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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多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配合下,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和帮教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提高监狱、劳教所的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原有的安置帮教模式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全面掌握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我市安置帮教现状,弄清我市安置帮教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我市安置帮教的措施和建议,我市司法局成立调研小组,采取全面摸排统计、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普遍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内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以帮教为手段、以安置为重点、以稳定为目标”的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开展安置帮教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制度,克服种种困难,扎实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基本建立,基层帮教队伍基本形成。1999年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划归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由市综治委牵头、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司法、公安、民政、劳动、工商、地税、妇联、团市委、关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马鞍山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随后,当涂县、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也相继成立。乡镇、街道普遍依托司法所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站,司法所长或司法助理员为站负责人。村(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以调委会、治保委员会为主,吸纳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等组成帮教小组。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帮教组织883个,落实帮教人员2576人,把全市1951名(五年内刑释人员1711名,三年内解教人员240名)帮教对象划分为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帮教。一个纵向有领导、横向有联系、上下有沟通、左右互通气的齐抓共管、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网络在我市基本形成,从组织上保证了这项的正常开展,实现了安置帮教日常由公安部门向司法行政部门的平稳过渡,保障了安置帮教逐步走上法制、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逐步健全,力度不断加大。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必须要有健全的制度作保证。近年来,全市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除普遍建立了排查制度、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外,县(区)、乡镇(街道)安置帮教组织还结合实际,创建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制度。如金家庄区先后出台了《金家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意见》、《金家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全区的安置帮教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安置帮教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目标管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帮教承包,做到“双包五落实”(包思想帮教、包引导就业;帮教组织落实、主管领导落实、帮教人员落实、帮教措施落实、帮教任务落实)。花山区湖东街道司法所建立例会制度、座谈制度、月访制度和季度考评制度,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经常性管理。雨山区佳山乡司法所建立了接茬帮教制度,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不断深入和有效开展。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特别是皖安帮发〔2014〕3号文件、中央综治委〔2014〕4号文件下发后,我市的安置帮教已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已能够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从被动接受转变为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出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如帮教方面,市综治委、市关工委、市司法局主动把帮教延伸到监、所内,每年都组织帮教团深入省未管所对本籍未成年犯进行帮教。马钢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逢年过节经常组织帮教人员到九成监狱帮教本单位服刑人员。
  第二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调研报告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调研报告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刑释解教人员由于曾遭受重大挫折,离开监管场所即面临来自社会偏见、家庭接纳乃至生存等方面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压力较大,大多心理较为脆弱,往往对社会怀有不满甚至敌视报复心态。近年来,各类群体性事件的骨干多为刑释解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制造的恶性案件也屡屡见诸媒体。这个特殊群体是威胁社会稳定、平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因素。加强和改善对此类特殊人群的社会管理,使之尽快顺利再社会化,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尽力降低其重新违法犯罪率,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正处在飞速发展时期,社会的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利益分配方式等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必然会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原有的组织和管理手段已跟不上形势,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出现一些新的困难和新的问题是难以避免。当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思想认识不足,政策执行不力,安置帮教工作缺乏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由于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预防性、基础性工作,不象平息事件、破获案件那样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部分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重打轻防"思想较为突出,不能站在全局、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对安置帮教工作在化解矛盾、关注民生、预防犯罪、平安和谐社会创建等方面的重大意义缺乏必要的认识,有的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安置帮教工作,对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不了解,更缺乏认同,因而对安置帮教工作大多不理解、不支持,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也认识不足。