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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偿补课连坐校长并非开错了药方


  据媒体报道,为继续深化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贵州省教育厅规定,违规学校在一年内累计受到两次书面警告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系统内通报批评,校长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若学校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教育厅将给予降类或取消该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处罚。
  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在于当前的应试教育机制,另一方面在于家长对孩子成绩的焦虑。中小学在职教师是专职教育工作者,不专心从教,一味盯着有偿补课,不仅严重违背了师德规范,干扰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还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
  2014年,教育部出台六条禁令,划出七条红线,严令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纷纷出台配套措施,狠刹乱补课之风。但是,仍有少部分教师利益熏心,顶风违纪,将补课活动由公开转到地下,给治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制度需要执行力,任由少部分教师有偿补课,可能造成有偿补课现象大面积反弹,使得治理工作功亏一篑。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贵州省教育厅出台的"连坐"政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对于深化教师有偿补课的治理工作能够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有人说,"连坐"校长,是"教师有病,校长吃药"。其实不然,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虽然在八小时之外,但是,仍然与学校息息相关——
  一则,校长是教师的直接管理者,在治理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之下,仍有学校教师顶风作案,显然,校长难辞其咎,不能不说其监管失职。
  二则,有偿补课的教育对象是学校学生,学生补不补课,到哪里补课,学校通过一定的途径可以知晓,校长有先天的条件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如若不向校长施压,这样的信息来源渠道也许就此阻隔,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事实上,"连坐"政策在诸多地方已经全面实施,我县就是其中一例。近几年,虽然主管部门与纪检部门严令禁止有偿补课,但是依然屡禁不止。去年,新局长上任后,明确实施问责校长的制度,几位城区大校校长因教师补课受到相应处分,一时间,有偿补课之风得到了全面遏制,教育环境与风气明显好转。起先,校长不理解这项制度,社会亦为校长叫屈,但事实证明,"连坐"校长,不仅端正了校长的态度,而且震慑了有偿补课的教师,使治理工作变得更加硬气与富有底气。
  当然,在实施"连坐"校长政策的同时,也要充分为校长考虑,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校长的利益。在严格治理的同时,要分清责任,明辨是非。对于不闻不问、知情不报、恣意纵容、治理不力的校长不仅要实施"连坐",而且要严肃查处;而对于及时排查、发现上报、内部劝阻却无济于事的,则分清情况,理清责任,不属"连坐"之列。因为,"连坐"的目的不是处理校长,而是利用校长的资源治理补课行为。这一点务必明确。
  治理有偿补课,关键是政策的导向力与执行力,学校是治理工作的前沿阵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不履行职责,不负起责任,那么,再严的政策也会流于形式,不了了之。"连坐"校长,看似严酷,却将学校治理有偿补课的内驱力充分调动起来。当教师的补课行为与校长的帽子与位子挂上了钩,校长就会想方设法,广泛宣传政策,畅通举报渠道,严格摸排措施,将治理工作做实、做细、做小、做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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