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49-1959年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一致决议接受同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为政府施政方针。《共同纲领》规定:"公私企业目前一般应实行八小时至十小时的工作制度""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 1951年9月3~15日,劳动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和各地区的工业、卫生、劳动、工会等部门的代表共计105人。会上,劳动部副部长毛齐华致开幕词。会议讨论了《工厂安全卫生暂行条例(草案)》《限制工厂矿场加班加点实行办法(草案)》《保护女工暂行条例(草案)》。会议过程中,各大区汇报了工作,交流了工作经验;中央铁道部,燃料工业部、重工业部等有关部长、副部长讲了话。最后,劳动部部长李立三作了总结报告。 1952年12月23~31日,劳动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到会代表96人。这次会议传达了毛泽东主席对劳动部《三年来劳动保护工作总结与今后方针任务》报告的批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会议根据这个指示,全面总结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劳动保护工作,进一步阐明了"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实现这一方针,会议提出必须实现劳动保护工作"四上"和"四化",即从思想上、设备上、制度上、组织上加强劳动保护工作,达到劳动保护工作的计划化、制度化、群众化、纪律化。它为新中国经济建设时期的劳动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会议还拟定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条例》《保护女工暂行条例》《工时休假条例》等文件草案。会议由劳动部李立三部长作报告,中财委贾拓夫副主任作总结。 1955年3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着重研究解决各级工会组织加强劳动保护机构建设问题。会议还起草了《工会群众安全检查员暂行条例》。 1955年11月21日,劳动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动保护统计工作会议,传达、布置了修改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规程》更加充实了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不仅重大事故要调查处理,一般负伤事故也要调查处理,明确了各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贯彻《规程》的任务。 1957年11月18~30日,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防止矽尘危害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各产业部门代表282人,各省、市代表138人,教学科研机构47人,列席337人,共计804人。会上,浙江湖州石粉厂介绍了水磨石英的经验,龙烟铁矿介绍了湿式凿岩正规化的经验。会议还讨论了5个技术方案。劳动部副部长毛齐华作了总结报告。1958年4月22日,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第一次全国防止矽尘危害会议的报告》。批文提出,工厂粉尘浓度尚未达到国家标准的,要在1958年内将矽尘浓度降到2mg/m3以下,控制砂肺病的发展。 二、1960-1979年 1960年2月25日至3月1日,劳动部召开锅炉安全技术鉴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委员会的组织简则,讨论和修改了《锅炉安全监察规程(草案)》等规定。 1962年12月10~18日,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冶金部、煤炭部在北京联合召开第二次全国防止矽尘危害工作会议,总结第一次全国防尘会议以来的工作和经验。周恩来总理亲自听取了会议汇报,并指示"要力争在三五年内解决我国工业企业中矽尘危害问题"。 1964年12月10~20日,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上海召开防止职业中毒经验交流现场会。参加会议的有部分省市劳动厅(局)、卫生厅(局)、工会、企业主管厅(局)和一些重点厂矿企业的负责干部,以及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劳动保护工作的干部。会议总结了一年来的防毒工作,交流了防毒工作的经验,研究讨论了今后工作的计划和设想,讨论了《工业企业防止职业中毒管理办法(二稿)》。 1975年2月15日,国家计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国务院副总理王震、余秋里、谷牧到会讲话,国家计委副主任袁宝华作了工作报告和会议总结,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安全健康,迎接社会主义建设新高潮的要求。4月7日国务院批转《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纪要》,指出要认真对待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切不可像资产阶级贵族老爷那样不关心工人生命安全;各级领导应当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迅速改变安全工作无人负责现象;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必须坚持执行。 1975年7月10~17日,为了贯彻周恩来总理对云锡矿工肺癌防治工作的指示,在昆明召开了"云南省锡矿工肺癌防治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卫生部、冶金部、第二机械工业部、计委、上海市、湖南省、云南省的代表和科研、医疗工作者共113人。 1977年7月7日,国家劳动总局在北京召开国内各主要报纸、宣传部门记者招待会,介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以及大庆油田、吉林太信煤矿、毛泽东号机车组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经验,请各新闻宣传部门报社、电台、电视台和电影界大力宣传,以引起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1980-1989年 1980年6月1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第三次工会群众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万里到会讲话。