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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简史读后感精选


  《技术简史》是一本由德伯拉·L·斯帕 (Debora L. Spar)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56.00,页数:41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技术简史》精选点评:
  ●不如想象中的精彩,以后对罗胖推荐的书 要谨慎了,这货现在是个商人了,不是纯粹的学者了
  ●海盗和无线电部分不错,其他,呵呵
  ●全文是资料整理,机器翻译,重点在最后一章。
  ●本以为互联网带来的思维以及技术变革是人类头一回遇到。原来早在很久之前就有类似的变革模式,有线电,无线电!此书从技术变革中发现了共同的特点!原来一切都是那么熟悉!
  ●简述了涵盖不同阶段工业化革命的科学技术,航海,电报,无线电,广播电视,网络技术的发展使用。
  ●我有很多书,欢迎借阅,关注微信公众号"借书人"可以查看目录,全国快递送书上门,10元钱包快递借10本。看完了不用还,请直接转借给其他人。
  ●规范的建立总要经过资本的拉扯
  ●确实是本好书,但书名翻译得太差,哪怕直译英文书名也会更有吸引力吧。内容不错,将各时代技术前沿领域的发展规律总结得很好,值得一读。
  ●精彩
  ●通过不同的前沿科技来讲述作者提出的科技发展周期4阶段:创新阶段、市场化阶段、充满创造性的混乱阶段和制定规则阶段。
  《技术简史》读后感(一):别当技术史来看
  我本身是搞技术的,希望能读到一本大概理清技术变革历程的书,但这本书不是!有关技术的内容乏善可陈。航海、电报、无线电、广播电视、密码、微软、数字音乐,只有这七块内容,时间截止点在2001年左右。对历次工业革命的标志都未提及,甚至汽车、飞机也都没谈(更不知道中文的书名从哪里出来个"黑色直升机",明明是"from the Compass to Internet")。
  这本书读着比较累,主要是翻译的别扭。甚至在第六、七章的审校上,存在很多明显的错误比如:"马车"写成了"马东","其中为94亿美金"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是什么。
  看了作者的身份,艺术、科技的成分不足,经济的标签很浓。这样就好理解了:
  1. 虽然是谈历史,但是整本书不是连贯的历史,是针对七个领域独立梳理脉络的。
  2. 各领域之间的历史交集,在"技术"这层面上到是回避掉了。比如:数字音乐、微软时代、互联网、密码朋克,这些在的时间维度上有交集,在故事性上也有交集,在技术维度上也存在些许正相关性,作者都没谈。
  3. 本书的观点是从"海盗"这个角色的历史演变角度谈的。核心观点是:技术先驱者往往是被后来的强盗行径所消灭。
  4. 自己的收获:新技术的出现必定带来新的市场,技术走向市场的商业化进程中各种既得利益群体相互竞争,政府也会在考虑政治利益和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平衡各个利益集团,不断制定新的规则,而所有的问题都围绕一个关键词"所有权"。民众的利益从来没有被首先考虑过,民粹主义从来都是只能获得短暂的幸福时刻,利益永远属于精英阶层。
  感觉作者缺乏驾驭这个题材的系统性组织文章的内力!总之,是失望了。
  《技术简史》读后感(二):《技术简史》的干货全在这里了
  《技术简史》---2016年罗辑思维独家定制系列书之一。2003年在美国上市,同期,由中信出版社在国内上市。
  个人觉得,可能是书中不是句句有料,所以没有火。我估计这次也不会火。现在,把该书420页文字的干货给大家捞一下。如果您还没买书,没开始读,我建议就看我这个笔记吧,书不看也罢。
  1.书里将了什么故事?
  一共讲了8段技术历史:航海(海盗)时代、电报时代、无线电时代、广播时代、电视时代、互联网时代、微软垄断时代、网络音乐。
  2.一个技术时代经历哪4个阶段?
