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湖南岳阳市湘阴县一学校近日发出一则通知,要求学校的老师们必须参加教职工家庭的红白喜事,同时强调,如有教职工与当事人不通人情往来,学校工会将每次代扣礼金100元。学校一位老师说,因为老师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关系尚不太密切,学校领导出于增强教职工之间的联系与交流的考虑,才出此通告。 学校工会应该给来自五湖四海的老师们提供交流的机会与平台。但不管教师愿不愿意就要求他们必须参加其他教职工家庭的红白喜事,还代扣代缴礼金,这样做未必能达到增进关系的效果。因为即使参加了同事的红白喜事,如果内心不愿意,那也只是"例行公事"而已,同事之间的关系不见得就会因此而密切。 人情往来是双向的,也是教师个人的事情,工会在送礼方面显然不能为教师做主。此外,工会这样做也人为地增加了不和谐的因素。红白喜事家家都有,但每个家庭的状况不同,规定必须送礼及送礼金额反而会诱发矛盾。 我国《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因此,学校工会要通过各种形式、多种途径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担负起职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要敢于担责,积极作为。当前,很多学校的工会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了学校行政管理的附属物,不能独立地行使职权,在维护教职工利益的问题上只按照学校的意旨行事。例如某些事关教职工利益的政策都是学校领导说了算,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也只是走走形式。因此,作为教职工利益代表的工会,要勇于担责,积极作为,回到"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基本职责上来,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要依法作为,不滥用职权。对工会来说,可以按照我国工会法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调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正当的劳动权益,这样有利于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工会在群众中的权威,带动教师促进学校工作的发展。代扣代缴礼金显然不属于学校工会的职责。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无论是从教师的喜好还是从教师的禀性来看,彼此之间都有很大的差别,这就决定了他们之间的交往也是有选择的。该校工会出台的看似人情味很浓的政策,实则有违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准则,其结果只能是事与愿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