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斯在《广岛之恋》里说:我喜欢你,这是多么令人愉悦的事情。 我在这里,在十八年的学业生涯即将结束的时候,对你们说:"遇见你,是最愉悦的事情。" 很多时候,都会庆幸:上帝是个多么深谙世事的长者呀!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它安插了那么多个你们在我身边。 遥远的十年。十年,恍如隔世。 那时,我读初一。喜欢把头发自然放下,有意无意地掩盖着其实还算对得起观众的脸;喜欢写文字,以近乎痴迷的态度。只是,并没有人告诉我,喜欢写文字的孩子大多是不开心的。而文字本身,就是一场地老天荒的寂寞。多年以后的今天,触摸着自己笔下的故事时,好像撕扯着已经结了痂的伤疤,只是忘了疼。 这一年,X X 中学初一班转来了一个瘦小,笑起来却媚如春风的女孩。如今,亭亭玉立。在很多个辗转反侧却依不能寐的晚上,会收到她发来的短信:家伙,开心一点,有时间去看你。这一年,我莫名其妙,不知所以地坐上了班长的位置。而且,是因为一个男生的退让。相知,真的是一个美好的事情。美好得,即使隔了十年的时间,我们还是惺惺相惜。他,会坐着三个小时的公交车,向我奔来,轻声细语道:"傻瓜,多舍不得你呀!一个人了,要看好自己······"这一年,渐行,渐远。淡褪了,很多人的记忆,关于名字,关于容颜。只是,偏偏记得你们。 较之于十年,没那么遥远的,就是七年了。 我想,自己那时到底还是怯弱的。固步自封,与小小的日记本形影不离。开始在很多个夜深人静的良辰,看着被星星涂抹得无比绚烂的天空,不可理喻地流眼泪。足球场,那一片枯黄横生的地方,也成了呢喃自语的最佳场所。这一切,大概就是因着物是人非,产生的孤独情绪吧。 那个冬天,南方遭遇雪灾。听说,N年一遇。与小Y相识的第一年。都太过于倔强的我们,时至今日,还在跌跌撞撞地找幸福。我叫她丫头,很暧昧的称呼。她说,就算你身边的他们都离开,我会坚定地留下来,牵着你过马路。周董在《蒲公英的约定》里说:把愿望折纸飞机寄成信,却不知道,到底能去哪里。可是,我的那些低迷,残缺的心情,却没有流离失所,不知所终。两年的时间,来自同一座城市,薄薄厚厚的信纸,让我那些自以为是的孤独,在体内无处藏身,最后仓皇逃离。记忆里的自己,总是小心翼翼地拆信封,然后看着那白纸黑字,像小孩子一样,自顾自地傻笑。昔日的大男孩,美好如初。牵着自己的幸福,在旅途。也不忘了,在某个阳光初上的午后,带着温柔的笑意,给我发短信:你要好,一定要好好的!你好了,我们就幸福了······ 十年,七年,这么长,那么短。长到,我都忘了,初见时,你的模样。也短到,仿佛就是在昨天,我们站在高高的楼顶。你在我耳边私语,字字句句,犹萦于耳。 喜欢站在夜色里。风,擦过每一根头发,每一寸肌肤,然后飞扬跋扈地离开。一个人,把手装进口袋里,假装若无其事地转操场。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里遇见你的。我记得,那是四年前,大一。 一个人的出现,之于另一个人,也许是一场救赎,或者就是彻底的沉沦。那么,亲爱的你,对我来说,是什么呢?寒风凛冽,你却把所有的温暖,收在一副手套里,放在我的手心;一个戒指,套住了我的手指,也终结了我积蓄多年的疼痛,不安和隐忍。于是,不问过去,不求将来。只是那一刻,你抱着我,我像所有幸福而矜持的女子一样,微微地拉动着嘴角,心里住着一大片一大片的阳光。最后一次见你。霓虹灯,烟火,舞台上男孩女孩的分贝,学校宛若置于闹市中。在这样热闹的风景里,很不小心地看到你和她在角落里亲吻。我像个做了亏心事被人发现的小偷,落荒而逃。然后,删除你的号码,拒绝你的来电,退出你的世界。从此,我又一个人,背负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过活。 四年了,我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回忆起那些关于你的点滴。曾经亲爱的你,别来无恙?其实,是欠了你一声"谢谢"的。若是那天没有遇见,没有相恋,我也断不会成为今日这般沉静、淡然的女子。所以,幸福,请你记得! 我自己都不知,在以后的年年岁岁里,还会不会有人,像你们一样,让我念念不忘。或许,工作了,就得如很多的上班族一样,行色匆匆地赶路。自然,就少了一些风花雪月,少了一些情真意切。 此时此刻,感谢这时光,让我们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