  每个技术历史都呈现相同的发展阶段,一共是4个阶段:
  第一阶段;创新
  由工匠和发明家主导,从艰难探索到猛然间激动人心的发现阶段;这阶段最迷人,闪烁着理想、给人以追求的欲望和目标;这阶段没有太多的商业活动,只有少数的狂热者对技术兴奋不已;发明家珍视一项创新,只因其本身,而非商业目的;这时候没有规则的存在,也没有必要,创新还没有充分发展,产权还没有那么重要,没有使用权和不正当竞争问题,新科技对社会影响很弱。这是最和平的阶段,但往往也会戛然而止。
  第二阶段:商业化
  这个阶段,速度尤为重要,它就是一种超越现有商业实践局限的能力。技术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带来混乱和财富。因此,这个领域吸引很多新角色:开拓者、强盗、军官和反叛者。开拓者就是技术发现人,他们希望建立自己的王国,让这个领域按自己的规则行事;强盗同开拓者一起出现,窃取财富和技术,规则不完善,强盗为所欲为;军官就是利用职权企图制定新规则的人;反叛者就是原与开拓者共事,之后与开拓者意见不合、分道扬镳、另立门户的人。这个阶段充满了疯狂的扩张、梦想和无法无天。
  第三阶段:创造性的混乱
  这个阶段出现各种混乱:产权的混乱,领域内的参与者增多,资源越来越少,需要产权约束;合作的混乱,没有一个标准能被广泛接受,大家各自为战;竞争的混乱,当某位开拓者通过法律、诡计或智慧控制了某一市场的核心技术,就会形成垄断,给商业和政治上带来了灾难,同时公平公正的问题出现了。
  第四阶段:规则
  不同技术时代,最终由不同类型的参与者制定了规则。规则制定者包括:政府、垄断企业、产业协会等。规则包括:法律、标准、产权等。最终,权力一定属于这些规则制定者。
  3.对我们有何借鉴?
  我们借此评估一项技术所处的发展阶段,顺势而为:
  创新阶段搞技术---商业化阶段拼速度---混乱阶段提升整合力---
  规则化阶段高标准。
  总之,看历史,读懂规律;读懂规律,按规律办事。
  《技术简史》读后感(三):技术的浪潮
  太长不读篇
  《技术简史》原著Ruling the wave, From the Compass to the Internet, a History of Business and Politics along the Technological Frontier)。依书中的视角,从15世纪的地理大发现到21世纪的网络音乐,每一次技术的创新和商业发展都大致遵循4个阶段的规律:
  创新市场化创造性的混乱制定规则
  这本书的核心观点就是制定规则者为王。引用1993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Douglass North的研究:市场刚出现时,稍大的组织可以通过行会或协会来规范市场的交易,但这些早期的市场如果想要最终发展成为高效的大型企业的话,就需要国家介入,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以保证贸易顺畅。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巩固市场所需的财产所有权必须由政治制度和司法体制通过保证签订契约的成本最小化来落实。
  不过,这里的问题是政府就能保证签订契约的成本最小化么?如果出现一种新的技术,它可以让这个成本小于政府的监管和司法投入,那么它就不仅是一种技术的革新,同时是对技术发展既定规律的革新。没有产权保护和交易规则的加持,市场一定得不到发展、无法趋于成熟。经历互联网时代,人们将现实中的实物资产(property)变成了虚拟空间(cyberspace)中的资产,资产的竞争性就丧失了,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在一定程度上变得模糊起来。而区块链的诞生,将数字资产的无限复制性限制(防止双花 double-spending)起来,又让其具有了原来现实世界的资产一样的竞争性。如果说产权保护对应区块链应用中的资产转账唯一性,那么交易规则就可以对应区块链上可编程的智能合约,合约自动执行的前提必须是资产转移具有唯一性。产权保护和交易规则的维系借由一种技术得以执行,应该能降低中心化的监管和强制执行的成本。当我们以为只有商业能驱动技术进步,可能眼下,技术正在革新商业以及拉动了它背后庞大的自由经济市场。
  作者简介