二是各级综治部门虽然普遍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内容,但大多没有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考核也往往停留在排查统计数据和档案资料管理的表面。三是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基础薄弱。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非常设性的指导和协调组织,缺少硬性手段和制约措施;各级帮教组织囿于职权所限,工作缺乏应有的力度。四是协调配合差。安置帮教工作政策性强,内容涉及很多方面,需要若干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但较长时期以来,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很少开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研究部署工作;许多相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部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为安置帮教工作不是自己的职能,因而更多是敷衍,没有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很好地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调研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普遍反映: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是孤军作战,常常感到力不从心。五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安置帮教工作认识上存在着误区和偏见,缺乏参与热情。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了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未能有效形成。
  (二)司法行政基层基础非常脆弱,导致政策措施难以落实。司法行政系统是承担安置帮教工作职能的主体,作为在一线直接从事安置帮教工作的基层司法所,同时还承担着社区矫正、普法宣
  传、人民调解、综治维稳、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9项职能,工作非常繁杂。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基层司法所状况堪忧,根本适应不了形势的发展和工作要求,具体体现在:一是人员严重缺乏,绝大多数司法所为1人所。二是装备简陋,办公设施设备缺乏,绝大多数无任何交通工具。三是普遍无工作经费,有的连办公用的纸张都不能解决。四是司法所留不住人,工作任务重,工作环境差,条件艰苦,待遇低,付出和回报的巨大反差导致司法助理员普遍不安心,司法助理员队伍稳定性非常差。五是缺乏相关专业、业务培训,业务素质大多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三)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且得不到保障。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做好与监狱劳教所的联系协调、到监所将重点人员接回、上门走访、保持电话联系、建立帮教档案、动员村(社区)干部和社会志愿者、职业技能培训、过渡安置等大量事情,必须要有必要的财力支持。按相关要求应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但普遍来看数量太少。据对一个地级市的调查,该市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仅有1万元,区县一级纳入预算的工作经费均根本满足不了工作的实际需要,有个县2008年度纳入预算的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为1万元,是历年来最多的,但相对于该县常年1500名工作对象来说,每人还不足7元,2009年度这1万元预算也被取消了;其中一个区今年纳入财政预算的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为5万元,是全市解决得最好的,但仍难以保障实际开展工作、落实各项措施的需要。
  (四)衔接存在较大问题。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管理手段落后,长期以来,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管理主要靠安置帮教部门通过监所发函和基层组织调查收集建档、逐级统计上报进行管理,工作量大、时间长、准确率低。加上许多监、所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地填写寄送《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法院、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间配合、协调不够,再加现在服刑在教人员无需迁移户口,刑释解教后就不用恢复户口,因而相当数量的人员刑释解教后不回原籍,直接流散于社会,也给现有的信息统计工作增添了许多难度。因此,靠目前这种落后的人工信息管理手段,难以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脱管、漏管、失控的问题也就随之出现,给社会治安的稳定埋下了隐患。据对一个地级市的调查,刑释解教人员按要求到安置帮教机构报到登记的不到十分之一,见文书不见人或见人不见文书的现象非常普遍,有个区2007-2009年3年中安置帮教机构掌握并列为帮教对象的刑释解教人员为212人,而该期间公安机关统计的刑释解教人员为491人,近57%的人员处于脱管失控状态。
  (五)城镇户口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压力较大,安置率偏低。目前,农业人口的安置,主要是落实责任田,由于国家实行土地第二轮承包经营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市回归的农业人口责任田都得到了落实,安置压力不大。相对而言,非农业人口的安置问题压力很大,究其原因:一是当前社会就业压力形势较为严峻;二是回归后原单位一般不再安置,增加了社会就业安置的难度;三是刑释解教人员80%以上是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绝大多数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能力低;四是部分刑释解教人员长期与社会隔离,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思想观念陈旧、落后,不积极谋求就业,一味等待政府的救济、安置;五是社会各界普遍对刑释解教人员存在着歧视和偏见。
  (六)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重新违法犯罪率偏高。当前,全国公安机关的调查表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在逐年增长,杀人、爆炸、贩毒、抢劫等重大恶性案件
  80%以上为刑释解教人员所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往往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给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如2009年5月湖北鄂州市刑释人员柯某认为受到家庭和社会的歧视而产生强烈的报复心理,街头行凶致4死2伤。
  二、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要明确区(县)乡(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安置帮教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各级综治部门要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细化、量化考核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或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甚至参与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对帮教责任人、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帮教责任民警、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以至监管教育环节的相关负责人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指导、协调的职能,每半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前一阶段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五是各相关部门要在各级综治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保障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六是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村(居)委会自治组织要广泛参与,建立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并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区安全、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活动之中。
