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能一切随他去,便是人间自在人。 一日一签 2017年还剩8天,你还没有关注我? 大家都知道,现在农村宅基地政策为一户一宅政策,现在土地管理越来越严格,关于农村自建房、土地使用多方面都有很多争议点,有人说一户多宅要交罚款,有的说要没收房屋,让很多朋友都摸不着头脑。到底现在农村房子的政策规定是怎么定的呢? 在这里小编要通知大家,国家政策规定是一户一宅,但是并不代表一户多宅就是违法行为,村委会也不能随意收走农户的土地! 1:一户多宅是否违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不过大家要注意,这里是指农户在拥有了一处宅基地之后,再去申请第二块宅基地将不予通过,原则上只能拥有一块。但是有的农户家庭由于历史遗留、继承等原因有一处以上的宅基地,农户对第二处宅基地同样有使用权利,直到房屋倒塌,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才随之消失。 2:出嫁女能否分得征地补偿款? 《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那么如果土地被征收,出嫁女是否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呢?这一点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是一般在执行中,是根据其户口是否还在本村来定,如果户口仍在本村,仍然可以享受获取补贴款的权利。 3:拆旧宅盖新房,村委会有权收回宅基地吗? 继承法中规定,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可以合法继承,宅基地虽然不属于个人财产,但是房屋属于公民合法个人财产,因此房屋可以继承。但是要注意房屋一旦灭失,那么原本依附于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就一并失去,之后村委会将有权收回宅基地。 各位农民工兄弟,以上3种情况都是大家在遇到宅基地问题时最容易产生纠纷的情况,大家一定要明白当前的政策规定,保护好自身利益,千万不要被有些"干部"的谎话所诓骗! 文章来源:农民工兄弟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