  Debora. spa,女,哈佛大学博士,哈佛商学院教授。著有《The baby business》和《Ruling the waves》(译本:技术简史)。这本《Ruling the waves》最早出版于2001年,中文译本于2017年4月由中信出版社出版。主要描述了从15世纪的大航海到21世纪的互联网时代,创新技术的发展规律,得出制定规则者为王的结论。
  配合《维多利亚时代的互联网》一起读,对电报带来的社会变革会更有切身感受,通过时间线串联起来理解效果更佳。
  历史在一遍遍重演
  "没文化,真可怕!" 回到中世纪那黑暗的1000年间,教会的僧侣掌握着知识的生产和传播,未曾开化的愚民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渠道获取知识,其中就包括圣经抄本及其解释权。这些愚民只能听从教会宣扬的神祗和信仰,怀疑者统统被审判为异教徒和魔女,火烧异教徒和魔女狩猎甚嚣尘上,一切都是没有文化的恶果。但是压迫必然遭遇反抗,活字印刷术的出现让知识出版变得开放和自由并且廉价,知识的生产和传播开始规模化,人们可以直接获取知识而不再依赖教会,解读圣经的权利得以回归,随之稀释的是教会的控制权。但是教会也不会坐以待毙,他们建立自己的天主教印刷工厂推动反宗教改革,印制大量《圣经》和核心书刊,并且知道如何争取有读写能力的追随者,进而掌握了知识的核心传播形式,其统治地位并没有被动摇。虽然如此,但是世界的规则已经改变,权力发生了转移。
  印刷术将物理世界中这些以前需要手抄的竞争性资源变得廉价,让知识持久化下来,打破了时间的侵蚀,但是知识的传播却还是受限于距离,行进缓慢。每当这时,总有英雄出现。19世纪,电报的发明以及历经坎坷的商业化进程,彻底改变信息传播的形式,加速了全球的信息互联。再加上19世纪末,电话和无线电通讯的发明,整个世界宛若突然缩小成一体,信息的传递变得不可思议得快速和廉价。20世纪计算机的发明奠定了20世纪末的互联网诞生的基础,信息传递不仅变得快速,其内容还异彩纷呈。这个时代,没有哪个组织和团体可以垄断信息及其传播形式。
  第一次浪潮
  15-17世纪的大航海时代,航海技术的大发展开启了一个新的商业世界。 葡萄牙亨利王子,获得"航海家"亨利的称号,1460去世,大航海时代来临。
  技术创新 14世纪,欧洲的船运贸易无法远离海岸,受制于变幻莫测的天气和有限的航海技术。威尼斯的商人只敢在亚得里亚海和爱奥尼亚海(地中海)航运,不敢穿越直布罗陀海峡(西班牙和北非摩洛哥)来到北大西洋。英国商人也只敢航行到法国西部的比斯开湾。
  西欧
  14世纪初,船舶工艺升级,厚重的船让位于轻快的帆船,这些船比原来的更大也更轻。另外,13世纪中期,《图解海航手册》可让航海员可以估算地理位置。15世纪早期,指南针等技术也等到了广泛应用。
  先驱 葡萄牙的亨利王子,为了实际的目的——西非的黄金,基督教布道等,沿着非洲的西海岸航行,并且记录下了航海活动的信息收集。在这过程中,改良了地图绘制和造船工艺,让很少的人就能操作很大的船。早期的船只能顺风航行,但是亨利王子的轻快的小船在逆风时也能航行,这样远航的船只也能顺利返航。
  亨利王子与1460年去世,新一代的探险者正式开启了大航海的时代。葡萄牙海员率先南下到达非洲的最南端,并且来到了印度洋的西海岸。1484年,哥伦布得到了西班牙国王费迪南的资助,发现了美洲新大陆;1521年,麦哲伦绕过了南美洲最南端,进入太平洋,然后到达亚洲。这证明了世界是圆的。
  1569年,比利时的绘图者墨卡托(Mercator)发明了一种新式的地图绘制方法,墨卡托投影,把地球沿着经线分割开然后展开成一个矩形,这样的绘制技巧在精度上有了质的飞跃。普通的航海员也可以远航了。
  创新性的混乱 海盗。16-18世纪,伴随着大海航时代的到来,海盗猖獗。主要原因一个是海上并没有很好的法律约束,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国家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时代大部分的欧洲国家都在从事私掠活动。给海盗授予掠夺的权利是最经济的打压敌国贸易的政治手段。
  大海盗弗朗西斯德雷克(Francis Drake)的故事
  弗朗西斯·德雷克
  德雷克大半个人生都是海盗。早年间,他在英国精英的支持下,做起了"三角贸易"。从非洲俘获奴隶,然后卖到加勒比海的西班牙殖民者,再从他们手上换取毛皮等货物,然后再带回英国。不过,在一次返回英国的航行中,他的船遭到了来自西班牙军队的袭击死里逃生。复仇的怒火在心里燃烧。自从被英国赋予掠夺权之后,他开始袭击美洲的西班牙殖民地,掠夺海上的丝绸和黄金。1581年,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授予他爵位。一以贯之的海盗生存法则——"在合适的时候,跳上正确的船"。
