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采工作面开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结合实际,指导现场生产。 2.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作业规程要附审查意见,有审查人员签字,并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 3.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会审后下发并存档,同时上报沙钢公司相关部室。作业规程贯彻学习由相关部室及生产队组组织,学习人员要签字,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试卷要存档备查。 4.综采工作面地质条件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初采、末采、过地质构造及工作面安装、拆除等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相关措施的学习贯彻要有学习人员签字。 5.综采工作面要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有相关的矿压分析和处理制度,并且分析处理记录要闭合,记录资料齐全真实。 6.建立健全支护材料基础台账(规格、型号、数量及合格证等),要求台账中重点针对两巷支护材料如:单体液压支柱、木梁、板木、钢梁等的入井、回收、在用、备用量及在井下使用时间等详细记录。尤其是针对液压支柱的使用,要求各队组必须有所有单体柱入井前的压力测试记录资料,同时在支柱入井前要采取编号管理的方式(采取挂牌或喷码的方式,编码格式标明年月如:18-0(1)进行入井备案,对达到期限的及时回收上井及时进行检修和压力测试。有检修记录,备用支护材料及备件数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7.综采工作面安装完成后,由沙钢公司组织相关部室进行安全条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8.地质部门每月至少提供一份工作面地质及水文地制质预报,必须经总工程师签字认可并有向相关部门及生产队组报告的记录。工作面回采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9.所有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持证上岗。各岗位人员严格按《回采操作规程》及岗位作业标准正规操作,执行"敲帮问顶""先支后回"制度,杜绝"三违"。 10.实行干部跟班上岗和隐患排查制度,跟班队干必须巡回检查,加强关键工序、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及时排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1.加强员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针对性地开展顶板、水、火、瓦斯、煤尘等方面事故预兆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正规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 12.综采工作面基础管理检查由生产技术部负责,采用动态和静态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月检查1次,对检查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作业队组,并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