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高校的扩招和办学体制的多样化,公众要求高校充分披露其财务信息,这就需要构建完善的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本文首先对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现行高校财务实际,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对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基本理念进行阐述,以设计出一套具体可行的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 关键词:财务信息 信息披露 披露体系 近年来,随着国内高等院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和办学机制的不断改变,高等院校的资金来源不再仅仅局限在政府拨款,筹资方式越来越趋向于多样化,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高校的资金结构,并带来更多的委托代理关系。如何更好地回避委托代理关系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这就需要高校积极主动地公开更多更详尽的财务信息。但是,从信息披露的渠道、披露的内容和披露的详细程度来讲,国内高校披露的财务信息不够系统,不能充分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需求。一方面受政府信息披露详细度的影响,另一方面是高校到底应该公开哪些信息,如何公开,怎样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这些都缺乏较为权威的理论指导。 一、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一)高校财务信息披露是财务监督的重要手段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各类经济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的重要手段,但这只是一种事后监督。规范、定期地公开高校财务信息,能够做到对高校经济业务的全程监督,及时整治各种腐败现象。要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就需要按规定、按时公开高校的财务信息,这样不仅可以提升财务信息的质量,还能发挥很好的财务监督作用。 (二)高校财务信息披露是信息使用者用于决策的重要依据 投资者和债权人对学校的当前和未来的价值进行评估,主要是通过学校公开的财务信息,他们期望能获得更多的信息,期望学校能够及时、规范地公开披露财务信息。高校管理层在制定高校的发展方针和做出投融资决策时,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或做出财务风险预测,这些论证和预测的基础数据便来自于高校公开的会计核算数据和披露的财务信息,这些信息是其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我国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现状 教育部2010年颁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随后发布了一系列规范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方法措施。最近几年,《高校财务制度》和《高校会计制度》相继颁布和实施,2014年教育部又颁布了《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这些制度对高校财务信息的披露内容、披露方式、披露时间以及披露主体加以规定,为实现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奠定了基础。 自《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颁布与实施以来,我国高等院校财务信息公开体系逐渐丰富并不断趋于完善。从财务信息披露的渠道来讲,我国大部分高校基本上能够遵循《高校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绝大部分高校都有专门的财务网站,定期公开财务信息,以便信息使用者及时查阅高校财务信息。但是,信息披露的不够及时和完善,规范性方面也有所欠缺,与国外高校存在一定差距。 (二)我国高校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财务信息披露不完整,无法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当前,高校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往往只是按规定的固定格式披露有限的财务信息,从高校公开财务信息的内容和详细程度来看,并不能够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我国高校在公开其财务信息时,往往仅披露较为笼统的财务信息,对于具体数据并不涉及,这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说,缺少实际意义,不能充分满足其对信息的需求。 2.披露的信息之间缺乏逻辑性,不利于信息使用者的综合分析。通过查看各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情况,发现高校披露的财务信息比较分散,没有事先进行合理的归纳整理。当高校的利益相关者需要依据财务信息作出决策时,就需要查阅高校披露信息的网站,而这些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往往缺乏条理,在网站上的分布也是杂乱无章的,事先没有经过精细的归纳整理,需要利益相关者自行整理,这就大大降低了其获取信息的效率。 3.财务信息披露及时性较差,且缺失前瞻性信息的披露。目前,大部分高校只是公开年度报告,而对于季度报告和月度报告仅有少部分高校公开。公开财务报告的周期过长,导致披露的财务信息及时性较差。另外,目前高校披露的财务信息缺少前瞻性信息,而正是这种信息才更有助于预测与决策的做出。高校作为特殊的经济实体,对国家以及社会的发展影响巨大,从高校披露的财务信息来看,前瞻性信息严重缺失。 4.缺少绩效评价指标的披露,难以建立社会公信力。当前,高校的财务管理理念逐渐发生变化,"效益"的理念越来越强。但是就目前所披露的财务信息来看,对于高校资金的运转效率、公共产品的利用效率等情况缺少详尽的分析,财务绩效分析的相关报告更是很少涉及,这样就很难对高校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难以建立社会公信力。 三、我国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设计的基本理念 (一)拓展披露范围,丰富披露内容 1.公开披露高校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当前,我国高校只是按上级规定向其提供有限的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很少,而且没有做到对外的公开披露,这对于社会公众和投资者来说,难以获取有效的财务信息,不能发挥对高校管理和运作的监督作用。定期披露高校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以便社会公众更好地对高校的资金、招生和运作等情况进行监督,可以有效地促进高校资金的运作效率,并提升其管理水准。 2.积极披露前瞻性信息及不确定信息。借助于前瞻性信息,高校的信息使用者能够对高校的发展前景、未来能创造的价值做出预测,对高校发展目标的确定也有积极作用,可以促进高校的平稳健康发展。除此之外,高校还应该主动公开各种不确定信息,尤其在无形资产和无形资源等方面应该重点披露。同时高校还应该主动公开有关软资产的财务信息以及其存在的潜在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准确地体现高校的真正价值。 3.增加披露社会成本与社会效益方面的信息。社会责任的履行是高校建立公信力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如何才能明晰高校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呢?这就需要从高校社会成本和效益方面的信息入手。只有公开揭示这方面的信息,高校才能更加自觉地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才能建立起较高的社会公信力,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促进高校的长远发展。 (二)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提升高校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1.财务信息披露的多元化。为了满足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应该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提供更为丰富的财务信息。在时间范围上,要达到历史财务信息、实时财务信息和未来预测信息共存;从空间范围上,将财务信息根据详尽程度进行分类,以实现为不同的信息需求者提供各种详尽程度的信息;从内容上,要丰富财务信息的内容,提供管理、控制、预测、分析和决策等各方面所需的信息。 2.财务信息披露的实时化。为保证信息使用者及时快速的决策分析,就要实现财务信息获取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以便更好地动态反映高校财务状况,这就需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实现实时的在线财务报告,信息需求者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查阅各类信息。同时,还要做到对高校信息库的及时更新,保证信息需求者能够获取最新的财务信息。 3.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化。借助于网络技术,学校内外的各个机构可以根据授权在线访问,直接查阅财务信息,使得财务信息由封闭走向开放,增强高校财务信息的透明度,避免财务处理的暗箱操作,实现对财务信息的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 (三)借鉴国外高校财务信息的披露模式 1.量化信息和非量化信息结合披露。国外大部分高校都是同时披露量化信息和非量化信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全面客观地评价高校的财务绩效。对于社会公众等外部利益相关者来说,量化与非量化信息的结合不仅能够实现信息之间的相互印证,对于其做出综合分析也十分有利。 2.反映财务状况与反映运营成果的信息双向披露。国外大部分高校不仅定期公开反映财务状况的信息,还定期公开运营情况方面的信息。在国外高校公开披露的年报中可以清晰地查阅到高校各项资金的来源和具体使用去向,这不仅能够使社会公众对高校资金运用情况做到随时监督,同时对合理评价高校的实际价值也十分有意义。 3.注重披露业务活动及其结果。国外大部分高校会及时详尽地公开各项经济业务的具体进程和最终结果,使得社会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充分掌握高校的资金运作情况,这首先能够督促高校更加高效率地运作公共资金,另外,通过这方面的信息,可以有效评价高校的运作绩效,提升其在社会公众中的信誉度。 四、我国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的具体构建 (一)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的内容设计 1.完善高校财务报告体系,全面反映高校财务状况。除了要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财务报告更应该反映高校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及预算执行信息、明细信息、绩效信息。由此,高等院校的财务报告体系应该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收支预算表以及收入支出明细附表等,只有这样才能综合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 2.完善表外信息,全面反映高校经营状况。表外信息主要是在基本报表之外公开的相关财务信息,报表附注、附表都属于表外信息。表外信息不仅拓展了披露范围和内容,重要的是帮助报表使用者更加全面透彻地解读报表信息,全面掌握高校整体情况,进而做出科学合理决策。 3.编制财务绩效分析报告。披露高校财务绩效分析指标,以反映高校的资金运转效率和具体的财务经营状况,同时在财务绩效分析报告中还应该披露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方面的相关信息。这对于高校的管理决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社会公众评价高校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二)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的制度保障 1.组建高校管理层信息真实性承诺制度。高校管理层应该为其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提供保证,这些信息包括对反映高校财务状况的信息和反映高校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为了明确高校管理层对所披露各项信息所承担的责任,应该提供信息真实性承诺书,以将其所承担的责任落实到实处。 2.建立披露虚假高校财务信息的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将高校管理层所承担的责任落到实处,应该建立虚假财务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制度。当高校的利益相关者根据获取的虚假财务和相关信息进行决策而造成损失时,应该由高校管理层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这样才能真正确保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3.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和激励机制。首先,应当以国家监督、审计监督作为主要监督手段,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建立集国家、社会、高校自身为一体的多角度监督体系,改变高校财务信息"不公开和公开一个样"的现状。其次,要建立激励机制,以激发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内部驱动力,推动高校主动公开其财务信息。 五、结论及应用展望 当前,高校财务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问题:财务信息披露不完整、及时性差,信息与信息之间缺乏逻辑性,尤其是缺少对前瞻性信息和绩效评价指标的披露。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本文提出需要在基本理念和具体构建两个层面对我国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进行设计。首先,我国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设计的基本理念包括拓展披露范围、丰富披露内容;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提升高校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其次,要从改进财务会计报表体系、完善表外信息及提供高校财务绩效分析报告入手,对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的内容进行具体设计。另外,要建立高校管理层信息真实性承诺制度、披露虚假高校财务信息的追究制度及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和激励机制,为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的构建提供制度保障。在实践中,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尚未公开,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尚未在高校中得以应用和验证,因此,财务信息披露体系的验证研究将成为后续研究的话题。X 参考文献: [1]姜宏青.非营利组织透明信息的机理和途径分析[J].山东社会科学,2012,(2):42-47. [2]李亮,于沛利,胡胜.谈高校财务信息披露改革[J].财会月刊,2008,(2):12-14. [3]张沛.我国公立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3. [4]商兰芳.高校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3,(3):80-83. [5]申洪.我国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现状及完善措施[J].当代经济,2015,(14):11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