  制定规则 1701年,英国政府公开绞死了著名的海盗之一的威廉·基德 1721年,当罗杰斯离开拿骚岛,加勒比海最猖狂的"黑胡子"艾华德·蒂奇和"白棉布"杰克也已经绝迹。
  1730年,海盗的黄金时代结束了,但是直到1830年才算几乎根除。
  为何原本受到国家暗中保护的海盗突然遭到了所有政府的封杀?因为规则改变了。海盗这个团体不再是政府的政治手段,反而成为了问题。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在和英国的海战中战败,伴随而来的是西班牙在大西洋垄断时代的没落。而且原来的大海航时代的先驱逐渐占领了海洋贸易这些商人,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开始要求政府打击海盗。1856年,欧洲7个国家的代表在巴黎会面,签署了《巴黎宣言》,正式宣布任何海上的私掠行为都被禁止。
  电报时代
  技术创新 1791年法国的查普兄弟通过铜锅和同步的2倍速时钟传递信息。法国的查普发明了感观电报,1793年,法国建立起第一个观感电报塔。1837年,摩尔斯发明了摩尔斯电码和电报,并将电报推出实验室。
  电报先驱 库克,菲尔德,奥莱利,彭德这些电报先驱们看到了电报的商业潜力,然后发展起了新的市场。
  创新性混乱 电报市场发展起来之后,遇到了和其它技术一样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合作:电报的线路是分离的,同时使用的code book(代码本)也不同。
  如果电报网络互不兼容,那么每条线路的价值都会被降低。电报先驱们开始制定标准和规则。
  制定规则 欧洲和美国一开始介入市场的方式不同。欧洲各国都有自己的电报线路和标准,因为当时大部分的电报公司都和政府有关系,为了能够实现国际间的通讯,欧洲大陆共同推行相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这要归功于成立的国际电报联盟。
  不过美国恰好相反,政府在早期就退出了电报市场。然后私营企业强强联合,建立起了一套共同遵守的规则。不过市场竞争的本质就是消除竞争,在各自利益的驱使下,短暂建立起的联盟是脆弱。这表现在电报市场就是西部联合公司一家独大,而这实质上就是垄断。最后,政府颁布了公共规则。1910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案,授予州际商业委员会调查电报收费的权利。1934年,通过通信法案,正式把规范电报业的任务交给了联邦通信委员会。
  无线电时代
  技术创新 19世纪20年代末,电磁感应让无线电的研究向前一步。1865年,苏格兰数学家麦克斯韦证明了电和光可以以相同的速度在空气中传播。最终在1887年,德国科学家赫兹成功地用实验证明了麦克斯韦用数学说明的现象。
  马可尼发明了无线电装置,并成功将它进行了商业化应用。
  无线电先驱 马可尼无线电报公司和德国德律风根公司,那时候还只是能够传递电码;1918年美国的RCA(美国无线电公司)诞生,已经可以进行声音广播了。
  创新性混乱 1910年左右,传播信号开始互相干扰。1912年4月12日,豪华巨轮"泰坦尼克号"撞到冰山沉没,因为信号阻塞特别严重,导致家属迟迟得不到救援信息。因为这件事,美国政府要求业余无线电操作员需要取得营业执照,而且无线电频谱变为离散状态。
  自从广播播放音乐火了之后,人们开始私自搭设电台,同时混乱使用频道的方式开始发生。
  制定规则 1927年,美国出台了《无线电法案》,大公司相当统一,无线电行业在这个时候"可能是全美唯一一个全体一致要求管制自身的行业"了。究其缘由,有线电报的所有者和财产所有权是明确的,但是无线电波是无形的,因为没有一个成形的财产所有权分配系统,所以建立频段划分系统除了政府没有人可以胜任。
  卫星电视和数字电视时代
  1983年,鲁伯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的新闻集团购买了一家英国的卫星电视SATV(卫星电视)并更名为 Sky,他们想在英国的电视市场努力地开创出一片卫星电视的天地。因为卫星电视在后期的维护以及远距离传播上有天然的优势。而且,BBC电视只为政府代言,播放充满精英文化的正经说道题材也确实让民众难以下咽。以丘吉尔为代表的保守党重新掌权(二战期间)之后,开始稳步地将竞争引入电视市场。
