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伴随着社会变化的同时也在社会产生大量的矛盾和冲突,社会稳定受到威胁,行业发展将受到影响,信访现象层出不穷。就林业行业的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旨在化解和谋划应对之策。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和行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林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本行业的信访工作,运用法制化的手段去引导和解决社会矛盾,以确保林业体制改革的快速发展和区域稳定。 二、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1、由于部分上访者文化水平较低,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政策及法律规定,不愿接受接待人员的答复和解释,长期坚持无理访、闹访,在利己思想的驱使下,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产生"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的错误想法,将个人问题的解决寄托于高层领导机关,不满足就走上缠访、缠访之路,严重造成了单位精力的分散。 2、对于林业单位而言,无序性上访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在上访的过程中,由于上访者对所反映的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因此,对处理单位失去信任感,双方的矛盾有时呈胶着状态。 3、无序性上访也是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一大挑衅。法律规定:公民对其不服的行政行为可以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解决,犯罪行为可以在由国家或者自诉人启动的刑事诉讼中解决,民事纠纷可以在民事诉讼中解决。从理论上讲,依照宪法以及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等法律均能予以解决。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更新《信访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规范绝大多数都能为法律和法规所调整和制约,那些一切凭主觀意愿办事,有理无理先上访的作法,其本身就是对我国提出的"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的伟大方略的一大挑衅。 三、处理信访工作之对策 我们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的战略高度,转变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同实,需要来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复杂的信访现象。 (一)依托司法程序,将处理信访问题纳入法制化轨道。 信访工作的这种无序状态,同机构设置及运作的不科学不合理有着直接的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多年来中国社会矛盾处理的系统性和结构性矛盾的积累。而针对林业系统大部分基层单位而言,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方面均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弊端。因此,我们应在新《信访条例》的框架内去寻求、重塑、舒缓社会矛盾的通道。要整合职能、调整机构,建立起企业律师制度,设立法律顾问室。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上,以工会、纪检为主导,其它部门予以配合,充分发挥工会及职代会的职能作用。在处理信访案件的过程中,要将信访问题的处理纳入正常的法制化轨道内妥善解决,要建立起单位长治久安的社会矛盾处理体系,要充分发挥企业律师及法律顾问的能动作用,合理规范,引导预测。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上,要综合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价,依法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律化和专业化。 (二)创新工作思维,切实化解单位内部不稳定因素。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他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稳定与发展,是基层工作永不松懈的一根弦。在以往的信访工作机制中,其机构运作的不规范性及司法行政机构设置的不科学性,是导致信访‘潮现象的最直接原因。可以说,我国社会矛盾疏导机制结构设置的不科学性,尤其是政府司法行政运作系统的断裂并缺乏协调,才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在新的《信访条例》颁布的同时,我们要积极调整机制,大胆创新工作思维,要切实把信访问题的排查与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结合起来。要建立健全评估预警机制、排查疏解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信访受理登记制度、报送转送交办制度、督办查办制度、听证终结制度和监督保障制度。并要积极推行领导接待日制度、跟踪督查制度、定期研究制度和相关部门的会访制度。要大力宣传和贯彻新《条例》,依法主动接访。要切实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要树立攻坚克难意识,推动建立"畅通、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要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防止敷衍推诿、酿成大事的发生。要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切实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相结合。要超前防患,标本兼治,切实化解不稳定因素。 (三)夯实基础硬件建设,提升林业行政公信力度。 社会体制改革以促进林业经济主体及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行业单一性管理,现向社会经济多元化转变。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现以融入到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原计划经济时代的一整套规章制度,现已极不适应于当前改革发展的需要。如果我们不及时修改和废除陈旧的规章制度,势必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据调查,大部分信访案件的源头均出现在原有的规范性文件的纰漏上。建议林业各行政单位,要站在改革发展的高度,以严谨的态度,彻底清理不适时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进一步严明制度,规范操作,从源头堵塞漏洞,夯实基础硬件建设,规范执政行为。要大力推进政务制度改革,在行政执法及政务管理中,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科学决策,民主管理。要切实贯彻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实施诚信透明原则,切实提升林业行政的公信力度。 (四)正确对待信访,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所谓"正确对待"就是要用辨证的观点去看待信访。我们既不能害怕信访,或者谈"访"色变,或为达到息访的目的而置国家法律和政策于不顾,任意采取办法进行处理,也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过小估计信访的危害性,决不能犯"全盘否定"或"全盘肯定"的错误,要"善待信访",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要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切实抓好信访工作主要角色的合理定位。信访工作人员,要深入调查研究,善做思想政治工作,要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判断问题的能力。要找准病因,辨证施治。接访人员要提高综合素质,情暖信访者。要加强信访信息的收集工作,掌握主动权。要增强忧患意识,主动化解矛盾与纠纷。 (五)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升行业人员守法素养。 要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家属的政策法规的教育,进一步扩大普法的广度与深度。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养。要进一步推进法治化建设,加大全民普法的工作力度和效果,促进社会的基本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综治委、办的作用,狠抓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深入落实。切实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全民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提升。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信访工作是确保稳定的基础,是推动经济快速、健康、稳健发展的基石。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敏锐性,多做"雨中送伞"、"雪中送炭"的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和职工教育的责任。规范信访程序,化解内部矛盾,推进林业行业体制改革、经济快速发展和区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