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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过失犯罪


  【摘 要】从犯罪主体的主观意识出发,犯罪行为可以分为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两大类。由于故意犯罪行为对社会的一直以来,我国司法部门更加偏向于对故意犯罪的研究。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过失犯罪同样不容忽视。
  【关键词】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种类;处罚必要性
  一、过失犯罪的概念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行为主体本来应当可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过于自信,觉得能够避免,由这两种"过失心理"引起的犯罪行为被称为过失犯罪。过失犯罪虽然不是主体意识引导下的故意犯罪行为,但依旧给他人或是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因此过失犯罪行为本身仍是错误的、不适当的,应该受到惩罚的。
  二、过失犯罪的种类
  从过失犯罪的概念中我们不难发现,过失犯罪的发生起因于犯罪主体的两种行事态度。一是疏忽大意,二是过于自信。依据这两种引起犯罪行为的行事态度,过失犯罪被分为疏忽大意犯罪和过于自信犯罪两大类。
  (一)疏忽大意过失犯罪
  行为主体本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这种犯罪行为被称为疏忽大意过失犯罪。比如山脚下猎户的菜园经常被山上的野猪破坏,一天晚上,猎户看到菜园中有黑影在动,以为是野猪又来破坏菜园,便拿起枪打了黑影一枪,结果发现是山脚下的其他猎户。在这一事件中,开枪的猎户本来仔细观察,可以发现黑影是人,但是却由于疏忽大意,致使他人受到伤害。以此来看,在该事件中,猎户的疏忽大意构成了疏忽大意过失犯罪。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司法部门认定行为主体是否为疏忽大意过失犯罪时,应当从行为主体的认知能力以及所处环境的客观情况两个方面同时进行分析判断,以确保对犯罪行为判断的准确。
  (二)过于自信过失犯罪
  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因为过于自信,认为自己完全可以避免发生这种结果,从而引起的犯罪行为称为过于自信过失犯罪。比如甲乙两个人相约去游泳,甲不会游泳便推脱不去,但是乙却说自己游泳水平很高,可以保证甲的安全,但是最后不会游泳的甲溺亡,满口保证的乙没有救起不会游泳的甲。从过于自信过失犯罪的定义来看,乙事先已经预见到了可能溺水的结果,但是过于自信,觉得可以避免危险事件的发生,从而导致乙溺亡,以此来看,乙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过于自信过失犯罪。
  三、过失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实际认识和认识能力相分离。
  实际认识和认识能力相分离,是过失犯罪的主要特点之一。过失犯罪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实际认识和认识能力没有结合,相距较大。实际认识没有结合认识能力,从而造成了认识不全面的后果,引起了过失犯罪的发生。在上文提到的猎户因为疏忽大意过失伤人的案件中,猎户没有考虑到夜晚会降低自己的认识能力,从而在事件的判断过程中出现了实际认识和认识能力出现较大偏差的现象,正是该现象直接导致了过失事件的发生。在疏忽大意过失犯罪中,正是因为行为主体对实际事件的认识不全面,不客观,才会出现本来应当可以预见的结果没有预见的情况。只有建立在正常认识能力之上的实际认识才具备正常的认识水准,因此,在实际的生活中,实际认识和认识能力一定要相互结合,绝对不能出现实际认识和认识能力相分离的情况。
  (二)应为行为和实际所为不一致。
  应为行为和实际所为不一致,是过失犯罪的另一个主要特点之一。过失犯罪的这一个主要特点,源于行为主体对自身估计的差距较大,即行为主体对自身没有全面且客观的认识。比如上文写到的甲乙游泳的案例,在乙看来,自己的游泳能力很强,完全可以保证甲的安全。因此,在甲出现溺水情况时,按照预想,乙应该可以救甲。但是实际上,乙的游泳能力并没有其保证的那么好,也正因如此,乙没有救起溺水的甲,从而直接导致甲溺水而亡。依照此事件,我们可以看出,过于自信是乙过失犯罪的根本原因,而乙应为行为和实际所为不一致却是该过失行为发生的直接原因。
  (三)主观愿望与客观效果相矛盾。
  主观愿望和客观效果相矛盾是过失犯罪的又一个主要特点。在过失犯罪事件中,行为主体的主观愿望总是与客观效果相互矛盾。在猎户事件中,猎户认为黑影是破坏菜园的野猪,但实际上却是别家的猎户。在甲乙游泳事件中,乙认为自己完全可以保证甲的安全,但实际上却是甲发生溺水情况时,乙没有丝毫应对的方法。所以,主观愿望和客观效果互相矛盾是所有过失犯罪案件的共同特点。也正是因为犯罪主体的主观愿望过于美好,才会导致各起令人唏嘘的过失犯罪案件的发生。
  四、过失犯罪处罚的必要性
  (一)敲响广大民众心中的警钟
  过失犯罪虽然并不是犯罪主体的主观犯罪行为,但其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依然巨大。过失犯罪处罚的必要性之一,就是敲响广大民众心中的警钟,使他们明白,过失犯罪依然是犯罪行为,依然会受到刑事处罚。对过失犯罪进行刑事处罚,不仅可以敲响广大民众心中的警钟,减少过失犯罪的发生,还可以打消某些人妄想以过失犯罪为伪装进行故意犯罪的邪念。
  (二)坚决维护并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
  我國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于各种犯罪行为都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和法律法规。过失犯罪虽然并非由犯罪主体的主观意识所决定,但对社会和他人的危害和影响来说,其仍然是一种犯罪行为。因此,不论犯罪主体是因为疏忽大意还是过于自信,都应该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们必须响应国家号召,坚决维护并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
  过失犯罪虽然也是犯罪行为的一种,但是其犯罪主体却大多不是坏人。他们大多也是遵纪守法的国家公民,只是因为疏忽或是过于自信导致了犯罪事件的发生。实际上,做事之前观察清楚并认真地评估自身的真实能力,一些不必要的过失犯罪完全可以避免。
  【参考文献】
  [1]王金贵. 论过失犯罪[D].黑龙江大学,2016.
  [2]贺恒扬.论过失犯罪需把握的几个关键点[J].河南社会科学,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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