  英国的无线电视技术的历史久远。早在1926年,一名叫做约翰·贝尔德(John Baird)的企业家,说服了英国广播公司(BBC)发展广播可视图画的技术,进而演化成了BBC电视业务。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国有垄断之后,由于政策的允许,各大商业独立电视台也开始进入电视市场,并且在市场份额上形成了势均力敌的局面。当然,政府的监管机制从来没有落下,ITA(独立电视局,类似广电总局)负有监管和审核独立电视节目的责任。只不过这个还只是地面上的无线电视广播,压根没有卫星电视什么事儿。
  时间来到了1977年,世界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分配了已知的卫星空间,同时规定参与国可以得到当时广播卫星所有频道中5个频道。英国将其中的2个频道分配给了老牌的BBC,剩下的3个频道通过竞标的方式分配给了BSB(英国卫星广播公司)。Sky公司却在竞标的过程中失败了,但却不一定是坏事。当BSB调用大量精英研发新技术(D-MAC)标准的时候,Sky公司租了位于法国,比利时和德国三国交界处,一个叫做卢森堡大公国的通讯卫星。这个决策的厉害之处是恰逢欧洲委员会规定:对任何广播卫星的制裁只能由来源国发起。Sky公司绕过了英国的法律约束,同时发动和推出了上门推销技能和免费的售后服务,这些举措成功地吸引了客户,并最终帮助Sky公司占领了市场。在这场商业角逐当中,Sky成功扭转局势,打败了主要竞争对手BSB。1990年,两家公司达成协议,合并成一家公司,并取名为BSkyB公司。同时默多克的新闻集团获得了50%的股份,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kyB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因为有一位创奇的人物还没有登场。
  由于商业模式和原来那些独立电视没有太大区别,导致BSkyB没有足够的订单来获得广告收入,再加上合并之后内部摩擦不断,BSkyB在起飞阶段的日子并不好过。于是,默多克私下邀请萨姆·克里泽木(Sam Chisholm)加入了Sky。在那之前,克里木泽就以果敢和成就而闻名。
  克里泽木迅速采取了行动。他首先抢占先机控制电视内容,飞去美国和好莱坞的影片公司签约,这其中就包含默多克自己的福克斯公司(21 Century FOX)。非常意外的,他应好莱坞影片公司对产权的保护要求,发展出了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通过加密技术保护产权,并引导顾客为片源付费,从而建立起来一种关联影片提供商和顾客的全新收费模式。除此之外,他也和体育赛事联盟签约,将原来处于公共领域的体育赛事直播转化成了私营方式。虽然这种方式遭到各方质疑和控诉,但是最终还是安然无事,并获得了巨额回报。
  其次运用准入控制手段,他联合以色列的Adi Shamir(RSA加密方式中A指的就是他)建立了一家专门为BSkyB公司提供加密服务的NDC(News datacom)公司。同时积极开发包含加解密、内容管理功能的机顶盒。在稳固新建立的商业模式的同时,还通过市场份额的优势,迫使其它内容供应商加入自己的系统。这种做法巩固了BSkyB的生态环境,也为后来其它竞争手对其垄断的控诉提供了证据。
  回顾Sky公司的一路辉煌,就会发现挺符合辩证法中的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卫星电视技术,因为其创新的特征,让Sky公司绕过了英国的法律和规则,以一种"海盗式"的手段,打开了顽固的英国电视市场。当竞争者开始用反垄断法为自己发言的时候,它又用自创的商业模式——付费电视,把自己隐藏到整个电视市场这个大背景下,躲过了制裁。貌似一切规则都失效了——这就是创新的力量。但是中国有句老话"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技术界从来不缺乏新闻。
