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孟凡是个"人精",一点都不过分。商场上的成本、利润,他算得精着呢。可聪明反被聪明误,很快他就尝到了侵犯条形码的苦头。 3年前,自己白手起家,硬是拼出了现在的成绩。从"一人作坊"发展到近百人的话梅加工厂,靠的就是精打细算。最近,跑了不下5次,终于和当地最大的超市谈妥了产品上架的事,可临门一脚了,才发现自己的产品还没"身份证"呢?正赶上产品销售的旺季,错过一天就是白花花的钞票往外流啊!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套"个条形码,孟凡临阵磨枪,想到了"鸠占鹊巢"。 既迅速,又节省了注册成本和维护费,孟凡干脆采取简单的拿来主义——冒用他人商品的条形码。"虽然这做法有点无耻,可商业竞争就这么残酷,何况条形码只不过是方便超市结账,借来用用没什么大不了的!"孟凡的想法很简单。 正是这简单的想法让他摊上了官司。被冒用的厂家很快就发现了这个异常情况:本不是同根生,为何条形码一模一样?当初为了将产品区别于其他同类商品,而专门设计的条形码,我们已经向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依法注册,是名正言顺的。怎么能允许他人随意冒用? 愤怒的厂家把孟凡推上了法庭,道歉还不行,还必须得赔偿经济损失。 孟凡有点弄不懂了,不就借条形码用用吗?至于大惊小怪地不依不饶吗?条形码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不能冒用? 条形码是商品的"户口"或"身份证"。它是由一组尺寸和颜色按规定排列的"条"、"空"及对应数字字符"码"组成,是表示一定信息的标识。"条"与"空"分别由深浅不同,而且满足一定光学对比度要求的两种颜色组成。"条"为深色,"空"为浅色。条形码的信息,供扫描器读识,或用于向电脑输入数据。 条形码具有唯一性、专用性。商店进货后,会将条形码、商品价格、企业名称等信息输入数据库。在购买商品时,只要输入条形码,计算机就可以一下子找到该商品了。可见,商品价格就是靠条形码来识别的,不同价格的商品自然不能用同一代码。 所以,条形码专用权是注册人对其注册的条形码所享有的专用使用权,它属于一种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注册人的一种垄断性权利。他人的冒用不但破坏了原条形码的唯一性、专用性;还会误导通过条形码来查找商品、辨别真伪的经销商和消费者。侵犯了别人的条形码专用权,人家当然有理由要求索赔了。 精打细算不是错,可踩在别人的权利上算计,就难免自讨苦吃了。孟凡这招儿,非但没节省成本,反倒被罚了上千元。好在自己的冒用行为被对方发现得早,没酿成什么重大的恶果,否则,自己很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孟凡想想就后怕。(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