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的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警示各级监管部门,必须下大气力对输油管道的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据统计,我国油气长输管道总长己超过4 万km,运行期超过20年的油气管道("老龄管")约占62%。这些老管线受到当时技术限制,有着大量施工缺陷,随着服役时间的延长,管道日渐被腐蚀,其事故率比平稳正常运营的管道要高。我国正常运行的管道事故率约为2.0(每1000km的年事故发生次数,一般为2次),而老管线每年的事故率则大于这个数字。时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的曹康泰,在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时指出:"目前许多当年远离城乡居住区的管道,已经被居民楼、学校等建筑物包围,甚至大量被非法占压,经济建设、城市发展与管道保护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复杂。管道与铁路等工程也存在大量交叉,形成的相遇关系非常复杂。"特别是随着经济与城市化进程的飞速发展,老管道逐渐被居住区包围,甚至被建筑挤压。而且居住区有大量的市政管线,各种线路拥挤,部分管线有交叉,油气管道与市政管线混合,其爆炸概率大大提高。管线一旦发生爆炸,由于在居民楼周边,自然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 笔者也曾参加过一次关于中石油管道隐患治理的工作协调,当时我们察看了大约有10km的输油管,就是这短短的10km,隐患多多:管道紧贴着居民房,安全距离几乎为零;管道穿过一个工厂,旁边紧挨着一个配电室;还有就在这条管道上建有一个苗圃,每天都有人在这里进进出出;在这条管道的不远处就是一条国道,来往的车辆很多……这些隐患如不根治,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全国究竟还有多少这类隐患呢?目前尚缺乏具体数据,但可以肯定的是像青岛黄岛输油管道这样的隐患绝不在少数,而且大量存在着。如果这些隐患继续放任存在,那么第二、第三个青岛管线爆炸事故还会发生。因此,希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能通过这次青岛管线爆炸事故吸取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 边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