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1.推动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做好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对分管的一线部门,多次与部门负责人进行交心谈心,对其提出廉洁的要求,要求执法大队严格按程序、按照标准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一年来没有出现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同时在分管的干部人事工作中,严格遵守集团公司人资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没有出现违规用人的现象。 2.加强教育监管情况。加强与分管的中层干部的谈心谈话,今年先后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至少一次以上的廉政谈话,对部门负责人存在的一些倾向性问题进行了提醒式谈话。同时对敏感岗位任职人员进行严格监管。 3.加强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分管党群工作的分管领导,积极配合纪检委员加强作风建设工作,通过制度建设、党课教育、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推进党员干部包括自身作风建设,强化了作风。 4.推进预防腐败情况。积极组织各种预防腐败教育活动。特别是安排的警示片的观看,警示案例的学习,并积极撰写了心得体会。同时积极开展风险点的查找和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到预防腐败措施到位。 (二)、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1.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坚决落实中央、综能集团党委、集团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 2.认真执行相关的组织纪律。作为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分管领导,严格按照干部选人用人的有关规定开展推荐、考察、党支部研究决定、公示、报告等程序,做到公正地选人用人。对重大事项做到请示汇报,凡涉及财务、人事及在行政执法中的重大行政处罚,都严格坚持先请示再执行的原则。 3.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无违规使用公款吃喝现象。 4.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格上下班制度,凡外出半天以上的工作都向主要领导报告及向办公室告之去处。对于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工作均不折不扣地完成。 5.在生活中严格执行生活纪律,特别是在工作期间没有出现做工作以外的事情。在节假日没有使用公款,也没有进行奢侈消费。 (三)、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情况 1.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没有配备公务用车。 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现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约为12平方米,符合规定标准。 3.担任领导干部以来,没有以逢年过节、职务升迁、做生祝寿、婚丧嫁娶等名义借机敛财、收受红包礼金。 4.担任领导干部以来,自己没有因公(私)出国(境)。 (四)、廉洁自律情况 1.没有参加过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的情况。 2.没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会员卡等的情况。 3.按规定按时、如实向组织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4.无住房违规情况。 5.不存在违规违纪投资情况。 6.配偶、子女及配偶从业情况。配偶、子女无在系统内就业情况。 7.无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