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控装置?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在开具发票时所使用的具备税务机关能够监控应税收入的产品。 根据我国的税法规定,国家将对税控收款机的购置使用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以鼓励纳税人使用税控收款机。 对通过选型招标中标的税控收款机,可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准予在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增值税抵扣必须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准,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定期额户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增值税税额:可抵免增值税税额=价款÷(1+17%)×17%。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计算公式可抵免营业税税额:可抵免营业税税额=价款÷(1+17%)×17%。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另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的费用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其按规定提取的折旧额可在企业计算缴纳所得税前扣除;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购置费用可在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与企业所得税的本身规定并无税收优惠的体现,但对个体工商户则有所不同:对定期定额户购置税控收款机的购置费用,允许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即:将购置费用直接抵扣购机当月的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当月抵扣不完的,可以顺延,直至扣完(依据国税发〈2005〉185号文)而金融税控收款机的有关税收政策则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