  (二)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管理,做好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衔接工作是安置帮教工作的首要环节,做好衔接工作对巩固监所教育改造效果,防止脱管、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衔接工作,一是要理顺监所、公安和司法行政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积极与看守所及泸州籍罪犯比较集中的监狱劳教所建立紧密联系,协调各监所严格按照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地填写、寄送《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在收到《通知书》后,要登记造册并及时(一周内)通知派出所、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要及时登记、建档并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动员家属尽可能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三无人员"由工作站派人接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应先到司法所报到签章,再到派出所办理上户、身份证申办手续;不报到、上户的,司法所、派出所应主动上门走访登记、提供相关服务或通过其亲属、老乡查找,建立联系。二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安帮办整合资源,根据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提供的信息依托公安信息网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本辖区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在此基础上,市区(县)两级安帮办每半年开展一次清理排查,摸清人员底数和去向,登记造册,乡镇司法所要对所属每名人员逐一建档。三是要为各级安置帮教机构配置相关设备,努力改变现有落后的人工信息管理模式,尽快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进行电子化、网络化管理。
  (三)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安置渠道,保证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有着落。对于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要及时落实承包责任田并帮助解决有关生产资料和暂时的生活资料,外出务工的,要给予引导和支持,对确有困难的补助路费。城镇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是重点和难点。根据市场经济发展
  规律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城镇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应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对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服刑在教的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之在被监管期间即掌握一门谋生技能;二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就业指导,对无职业技能的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为他们竞争上岗或自谋职业创造条件。各级劳动部门和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列入就业规划和工作范围,建立就业信息指导"绿色走廊",方便刑释解教人员了解就业信息。三是鼓励扶持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为他们办理各种营业手续提供方便,给予税收、管理费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四是鼓励、引导、动员国有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主消除偏见,增强责任感和义务意识,择优接收部分表现好、有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扶持,可对接收刑释解教人员的企业按人头给予补贴。五是依托国有企业创办集食宿、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救助为一体的新型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安置"三无"人员等重点帮教对象。六是在区(县)一级建立由安置帮教机构管理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帮扶、创业基金,用以解决部分年老体弱、残疾等无生活能力或确有临时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及时救助,为无资金来源的从事个体经营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有偿资金援助。基金来源以财政划拨方式为主,以企业赞助、社会捐助等形式作为补充。七是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应按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对生活困难刑释解教人员给予3-6个月的生活补助或过渡费。
  (四)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力度,发现和培育典型经验,营造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经常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安置帮教工作典型经验。一是要注意发现和培育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典型经验,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二是要注重对那些回归社会后走向新生、勤劳致富、奉献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典型事例,进行总结和宣传。三是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进一步促进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和相关措施的真正落实。机构、人员、经费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制约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发展的"瓶颈",必须下决心予以解决。一是要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统一设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处(科)、股,与基层处(科)、股相分离,专门承担安帮办职能,负责辖区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二是要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通过增加编制或招聘社会工作者等渠道,使每个司法所的专职工作人员增加至3-5名,并使其中的1-2名专门从事安置帮教工作。三是要加强对基层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司法所长按相关规定比照当地公安派出所长解决副科级职级待遇,落实司法助理员津贴等经济待遇,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积极性,稳定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四是要加大投入,把安置帮教工作专项经费统一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实行专款专用。按中办发〔2010〕5号文件的要求,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域将由刑释解教后延伸到服刑在教期间,工作对象和工作量将大辐增加,如地方与监所在罪犯、劳教人员入监所时即衔接并落实配合监管改造的帮教措施,由地方组织到监所将有明显重新犯罪倾向人员及"三无"人员接回,对外出人员建立跟踪帮教机制,动员社会志愿者等,都是新增加的工作内容,没有经费保障是根本无法落实的。
