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我们以"午夜惊魂"为题,对您作一次深度采访,请说说当时的情况。 某女:那夜伸手不见五指,北风呼啸,门外闪过一个黑影,向我冲来,说时迟,那时快,我抄起手中的物件,一通乱打,那家伙就趴下了。 记者:据120反映,那人是一个秃子,是你前夫?已经重伤。 某女:不可能!我那死鬼是个夜猫子,跟我二十几年,我太了解他了。就是因为他彻夜不归,让我守活寡,我才跟他离的婚。 记者:据群众反映,他喝过一点酒。 某女:那更不可能,他嗜酒如命,见了酒比见他娘还亲,没有一次不醉的。 记者:据知情人透露,他们四个人喝酒,本打算不醉不归,结果是店家进货的伙计打麻将打了个通宵,进货时,车子翻到沟里了,至今未归。他们喝完剩下的半斤,不欢而散…… 某女:那按这样算,他的重伤责任不应当算是我? 记者:那应当算谁比较好? 某女:店家是主谋。如果他们供酒充分,不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