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数学,准确说,我是因为很喜欢和别人竞争才捎带上喜欢数学的。 我同桌是个数学天才,数学成绩没有低过118分,我现在还记得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在拿橡皮使劲擦试卷,把上面的几何图形都擦下来了。别人叫他"远哥",我叫他"过儿"。 他对数学很痴迷——不过很不巧,我最看不惯这种成天被老师表扬还故作高深的人。于是第一次见面时我一把扯过他的试卷:"看什么题呢,我来教教你。" 其实以前我并不太喜欢数学,但那时我与他的竞争太激烈了,谁也不甘示弱:就算这道题我不会做,我也要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还要附加上拍大腿、鼓掌等动作迷惑对手——这些都是我和他为了竞争的手段,因为很多时候我们之间不伤感情的竞争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放不下了。 我们就这样"斗智斗勇"了一年。 从黎明走向拂晓,零时的钟声敲响的第365次,我们,迎来了第一个期中考试。 考数学的时候我其实是 没啥感觉的——该不会的仍然不会。差不多写完了就往窗外发呆,结果从窗子反射的影子里瞧见了他,他不知道是不是若有若无的划了我一眼,我仿佛感到了一阵阵挑衅的愤怒,心里一边骂一遍重新扛上笔,"想让老子输给你,不存在的。" 考完试我拿到卷子就去他那儿显摆:116,服不服气。他手撑着墙,头低着,蜷缩着身子:"别来烦我!"我想这孩子大概是考得不好自闭了。就走上前去:"那么伤心干嘛,你哥我还在这儿呢。"他回过头来,脸盈满了笑:"哈哈哈笨蛋我考了119,你又哈哈哈,又没考过我啊哈哈哈……" 记得有位名家说过:"要给岁月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岁月。"我想,在这里,过儿与我的竞争不止赋予了我这段岁月以生命,还给我的数学赋予了生命。现在我一张开卷子,就能看到那张眉毛浓密,头发像毡子一样还不如眉毛长,嘴巴咧成两个弯的搞笑脸,不知在笑谁。但我总是会暗下决心: "走着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