程、后续等细节做描述性发布。"(3)错误信息发布。即政府进行有悖事实基础的信息发布。(熊茵,2012)可见,这三种阻碍都不利于信息"消除不确定性"。 媒体渠道上信息流通的阻碍来自于"新闻媒体加工处理所形成的制度化的方式(熊茵,2012)"。一是媒体的专业主义职责。"作为主体的记者与编辑在采编新闻过程中,受采访、编辑条件、自身视角、认识程度等的影响,会对信息形成一定的加工,从而使得信息出现变形。(熊茵,2012)"二是时代风气的诱导。"大众社会与消费主义的一个共同特征便是对‘形式的追求,排除‘意义,其结果必然导致新闻的标题、新闻的图片脱离新闻主体内容,从而产生‘标题党,新闻的主体内容脱离社会现实,形成一种‘锐化,从而导致社会矛盾‘锐化。(熊茵,2012)"无论如何,媒体的"把关人"角色的行使,都会使经由媒体渠道而流通的信息遭遇阻碍。关键在于,媒体若能在采集和加工信息的过程中保持渠道中"制度性阻碍"的最小化,进而使得"渠道稳定"程度最大化,则将最有利于信息传播效果的发挥。 信息的民众传播渠道包括民众作为受者和传者两部分。一方面,民众在接收的同时会加工信息。如果从人内传播角度视之,"想象的虚拟层面会随时与客观世界的实物层面相结合"(熊茵,2012),从而会给信息的流通带来"个体性阻碍"。 另一方面,在于作为传者的民众在信息的发布渠道中所遭遇的监管。在当代,"受众与媒介之间的关联,或者说媒介‘使用,已经远远超越传统的‘接触(exposure)范畴,而体现出更多的主动性、参与性行为,包括反馈、评价、抵抗以及生产。(童兵,2014)"。然而,民众的主动信息发布行為却是与被动(甚至无意识地)受到监管共存的。网络监管者可以对某些议题中的部分信息"采取审查、删帖,甚至以敏感词过滤的方式禁止发言(周俊,毛湛文,2012)"。可见,作为传者的民众受到监管,其便破坏了信息的"渠道稳定"。 【参考文献】 [1]邱新有,黎莉:《信息传播影响社会秩序的四维分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05期; [2]张乐:《危机信息传播的社会网络结构和传播动力学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 [3]邱新有,肖容春:《信息稳定与农村和谐社会的建构》,《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05期; [4]邱新有,胡珊:《信息稳定视角下的政府、媒体和民众之间博弈模型建构研究》,《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01期; [5]高旭阳,邱新有:《突发事件报道中的信息稳定机制思考》,《新闻世界》,2014年第9期; [6]王哲:《两类信息定义评述》,《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01期; [7]熊茵:《突发事件信息变异与应对策略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 [8]李春雷,姜红辉:《群体性事件中媒体对底层群体的社会政治心理影响研究——基于"乌坎事件"的实地调研》,《现代传播》2013年第7期; [9]转引自: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0]童兵:《中国新闻传播学研究最新报告(2014)》,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9月第1版; [11]周俊,毛湛文:《敏感的螺旋:网络公共议题中敏感信息的传播渠道研究》,《国际新闻界》,2012年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