  数字电视时代扑面而来。由于数字信号比模拟信号具有可压缩,可降噪的优势,很快得到政府的重视。1996年,英国推出了《广播法》并统一建立6个新的数字频道。在过渡到数字电视的阶段,英国政府提供了很多对私营企业十分友好的条件。一开始混有BSkyB血统的BDB(英国数字广播电视,后改名为ONdigital)在政治和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将BSkyB从联盟中踢出,并获得了政府划拨的近一半的地面数字波段。
  DB因为有了数字许可证,便开始和BSkyB展开了合作和竞争。一方面BSkyB依赖于BDB的许可证;另一方面,BDB又依赖BSkyB提供的影片服务。这期间BDB更名为ONdigital。1999年末,BSkyB和ONdigital公司成为了英国数字电视市场的两大巨头。经过这轮技术洗牌之后,政治方向也开始朝着不利于BSkyB公司的方向倾斜,表现在BSkyB对足球俱乐部曼彻斯特连队接管被禁止。另外,政府颁布了新一轮的电视标准中,要求提供一种标准的接口,而BSkyB公司从未使用过,而且这相当于打破了BSkyB的生态闭环,也意味着它不得不和其它电视公司展开公开竞争。
  这一波数字技术的截胡操作,让BSkyB失去了垄断的地位。否定之否定同样作用到了BSkyB自己的身上。不管如何,电视技术还在持续发展中。
  密码朋克
  密码朋克(crypherpunk)指的是一帮倡导使用强加密技术保护个人隐私的活动家,他们的敌人是企图剥夺民众使用加密技术的政府。触发密码朋克组织形成的导火索是1993年美国政府企图在所有的计算机和手机植入一种Clipper芯片,这种芯片会包含一个私钥,当设备被卖出后,对应的私钥会被存储在第三方的契约账户中。一旦政府获得许可就会取出私钥查看传输的情报。然而,这种措施无疑刺激到了密码朋克们的神经,对于他们而言,这是政府企图建立"网络极权国家"的阴谋,必须反抗!结果白宫方面放弃了这一方案。这是属于密码朋克的胜利。
  加密技术的发展有自己鲜明的特征。首先是制定标准的过程,几乎不存在混沌的状态。新的加密技术出现,旧的就随之淘汰,顺应自然;其次它也不存在拥塞状态,毕竟它分明就不是一种通讯技术,相比于电报、无线电、互联网以及区块链在初期遇到的拥塞问题,加密技术几乎不存在需要分割的稀缺资源,也就无需外部力量维持所有权的分配秩序;最后,纵观加密技术的历史,这项技术从诞生之初就很少申请过专利。当然现代加密技术倒是申请了不少专利,但是加密界有自己独特的一套共识——闭源的加密算法是不安全的。这或许不能构成对所有权混乱的理由,不过,由于政府最初对加密技术的封闭,所以它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出现创造性的混乱状态,所以对于加密技术所有权的任何保护措施也就不太重要了。
  微软托拉斯
  微软帝国的崛起和侵权案件
  1968年,比尔·盖茨接触到计算机的世界。他和保罗·艾伦(Paul Allen)一起为DEC(数字设备公司)编写程序。1975年7月,艾伦在Altair机器上成功地演示了改良过的BASIC语言五个月之后,微软(MicroSoft)公司成立了。这时候的微软靠卖BASIC语言的光盘获取版权收入,即便彼时的软件所有权概念还很模糊。
  微软的将BASIC语言据为己有的做法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而争论的中心发生在一家业余爱好者俱乐部——家酿计算机俱乐部最初的理念是"通过共享经验和相互交流构想,我们促进了这门艺术的发展,使更多的人用低价的计算机成为可能"。成员复制了微软的BASIC代码,并开始随意分发,在他们看来,微软的BASIC代码本来就属于公众。这种做法影响了微软的版权收入,同时也惹恼了比尔·盖茨。盖茨批判这帮人是强盗,但是这些人认为比尔·盖茨把几百人花了几年做出来的软件占为己用的行为才是强盗行径。
  虽然盖茨在这次争论中缓和了态度,但是软件的版权问题迟迟没有定论。直到Altair公司被出售给加利福尼亚的一家较大的公司,这个公司声称BASIC语言归自己所有,并且禁止其他生产商使用。这回盖茨没有怂,微软同这家公司进行了长达6个月的诉讼大战,最终赢得了胜利。这个案件不仅仅宣告了微软对BASIC语言的所有权,也意味着一种定论:软件是私有财产。
  1983-1986年,苹果公司和微软的达成合作,微软将Word等常用办公软件提供给了苹果,而苹果通过销售Macintosh电脑帮助微软销售软件。但是微软发布了Windows2.03,抢占了苹果公司在PC的市场份额,苹果公司这时冷静不下去了,以盗用Macintosh界面所有权的理由将微软告上法庭。虽然最终对于微软的所有控诉都被法院解除了,苹果公司也因此遭受了巨大的打击,但是微软也因为反托斯拉法案受到了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调查,并且在1994年签署一项包含了若干义务的法律协议,其中规定了微软不得在操作系统中捆绑销售自家的软件,同时微软也承诺不再使用任何许可协议。