  第三篇: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多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配合下,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和帮教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提高监狱、劳教所的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原有的安置帮教工作模式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全面掌握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总结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现状,弄清我市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的措施和建议,我市司法局成立调研小组,采取全面摸排统计、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普遍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内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以帮教为手段、以安置为重点、以稳定为目标"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克服种种困难,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基本建立,基层帮教队伍基本形成。1999年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划归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由市综治委牵头、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司法、公安、民政、劳动、工商、地税、妇联、团市委、关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马鞍山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随后,当涂县、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也相继成立。乡镇、街道普遍依托司法所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司法所长或司法助理员为工作站负责人。村(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以调委会、治保委员会为主,吸纳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等组成帮教小组。目前,全市(请勿抄袭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共建立各级帮教组织883个,落实帮教工作人员2576人,把全市1951名(五年内刑释人员1711名,三年内解教人员240名)帮教对象划分为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帮教。一个纵向有领导、横向有联系、上下有沟通、左右互通气的齐抓共管、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在我市基本形成,从组织上保证了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了安置帮教日常工作由公安部门向司法行政部门的平稳过渡,保障了安置帮教工作逐步走上法制、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必须要有健全的制度作保证。近年来,全市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除普遍建立了排查制度、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外,县(区)、乡镇(街道)安置帮教组织还结合工作实际,创建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工作制度。如金家庄区先后出台了《金家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意见》、《金家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全区的安置帮教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目标管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帮教承包,做到"双包五落实"(包思想帮教、包引导就业;帮教组织落实、主管领导落实、帮教人员落实、帮教措施落实、帮教任务落实)。花山区湖东街道司法所建立例会制度、座谈制度、月访制度和季度考评制度,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经常性管理。雨山区佳山乡司法所建立了接茬帮教制度,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有效开展。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特别是皖安帮发〔2014〕3号文件、中央综治委〔2014〕4号文件下发后,我市的安置帮教工作已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已能够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从被动接受转变为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出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如帮教方面,市综治委、市关工委、市司法局主动把帮教工作延伸到监、所内,每年都组织帮教团深入省未管所对本籍未成年犯进行帮教。马钢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逢年过节经常组织帮教人员到九成监狱帮教本单位服刑人员。花山区湖东街道中岗社区充分发挥社
  第四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们**区城南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放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抓,坚持"服务、引导、感化"与"监督、教育、挽救"相结合,努力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探索、实践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的新思路,从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作出了贡献。
  一、城南街道刑
  释解教人员的管理现状及分析。
  几年来,我们城南街道形成了以街道、居委会、居民楼、企业四级组成帮教网络,做到了层层都建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全街道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4名。近10年来,无一名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为零。目前帮教对象中,除凤凰社区的于某、陈某,锦绣社区的陈某3人退休在家养老外,其余刑释解教人员在帮教小组的关心下,通过他们个人的努力,都能以各种形式就业,有的打工,有的搞个体经营当起了老板。
  如今全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在工作、生活、遵纪守法等方面总体较好,但也有个别人在就业观念上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眼高手低,好高骛远,好逸恶劳,工作不踏实,怕吃苦,畏人言;在生活中摆不正位置,容易造成生活上的窘迫和家庭的不和谐。
  二、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的几点思考。
  1、衔接工作要到位。
