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0月8日公告,根据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决定于10月14日代理招标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十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为216亿元,其中河北、辽宁、大连、吉林、宁波、青岛、宁夏(区、市)额度分别为64亿元、42亿元、10亿元、54亿元、12亿元、10亿元、24亿元。各省(区、市)额度以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十一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