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自古代开始,招标投标是获取工程项目的一个主要渠道,有着悠久的历史。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转轨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工程包法、政府采购等活动,需要投标招标的方式来处理。本篇文章主要以我国的经济环境发展为基础,针对我国招标投标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研究。 关键词:招标投标;理论与实践;市场经济 一、我国招标投标的理论 我国招标投标主要是指由招标方制定相应的工程或者是服务的条件和要求,通过公开发布的方式或者是邀请的方式按照法定的程序从众多的投标者中选择合作对象,最后实现两者之间的交易行为。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主要的特点包括四个点:1、程序规范。在招标投标活动开展之前,招标的单位必须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把招标投标的程序进行公开,然后附带相应的要求和条件,因此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招标投标双方不能随便改变其中的程序或者要求。2、招标投标过程透明公开化。招标的主要目的就是在众多的投标者中匹配最恰当且符合要求的中标者,因此,参与投标的单位数量是没有限制的,任何一个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都可以以投标者的身份参与到活动中来。整个招标投标的活动过程都是在透明公开化背景下进行的,接受社会的监督。3、公正客观。由于招标投标的整个过程都是具有条件和相应的流程作为参考,所以活动进行必须以公正客观地顺序进行。在招标投标的整个过程,凡是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是有能力的单位均可以参加投标,招标单位对待参与的投标单位要一视同仁,以客观公正的心态对待每一个投标的单位。4、投标与招标双方的交易一次性完成。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不存在讨价还价的余地,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定价,而投标的单位也只能一次性的递交自己的价格,因此最后两方成交属于一次性完成。因此,根据招标投标的特点我们可以知道,这个过程的竞争非常激烈,但是整个招标投标的过程都是秉着客观公正的前提下,促进采购的公开透明化,杜绝了滥用职权及其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我国招标投标的主要方式 我国招标投标的方式对于合法交易的成功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我国招标投标的主要方式包括:1、公开投标。所谓公开投标主要是指招标单位以公告的形式邀请来自于不同单位和组织的部门来参与投标,然后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从中找出中标的单位,实现两者最大程度上的利益结合。公开投标主要包括国际竞争性投标和国内竞争性投标两类。2、邀请投标。在"邀请"两个字眼中我们就可以看出,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是有针对性的选择,是向特定的投标单位发送邀请,然后在发送邀请的投标单位中选出最佳的投标单位。邀请招标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邀请投标与公开招标的形式不相同;没有收到邀请的投标单位没有资格参与投标;邀请投标的单位数量限制在三个到十个之间。由于邀请投标的特点,使得我们招标单位可以节省招标的费用和资源,与此同时,投标单位的中标机率也大大提升3、议标。所谓议标,主要是指通过双方进行谈判,然后决定中标的单位,主要有三种形式:1、直接邀请议标方式。在这种形式中选择中标的单位,是由招标方直接邀请已经看中的投标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议成功,那么就可以签订协议。但是,如果投标方与招标方两者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申请邀请另一家进行协商,直到找到合适的中标单位为止。2、比价议标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将招标方的具体要求发送到事先选中的投标单位,在限制的时间内各个投标单位要提出自己的报价,然后招标单位将这几家的报价进行数据分析,最后择优录取中标者签订合同,达成双方的协议。3、方案竞标方式。这种竞争方式主要是指由招标人提出自己的规划设计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及其项目的相关资料和细节,然后送与投标单位,最后由各投标单位提供自己的方案设计及其使用经费等各个方面,招标方从中选出优胜的单位签订合同进行合作。 三、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对策 目前,我国《投标招标法》的贯彻和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一部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其中部分招标人总是以不合法的行为扰乱投标竞标的过程,同时监督执法的力度远远跟不上。我们需要从四个方面来落实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对策:1、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规范投标市场。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我们应该致力于打破垄断,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规范投标市场,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整个招标和投标的过程才能真正的实现公平、公开、公正。除此之外,我们要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问题,引导和鼓励机构之间进行公平竞争,促进招标代理的发展。2、严格执行依法招标制度。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科学合理的采购,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执行依法招标制度,积极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投标单位之间的平等地位,保证投标和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开展。3、进一步规范招标制度体系。我国目前的招标体系是在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随着时代的进步,俨然出现一部分的弊端。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招标制度体系的规范和完善,对我国招标制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不恰当的部分制度体系进行改革,从而促进我国招标制度体系适应时代的发展。4、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机制。现阶段,我国政府对招标活动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建立和规范我们招标投标的法律制度,另外比较重要的就是对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目前,我国投标竞标市场中存在很多违法乱纪行为,例如招标投标活动造假、活动过程操作不规范及其贪污受贿等各种行为。因此,我们必须对以上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的正常运行,致力于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综上所述,我国招标投标的特点非常明确,我们要以招标投标的特点为基础,掌握我国招标投标的主要方式,然后提出科学合理的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对策,首先要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规范投标市场,严格执行依法招标制度,其次进一步规范招标制度体系,最后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机制,促进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进一步规范。 参考文献: [1]张莹.我国招标投标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浙江大学,2002. [2]郭培勋.中外招标投标制度的比较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4. [3]达捷.我国招标投标价格决定机制的博弈分析[D].西南财经大学,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