  一是与监狱工作做好衔接,收到监狱寄出的通知书后,走访其家庭,并把他们在监、所的表现和家庭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做好记录,建立个人档案,为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数据和资料。二是与社区矫正工作做好衔接,把他们参加社区矫正的表现和个人特点、家庭情况记入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三是建立帮教小组,对于重点帮教对象成立3-5人的帮教小组进行帮教,对于一般表现较好的刑释解教人员组成二人帮教小组进行帮教,并根据各人不同情况制定帮教措施,明确帮教责任。
  2、引导教育要到位。
  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最初环节是他们今后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家庭、社会的宽容、接纳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决心。此时也是帮教工作的关键,俗话说,闲则生非,引导他们就业就成为重中之重,刑释解教人员此时如果不尽快找到一份工作,老是在社会上游荡,很容易再次"旧病复发",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但是当前整个社会的就业形势比较紧张,加之刑释解教人员普遍文化水平偏低,又缺少工作技能,在就业问题上为弱势群体。但是现实中有的刑释解教人员没有认识到这些问题,对出狱后的困难认识不足,一度对帮教人员产生了一些抵触。帮教人员找到其谈话时,居然能据理自傲,说自己刚出狱,作为政府部门就应该给他安排吃、住、工作,好象他服刑成了功臣,真是既可怜又可笑。因此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引导教育尤为重要,首先要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份,自己的犯罪行为曾经为社会所不齿,服刑期间他们是罪犯,出狱后,一定要珍惜重新做人的机会,牢记过去的耻辱,踏实做人,艰苦创业,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其次要引导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在教育谈话中,我们经常向刑释解教人员贯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思想,鼓励他们向成功的典范学习。我们**区有几十年如一日的麻饼师傅全拯,是平凡岗位上的成功者,通过典型启发刑释解教人员要吃苦耐劳、立足现实,树立自信,找准自己创业的起点,重新走上社会。同时要提醒告诫他们必须做到遵纪守法,切不能重新犯罪,否则等待自己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3、跟踪服务要到位。
  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对自己不光彩的一页都羞于启齿,这一点要特别注意,否则帮教工作会适得其反。刑释解教人员从社会地位来说也是普通公民,作为帮教工作人员要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个人隐私,跟踪服务要到位。"跟踪"是以合适的途径、方式了解帮教对象个人表现、家庭、工作情况,督促他们做到遵纪守法。"服务"是指经常开展帮教活动,在他们最困难时拉一把,帮他们解决难题。平时要多观察、多谈心,肯定成绩,指正缺点,做到"四必访",一是思想波动时必访,二是生活有困难时必访,三是家庭发生矛盾时必访,四是社会交往有异常时必访。使刑释解教人员充分体会到社区帮教组织的温暖,尽快消除自卑心理,融入社会正常生活。如莲花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孙某,因所在企业倒闭,多年来一直多方上访,为自己的待遇讨个说法,帮教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最终解决此矛盾,孙某对此非常感激,表示要以实际行动支持社区建设,多做好事,报答政府和社区的关怀。
  三、关于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
  1、帮教工作与监狱的管理工作相结合。及时把家庭和社会的关爱与期望送到监狱,让他们感到家庭和社会没有遗忘他们,鼓励他们在监狱要加强改造,为刑满后帮教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宝带小区吴某因职务犯罪2014年入狱,在南京服刑,妻子没有工作,儿子26岁,痴呆、癫痫,生活不能自理,家庭陷入了特困境地,帮教工
  作站第一时间了解了此情况,经协调,及时为该家庭办理了低保,今年4月,城南街道主要领导和帮教工作站成员看望了吴某的家庭,并带去慰问金和物品,希望吴某在监狱要认真改造,争取立功减刑,早日回到家中。
  2、帮扶政策、资金要到位。妥善安顿好刑释解教人员,对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我们城南街道地处新城区,每年的帮教资
  金虽然不多,但是发挥的作用确很大,有的帮教对象在监狱服刑时间较长,出狱后真是一无所有,此时给他们送去一份关怀,无疑是雪中送炭。今年3月下旬,帮教对象孙某因家庭困难,女儿面临失学,帮教小组了解情况后,及时与妇联联系,经协调,确定给其女儿减免部分费用,帮这个家庭度过了难关。如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帮教工作,政策扶持到位,对帮教工作的开展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五篇:关于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报告
  迤那镇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地、县有关要求及东方现场会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安排部署,我镇各部门高度重视,职能部门精心组织,使这项工作在全镇有计划、有步骤、全面地开展起来。按照镇综治办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总体安排。今年以来我镇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主要做了一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政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搞好这项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当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社会失业率增高,导致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更加困难,从而使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加大。二是社会人口流动频繁,导致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难度增大,由此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因此,今年以来我们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概括地说,我们?明确了一个总目标、提高了两个认识、克服了两种思想?。
  明确了一个总目标:即是我镇通过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省、地、县及东方现场会有关精神,使各部
  门?明确了做好维护当前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总目标?。提高两个认识:即是我镇通过举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学习座谈会?,使大家一方面充分认识到,?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政法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执政为民、尊重人权、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充分认识到,?加强领导是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前提,强化措施是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基本保证,注重实效是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根本要求?。克服两种思想:即是通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验交流会?,克服了一部分人?认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当前许多大学生难找工作、企业职工下岗的情况下,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安置工作实在是难上加难?的畏难思想;克服了一部分人?认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只是上面搞形式,下面做样子、走走过场就行了,不必真刀真枪的干?的应付思想。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绝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经过教育改造,有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愿望,但他们的心理十分敏感、脆弱,思想很不稳定,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衔接帮教和妥善的安置,找不到生活出路,极有可能重蹈覆辙,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很多事例说明,这些人一旦重新犯罪,往往是作大案、要案,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大,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所以,我们通过召开动员会、学习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重