这次会议是"文化大革命"后工会为恢复劳动保护工作而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会议指出,加强工会群众性的劳动保护工作,是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1980年12月中旬,国家劳动总局在武汉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动保护研究所所长座谈会,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河南、山东、安徽、江苏、浙江、上海、国家劳动总局等11家研究所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议交流了有关研究所的筹建情况,研讨了方针任务和主攻方向。与会者一致认为,各地研究所的科研工作,要因地制宜,以应用技术为主开展活动。 1981年5月9日,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筹委会在北京成立, 并召开第一次筹委会工作会议。会议推选章萍同志为筹委会主任,江涛、朱光、刘世杰、佟浪同志为副主任。会议讨论了学会章程(草案)。 1981年12月16日,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医药总局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职业病普查总结会议。会议介绍了3年中对5种毒物危害情况(铅、苯、汞、有机磷、三硝基甲苯的普查结果和意见)。据28个省市和11个工业交通部门统计,生产使用5种毒物的厂矿企业有5万2305个,接触毒物职工有1031万人,普查受检率为95.61%。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此进行的第一次大规模普查工作。 1982年2月16日,国家劳动总局在湖南长沙召开第一次劳动保护国家标准化工作会议,研究劳动保护标准化的规划问题。会议提出,在"六五"期间要打下基础,逐步开展和建立起劳动安全标准化的工作体系。这个体系主要有6方面的工作:(1)制定安全标准;(2)加强标准化工作管理;(3)建立安全标准科研中心;(4)成立全国性的安全标准技术委员会;(5)建立安全产品的技术监督检验制度;(6)参加国际标准组织的技术活动。 1983年3月2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郝建秀在中南海办公室召集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崇伦等讨论全总向中央报告的全国职工伤亡事故情况简报。在讨论中,郝建秀指出,中央很关心工人,希望工会多为工人办些好事,使工会成为工人之家。工会要揭露不关心工人的问题,这是工会组织的特点。搞好安全工作,是一项最大的维护工人利益的行动。现在大家集中力量搞四化,搞改革,搞承包,越是这样越要关心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1983年8月15~23日,劳动人事部在吉林省四平市和浑江市召开全国第一次安全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检查了全国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三年规划执行情况,交流了各省市建立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和企业建立教育室的经验。 1983年9月17~20日,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学术会议在天津市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全国从事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工作的专家、学者、教授及劳动保护专业干部210人,列席103人。会议收到论文500多篇,大会宣读7篇,5个专业小组宣读110多篇。 1985年1月3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召开第一次会议。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及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人组成,国务委员张劲夫任主任。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关系全局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具体工作由各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部。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 1985年7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次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议,现场会在鞍山钢铁公司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袁宝华、何光、王崇伦等出席会议并讲了话,鞍山钢铁公司等单位介绍了经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委、劳动人事厅(局)、工会以及重点企业的500多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参观了鞍钢部分厂矿。 会议肯定鞍钢的经验具有普遍意义,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所有制形式(全民、集体)的企业都是适用的。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学习和推广。会议要求各级领导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防止责任事故,尽快改善企业的安全条件,进一步落实国家监察、行政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制度,同时加强乡镇和个体煤矿的办矿审批和管理工作。 1986年10月10~13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山东省肥城矿务局召开了"全国第二次安全生产现场会"。推广山东等省地方、乡镇煤矿和肥城矿务局的先进经验,讨论加强地方、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问题。煤炭工业部部长于洪恩在会上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煤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坚持"安全生产"方针,煤炭工业得到蓬勃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形势。