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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


  为促进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教育部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构建教师培训学分标准体系,健全学时学分合理转换机制,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发挥培训学分应用价值。
  教育系统提出教师培训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实行学分制,已有较长时间。2011年1月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就提出了"建立严格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的要求,"学分"一词在这个文件中出现了6次。2012年起,国务院和教育部在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师培训工作等文件通知中,多次提出教师培训实行学分管理,建立培训学分认证制度和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等要求,并在在辽宁、浙江、湖南、重庆等地进行了3年多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
  2011年以来,我国教师教育领域和教师培训机构的专家和教师,对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我曾结合自身工作与实践反思,撰写了《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的问题与对策思考》一文,发表在《继续教育》(2012年第2期)上。我在这篇文章中提出,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是教师培训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严格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有利于促进教师不断学习和专业发展,有利于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的构建。
  学分制是指以选课为核心,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习质与量的教学管理制度。基于自主选学、指向质量优化的教师培训学分制,就是参训教师根据自己所处的专业发展阶段、当前的学习需求、学习条件自主安排学习,获取规定的学分。它具有发展性与提高性、针对性与适应性、自主性与灵活性、整体性与系统性等主要特点。
  当时,已有一些行业和系统进行了培训学分制管理,但是不少是模仿高等院校学分制的产物,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简单化,即把"选课制"等同于"学分制",或把高校学分制直接搬到干部职工培训中来;二是形式化,即将学习时间、学习过程或学习结果换算成学分,美其名为学分制。这样的问题,应该在建立和试点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中不再发生。我在文中提出两条对策:第一,结合试点工作,加强对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的研究,构建教师专业发展阶段、学习需求与支持条件、实施与管理"三维一体"教师培训学分制的框架体系及实施策略;第二,加强培训机构各项建设,提高培训能力,从培训经费、设备实施、师资队伍、科研氛围和校园文化等方面,为教师培训学分制的有效实施提供支持,特别要着力打造优质培训团队、丰富培训课程"菜单"和加大教师培训机构办学自主权。
  研读《指导意见》,我发现自己的思考与其有不少相同之处,同时也感到搭建好"立交桥"还有许多困难。如"第一条",整体规划、教师选学、持续提升和结果应用等的推进和落实,就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仅是教育行政部门"一头热"不行,更需要其他相关方的积极跟进、主动作为和有效协同。又如"第五条",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做好课程衔接和学分互认,这涉及到高等学校的学历教育和教师培训机构的非学历培训,以及承担教师培训任务的高校内部之间的沟通协调。
  打破固有壁垒,对接职前职后,畅通不同渠道,搭建"立交桥"首先遇到的教育系统内部的阻力可能很大,特别是观念和体制方面的,这就好比是"立交桥"的前期设计。而"八条"意见的每一条又好比是"立交桥"的地基处理及支架搭设,事情千头万绪。因此,搭建好"立交桥"的任务十分艰巨,《指导意见》的出台算是刚刚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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