  浏览器战争中的反托斯拉
  时间来到了1995年,这是互联网商业化的元年。这一年,如今已经是两大世界级电子商务巨头的eBay和Amazon上线运营,在中国,杭州的大学英语老师马云和宁波的电信员工丁磊离开公职,分别创办了阿里巴巴和网易。Jim clark和Mark Anderson成立的公司Netscape凭借Navigator(前身是Mosaic)这款网络浏览器迅速横扫互联网市场。在CERN(欧洲粒子研究院)研究员Tim Berners-Lee发明了HTML、HTTP协议和URL之后,信息通讯发生了变革,这让非技术用户上网成为了可能。这时候,Anderson等人就想着如何把图像和多媒体引入网络,最后的答案便是通过浏览器。
  大公司总是习惯后知后觉,微软也不例外。在Netscape公司的Navigator浏览器迅速占领了超过90%的浏览器市场份额后,微软按捺不住了——以卖自家软件见长的微软很害怕Navigator成为网络的入口,用户便可以下载任何产商的软件。所以微软开始行动了,首先它成立了一个互联网平台和工具部门,其次通过威逼利诱的手段限制和控制Netscape公司,最后通过"行贿"的方式联合AOL推广自己的IE浏览器。当然,这些措施生效了,Netscape在浏览器市场上的份额迅速缩减了一半以上。然而,微软这种行为最终还得诉诸法律。
  当商业利益上竞争不过巨头的时候,留给这些创业公司最后的武器就是反垄断法。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案件中,法院确定了微软的反垄断行为,但是并没有接受Jackson法官拆分微软的命令。2001年11月2日,联邦司法部与微软就案件达成了和解,但是这次和解既没有要求微软修改源码从Windows中剥离IE浏览器,也没有限制微软未来在Windows中捆绑其它软件,所以令很多人感到不满。
  微软的故事告诉我们,当进入一个崭新的领域时,原先社会上比较分明的所有权和反托拉斯的界定问题变得模棱两可起来。大公司可以很快地在新兴的市场之上建立起法则这时候法律监管是滞后的。但是一旦新兴企业创造出自己的市场之后,原先的大公司还想要入场并部署自己的规则,那么不论是企业、用户还是政府都会介入进来反对垄断和维护秩序。
  网络音乐
  1999年,19岁的Shawn Fanning辍学创建了Napster这个革命性的网站,它允许用户在网站上自由地交换歌曲,这种免费的上传和分发的模式很快就颠覆了传统的唱片行业。传统的唱片行业掌控了音乐录制,分发渠道,前期宣传和明星包装,也同时形成了对音乐制作人的"奴役"和压榨。随着数字音乐技术(MP3)的成熟,有些歌手直接将自己的音乐上传到如Naspter这样的网站上,听众就可以自由地下载和分发了。
  随着Napster网站上用户数的不断增加,盗版的问题也日益严重起来。原本歌手将音乐上传到网上,是想脱离唱片公司根深蒂固的体系,但是后果是歌手也没法获得相应的报酬了。于是,围绕网络空间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引来了大量的讨论。有人说"未来将会胜利,在网络世界中不存在所有权",也有人说"知识产权的整个结构和价值都在改变……技术性障碍将几乎为零……法律本身变得无所适从或遭到削弱"。
  但是从历史中走过来,我们发现网络世界的版权还是保留了下来。苹果公司的Jobs开创的iTunes和iPod从某种程度上,拯救了数字音乐的版权和唱片公司。早在2004年,iTunes store 在合法数字音乐市场的份额就超过了70%,2011年数字音乐的市场份额更是超过了实体音乐(刻录在唱片等载体上的音乐)。当正版商开始用资本发展网络商业模式时,它也会收购那些盗版的公司,自己也得到进一步发展。从这些方面看,不难得出数字版权更像是在唱片公司、数字音乐公司以及公众参与下共同制定的一项行业标准,然后由政府强制执行。所以最终胜利还是属于那些制定行业标准的家伙,尽管总有人存在一种理想国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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