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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的检察文化理念创新


  摘 要: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的灵魂,是检察事业的血脉,更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公诉人的检察文化理念更是一院检察文化的直接体现。因此,作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要想更好地履行法律职能,必须用先进的检察文化自觉引领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创新管理机制的思想理念,调整最佳的工作状态,呈现最完美的法治态度。
  关键词:公诉;指控犯罪;预防犯罪;法治教育
  文化是先进的核心价值观的体现,是指导人们行为思想理念的旗帜方向。而检察文化代表着整个检察机关的集体价值观和执法观,是检察机关的灵魂,是检察事业的血脉,更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它不是管理机制,而是形成管理机制的思想;它不是行为准则,而是产生行为准则的源头;它不是工作状态,而是这种状态所蕴涵的对工作的感情。
  公诉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所从事的工作往往展现的是整个检察机关的形象,最能反映一院的检察文化的发展方向。因此,作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要想更好地履行法律职能,必须用先进的检察文化自觉引领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创新管理机制的思想理念,把握工作中的行为准则,调整最佳的工作状态,呈现最完美的法治态度。
  公诉的职能是什么?大多数人会说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个答案对吗?对的,对于一般人的理解而言这个答案没有错,但是这只是刑罚的直接目的,其根本目的在于的是预防犯罪,遏制社会上的一切不稳定分子走上犯罪的道路,它也是我国从古至今一直在励精图治的方向,是我国依法治国想要最终实现的蓝图。《尚书》中就有云"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唐人长孙无忌也说过"惩其未犯,防其未然";宋人司马光在《进五规状》中也强调"销恶于未萌,弥祸于未形",可见溯及既往,在预防犯罪这条道路上我们任重而道远。
  法律规范抽象形式的灌输并不能走入人们的内心,引起人们的共鸣,只有身边人血的教训才能更触及人们的心灵底线,起到直接的、深刻的预防犯罪的作用。所以,在公诉工作中,我们应该转变固性思维,应该将指控犯罪与法制教育并重,形成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双赢的局面。
  庭审中的法制教育与一般的法制宣传,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有着更为深刻的警醒作用,用身边人的真实的行为来说教论理,更具有直面心灵的震撼。正如我曾经办理过的一起未成年人的强奸案件,案件中五名被告人均为未成年人,他们才刚上初中,正是朝气蓬勃的年纪,本该在校园里学习知识,而他们所做的却是平日里拉帮结派,惹是生非,最终闯下弥天大祸,在公共场所轮奸一名未成年少女,并在事后怕少女报警而去被害少女家中进行恐吓,行为性质何其恶劣。我在接手办理这个案件的时候,被这群孩子的行为震惊的不能自己,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是什么让这样一群孩子走上了这样一条不归路。在讯问过程中,在和这群孩子和他们的家长的交流过程中,我终于找到了这群孩子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因由。这五个孩子中的"大哥"也是这个案件的主犯,其实这个孩子很幸福,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家境殷实,且又是家中的独子,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可就是这种宠爱因为超过了它应有的"度",于是慢慢演变成了一种隐藏的祸根,让这个孩子一步步的行差踏错,从和同学间的小打小闹,到成群结伙的逞凶斗狠,最终因为少女当面的拒绝,伙同多人仅为了找回面子就将少女带至学校附近的空地,光天化日之下将少女轮奸。直至到庭审的最后阶段,这个孩子都没有低下他高贵的头颅,没有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是多么的严重,给他人造成的是多少沉重的伤害,等待他的又是多少可怕的后果。那一刻,我为这个孩子的行为而气愤,却也为他而心疼,在我面前的不仅仅只是一个被告人,更是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我问他你知道等待你的人生是什么吗?知道等待这几个把你当成领袖的小兄弟的人生是什么吗?知道那个被你伤害的孩子的人生又是什么吗?他没有回答。我告诉他等待你的将是十年以上的牢狱生涯,十年是什么含义,就是和你同龄的孩子都在上学的时候,你却在监狱中辛苦的劳作;同龄的孩子已经学成归来一展所长的时候,你却在悔恨當初种种不该;同龄的孩子已经成家立业的时候,你却刚刚刑满释放不知如何在社会上立足。而你的朋友,也将面临着和你相似的命运,因为你的提议和你一起深陷泥潭。还有那个最无辜的少女,因为你的行为,让她的身体和心灵受到了双重的伤害,给她的人生留下了永不能磨灭的阴影。现在,你知道自己错了吗?在这一刻,他终于惭愧的哭了,他不再措词狡辩。在这个时候,我的心是宽慰的,因为我不仅惩治了犯罪,也挽救了一个孩子。法律是宽容的也是严厉的,它让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会给你改正的机会。
  而我想要说的是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这些,不仅仅是教育犯罪的人,更重要的是掐住犯罪的源头,防止社会上不稳定的分子走上犯罪的道路。于是在庭审的最后,我对孩子的父母进行了深刻的法制教育,我问他们,是什么让你的孩子有勇气、有胆量去犯罪?我告诉他们是你们的纵容,是你们的溺爱,成为了他走上犯罪道路的温床。以前他犯小错误的时候,你们帮他推卸责任;他犯大错误的时候,你们帮他解决后患;他犯罪的时候,你们帮他请律师企图逃避刑罚;你们有没有想过,他失去自由的时候,你们能帮他什么?他以后在社会无法立足的时候,你们又能帮他什么?你们这是爱吗?他的父母在这一刻终于泣不成声、悔恨不已。
  在公诉工作中,我们以往在庭审过程中的着重点都是与辩护人唇枪舌战,用事实与证据来指控犯罪,而往往忽视了庭审最后阶段的法制教育,舍本逐末,殊不知只有从源头上让人们知法、守法,才能真正的遏制犯罪。法律规范从理想走到现实、从纸面走向行为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我们身处办案一线的公诉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转变公诉司法理念,发扬实践中的"精华",摒弃实践中的"糟粕",创建检察机关新文化,才能开创检察机关新局面,人们的思想和观念进步了,法治才会进步。
  参考文献:
  [1]刑事审判参考,法律出版社。
  [2]国家公诉人出庭指南,彭东,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
  [3]检察实务探索,辽宁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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