1985年全国原煤产量达到8.72亿t,比1984年增长了8000多万t,使持续多年的煤炭供需紧张的局面趋于缓和。 国务委员、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劲夫同志在会上指出,乡镇煤矿的发展,对于缓解我国能源紧缺局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对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乡镇煤矿的安全问题日益尖锐和突出,重大事故频繁发生。党中央和国务院一贯重视安全生产问题,发展乡镇煤矿,要按照"放开、搞活、管好""扶持、整顿、改造、联合"等方针的精神办事。"有水快流"和加强管理是统一的。有些地方已经做到有水快流而不滥,加强管理而不死,既保证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又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有水快流"和"安全第一"应该是统一的,也是可以统一的,关键在于各级政府和煤炭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加强管理。 1986年12月23日,劳动人事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成立。薄一波同志给成立大会写了"努力提高劳动保护、锅炉压力容器和矿山安全的科学技术"的题词。赵东宛部长在会上宣读了这个题词。 1987年10月12日,首届劳动保护科技进步奖评审结果在北京揭晓。共评出部级获奖科技成果70项。其中二等奖3项,三等奖33项,四等奖34项。 1987年12月16~25日,全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技术开发展览会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行。国务委员张劲夫为开幕式剪彩。这次展览会,以推动劳动保护技术进步,提高管理技能,增进横向交流,发展劳动保护事业,从而为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条件为目的。在10天的展出期间,共有20多万人赴会参观。 此次展览会,共设426个展位,展出了各地区、各部门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成果和新成就,开展了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交流、转让和咨询活动,举办了专业技术讲座和技术服务。 1988年3月5日,国务院代总理李鹏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民航222号客机空难事故和80次特快列车颠覆事故调查委员会调查情况的汇报,讨论和决定了对这两起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铁道部部长丁关根、中国民航局局长胡逸洲分别在会上作了检查。丁关根提出引咎辞职;胡逸洲请求国务院给予处分。会议经过讨论,为了严肃政纪,教育干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决定接受丁关根辞去铁道部长职务的请求,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决定给予胡逸洲记大过处分。 1988年3月10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80次列车颠覆事故、222号飞机空难事故的汇报。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张劲夫向会议汇报了这两起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及处理情况。张劲夫说,1月24日1时22分,由昆明开往上海的80次特快旅客列车运行到贵昆线且午至邓家村站间,发生颠覆事故。造成88人死亡,62人重伤;客车报废7辆;大破硬席车2辆,中破硬席车2辆,小破硬席、行李、邮政车各1辆;损害线路225m,钢轨报废20根,枕木报废460根。线路经抢修于1月25日21时55分开通,中断正线行车44小时33分。这次事故是建国以来罕见的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了国内外各界的极大关注。张劲夫说,昆沪线80次特快列车颠覆事故,这在建国以来是罕见的。这次事故暴露了铁路部门基础工作薄弱,劳动纪律松弛,制度不严,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管理不善,职工队伍素质差等问题,这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事故发生后,铁道部长丁关根曾多次承担责任,请求给予处分。在这次会上他又作了检查,并提出引咎辞职。会议经过讨论,为了严肃政纪,教育干部,决定接受丁关根辞去铁道部长职务的请求,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张劲夫在谈到"伊尔十八—222"号飞机"1·18"空难事故和处理情况时说,1988年1月18日,中国西南航空公司"伊尔十八—222"号飞机执行北京—重庆航班任务。19点05分由北京起飞,预计21点58分到达重庆白市驿机场。飞机由北京起飞后,经2小时42分临近合川,飞行正常。21点50分,机组报告,第四发动机故障,要求通过白市驿机场去成都降落。因飞机难以操纵,2min后,机组报告还是到重庆本场落地。21点57分左右,第四发动机坠落在距重庆白市驿机场34km处。此后,机组连续报告,飞机严重抖动,操纵不了。22点17分,飞机终因保持不住高度,撞土坡而坠毁。机上旅客98人和机组10人全部遇难。 张劲夫说,3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事故调查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认为,222号飞机空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应作出处理。事故发生后,民航局长胡逸洲曾多次承担责任,请求给予处分,在这次会上再次作了检讨。为了严肃政纪,教育干部,国务院已决定给予胡逸洲同志记大过处分。 1988年6月5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李鹏、副总理姚依林、吴学谦,国务委员秦基伟、王丙乾、王芳、邹家华出席了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主持了会议。国务委员邹家华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近几年以来,我国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安全第一的认识有了提高,安全管理有所改善,安全设施有所加强,增添了一些比较先进的技术手段,不少单位还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的状态是不好的。今年以来,连续发生多起重大恶性事故,是建国以来我国交通运输史上从未有过的,教训是深刻的。" 