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日常生活当中,诈骗手段越来越多,在诈骗行为当中主要有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两种。文章对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进行了界限研究,提出了民事欺诈行为主要是通过责任相称的原则来进行追求责任,诈骗罪主要是通过诈骗的数额来认定。 关键词:诈骗罪;民事欺骗;界限 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在日常生活当中,诈骗行为屡禁不止,现行的法律法规虽然对惩罚诈骗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在具体的实践当中,对于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如何区分,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对欺诈罪与民事行为欺诈的界限进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一、因为诈骗罪的含义及构成特征 1.诈骗罪的含义 在我国刑法法典第266条当中,采用了简单罪状的立法方式来对诈骗罪进行了定义,各种刑法著作对于诈骗罪的概念和表述也有不同的特点,有的学者认为,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的事实来对真相进行掩盖,并且骗取较大的公私财务的行为。而有的学者认为诈骗去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限于错误认识,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较大财产的行为。不管如何定义诈骗罪,其特点就是利用欺骗的方法,来实现侵占财产的目的,而这也是诈骗罪的根本所在。 2.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人,而犯罪的对象是形式多样的,可能是财物,也可以是不动产,但是归根到底都是用欺骗的方法来获取这些财物,例如刑法分则在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八种金融诈骗罪当中,包含了集資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一系列诈骗罪,这些应该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诈骗罪的客观特征方面,其主要表现在采用虚构事实、故意隐瞒事实的真相,采取各种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限于错误认识,自愿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从而骗取较大数目的财务,或者是采取诈骗方法,促使被害人进行自愿的支付行为,而且骗取的财务数目一般比较大。 二、民事欺诈行为的概念及构成特征 在汉语当中,民事欺诈行为主要是不法分子利用狡猾奸诈的手段进行骗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曾经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是将真实的情况进行隐瞒,从而使得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民事欺骗,民事欺骗行为构成特征主要包括被欺诈人因为欺诈人的错误而作出错误的判断、被欺骗人因为错误意识而做出意思表示这些都是民事欺骗行为的构成特征。总的来说,民事欺诈行为人主观目的是通过瞒、哄、诱导的方法,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做出对其不利而对欺诈行为人有利的行为,通过"履行义务"的合法形式,谋取非法利益,其实质是"不法获利",主观故意是间接的。而诈骗行为则不同,行为人主观上根本没有担负义务的动机,只企图虚构事实迷惑受害人上当受骗,交出财物,非法占有,其主观故意是直接的。此外,刑事诈骗行为人完全是虚构事实、无中生有,根本不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而欺诈行为人则是基于一定事实基础上的夸张、扩大,属部分内容不真实,且有一定承担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也就是说其所实施的行为中有合法的民事内容的部分。 三、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界限的实践分析 1.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对于诈骗罪来说,学术界存在着观点不一的现象,但是在实际的判定过程当中,我们应该意识到,从主观上看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用他人财物的目的,这是区分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重要标准旗帜,在司法实践当中,应该通过客观行为的分析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次,还应该进行具体的分析造成无法归还后果的原因,以此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最后,要对案件进行综合起考虑,从全过程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用的目的。在具体的实践过程当中,诈骗罪主要包含了骗取专用发票,利用宗教迷信诈骗等一系列诈骗行为。 2.民事欺诈在司法实践的认定 民事欺诈,主要指的是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是对真实的情况进行隐瞒,诱导对方限于错误的意识,并且做出错误的表示,从而实现签订合同的目的,通过不平等的条件获取非法利益,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首先,民事欺诈行为并不一定存在契约,而在合同民事欺诈当中,这个必须有合同作为中介;其次,民事欺诈行为的心态方面,主要可以分为一般民事欺诈行为和特说民事欺诈行为,一般民事欺诈行为主要是从欺诈行为的初衷来看,在这方面首先应该看受害人的意思表示是否属于自清晰的状态之下,进而对不真实的意思进行分析,以此来判定是否属于一般民事欺诈性。而在特殊民事欺诈行为当中,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欺诈的范围不断地扩大,在某些领域的欺诈行为已经偏离了当初对欺诈的定义,从现在的欺诈行为来看,有些欺诈行为更多的是从其他人的行为本身来对其进行分析。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已经伤害了他人的利益,其就属于欺骗行为。 四、结论 现在生活当中,欺骗行为比较普遍,而在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认定过程当中,难免会遇到疑惑,在具体的分析过程当中,首先应该对诈骗罪的突出、特有的属性进行分析,再次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进行分析,进而在这个基础之上来对诈骗罪和民事欺骗罪进行定义。当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的范围会逐渐的扩大。这也需要我们在今后的过程当中,随时的更新相关的法律,这样才能够做到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1]尚涛.民事欺诈行为与诈骗罪的界分及法律完善研究[D].兰州大学,2018. [2]案例编写人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刘岩.民事欺诈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入罪[N].人民法院报,2017-12-21(006). [3]赵铁峰.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之认定[D].吉林大学,2017. [4]陈曦.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法理辨析与实务认定[J].人民检察,2017(10):52-54. [5]张雪娇.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界限[D].郑州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