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秦国。 主要是因为商鞅变法的成功。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开始变法。 法令规定: ①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②奖励耕战,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 ③根据军功大小授于爵位和田宅,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的特权 ④建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封建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相关介绍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经过 舌战群儒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又害怕国人议论纷纷,所以犹豫不决。秦孝公召开朝会命臣工商议此事。 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 ,循礼无邪。"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语出《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立木为信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 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两黄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斤金(古时的"金"实际为黄铜)。"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两黄金(黄铜)。 施展变法 颁布垦草令 主条目:垦草令 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 其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第一次变法 主条目:商鞅变法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 法律,[12] 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