1988年6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结束的全国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对交通运输事业及安全工作的改革和综合治理讲了7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肯定交通运输部门几年来的成绩;二是对当前交通事故严重的状况要有足够的认识;三是各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搞好安全运输的措施;四是必须树立大交通观念,充分发挥各种运输工具的作用;五是地方政府要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六是加强交通安全法制建设;七是正确处理客观条件和主观努力的关系。 1988年7月27日,由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主办的《劳动保护》杂志创刊35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田纪云、张劲夫、邹家华、康克清、马文瑞、袁宝华、王光美等同志题词志贺。该刊编辑部在35周年特辑上,发表了题为《继往开来 任重道远——记〈劳动保护〉35周年历程》的文章。 1989年4月17日, 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召开。这次会议提出把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纳入治理整顿的轨道。会上,国务委员邹家华讲话指出,当前全国工作的重点,是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安全生产工作是治理整顿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要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总的方针指导下,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治理整顿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为了使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得以贯彻执行,国务院在确定劳动部的职能时,特别强调要建立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体制,由劳动部门实施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各个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强化安全管理,工会发动群众监督安全生产工作。这三者组成了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体制。 邹家华指出,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工作是从1983年开始的,历史不长,还要逐步健全完善。总的原则是,三个方面要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共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安全监察是国家通过立法授权特定的国家机关代表政府实施的。例如,职业安全卫生、矿山安全卫生、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国家授权劳动部门监察。在职业安全卫生、矿山安全卫生、锅炉压力容器安全3方面,国家之所以授权劳动部门行使国家安全监察权,首先是因为这3个方面的安全监察都是以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为主要目的,以保护劳动力为目的。所以国务院在通过劳动部"三定"方案时,把这方面的任务确定为劳动部的职责范围。今后,有的监察任务要授权劳动部门执行,有的要授权其他部门执行。监察范围以后还会扩展,安全监察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 1989年7月25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会议召开。这次会议有23位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参加了会议。在大会上,全国安委会主任邹家华就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九省一市的安委会主任作了典型发言。在这次会议上,邹家华同志肯定了四川省的各级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江苏省的目标管理,并明确要求,今明两年内,各地区、各部委都要制定出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会议突出的一点是明确了各级第一把手必须首先挑起安全生产这副担子。 劳动副部长李伯勇在会上强调,各地政府的领导同志应关切、重视尘毒危害和职业病问题。对伤亡事故人们都很重视(一是反映大,二是问题明显),但是尘毒危害和职业病问题的严重状况却往往被忽视。有的说这是软刀子杀人,是我们国家存在的潜在危机。我们希望能够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把治理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上来,从计划、经济政策、技术改造等方面研究解决。 1989年12月28日,全国安委会专家组成立大会召开。国务委员邹家华在会上发言指出,1988年4月27日,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决定:"重大事故的调查,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可建立‘专家库,需要进行事故调查时,能立即把有关专家组织起来"。根据这一决定,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即开始酝酿成立专家组。在各部委的积极配合下,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完成了对专家的征聘、审查以及送有关部委的全国安委会委员复核等工作,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批专家组正式成立了。 国务委员邹家华在会上发言指出,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专家组,是前所未有的,是第一次尝试,要求大家开拓前进,一定干好这项工作。我国将在此基础上,根据需要,逐步建立起其他专业的精干的专家队伍。 劳动部部长阮崇武在会上指出,最近,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未完待续) 编辑晓 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