  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力争把安置帮教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齐抓共管
  按照省、地、县有关要求及东方现场会精神,我镇迅速向县委有关领导作了汇报,争取了县委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并于第一季度召开了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了省、地、县及东方现场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镇2014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各项工作。为了确保今后的工作落实到位,我们在工作中紧紧抓住三个重点。
  (一)各部门重视
  我们争取了各部门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首先,镇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政法委书记钟声同志在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作了主体报告,并担任了镇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然后,各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成员都分别由各村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担任。其次,各部门、各村分管领导作了专门讲话,具体安排布置有关工作,体现了各部门及各村对这项工作的重视。
  (二)、措施到位
  由综治办牵头,司法所具体负责、派出所全力配合,全面落实了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各项措施。其一,制定了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目标、要求、步骤和方法。其
  二,建立了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制等相关工作制度,使司法所及其派出所能够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其三,强化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安置、帮教等多项措施,如:?摸底登记、上门查实、及时接收?的衔接措施,?分人包干、定期走访、流向报告?的管控措施,?自主择业、就业指导、重点帮扶?的安置措施,?司法所工作人员、管片民警、村组干部、亲朋好友、家属?五位一体的帮教措施等等。我镇司法所还做到了有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有帮教工作计划、有帮教工作责任人、有帮教活动记录、有帮教对象思想情况分析等档案。
  (三)、部门配合
  我们广泛动员社会各相关单位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使之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加强与劳动、民政等部门的协调,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劳动培训、社会保障等工作。二是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调,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工作中涉及工商登记、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政策优惠。三是加强与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中打工者、妇女、青少年等维权方面的工作。通过突出上述三个重点,形成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运作机制,带动了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一体化?运行,促进了工作向?机构网络化、职责规范化、帮教社会化、掌控全面化、管理信息化、就业市场化?等方向健康发展。
  三、发挥职能,力求实效
  司法所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主力军,应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动用一切可动用的力量,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因素,强化职能,发挥作用,切实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抓出特色、抓出成效。截止目前,我们重点落实了以下两点。
  (一)、调查摸底
  今年三月份以来,我们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调查摸底中,我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刑释解教人员名单进行逐一核实。通过调查摸底,我们对全镇2014年-2014年间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有了一个比较清楚的掌握和了解。据统计:上级下发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名单共5人,经查实5人中刑释人员4人,解教人员3人。其中已衔接人员3人,目前这3人都外出打工。当我们衔接到刑释人员后就为其做思想工作,使其在今后不在违法乱纪,对生活充满信心。我们通过这次调查摸底,对全镇刑释解教人员中属于暴力犯罪、对改造效果较差、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进行了重点掌握,把他们列入重点管控名单。对这类人员我们采取了严管严控措施,一旦发现他们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将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
  (二)、是落实政策
  我镇对刑释解教人员中,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施了社会救助。如合兴村瓦厂组刑释人员管某,36岁,因犯抢劫罪被判十二年,于2014年3月15日刑满释放,我们在摸底中获悉后此人属非农业户口,经济无来源,生活十分困难,政府给予?100
  斤大米、100元钱、1份责任田?的经济援助。此外,我们还对刑释解教人员中符合低保条件的,积极与民政部门进行协商,将他们纳入了低保的范畴。
  尽管我们经过一个阶段的不懈努力,全镇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目前整个工作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各界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认识不够,支持配合不够;二是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经费严重不足,致使一些地方的工作还不能有效开展;三是监所、劳教部门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传递不准、速度较慢,导致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核实难度加大等等。要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通力配合,尤其需要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有一位哲人说得好:?大石拦路,勇者视为前进的阶梯,弱者视为前进的障碍?。安置帮教工作是一个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它既是一个沉重的课题,也是一个复杂的难题。我们不仅要有责任心、紧迫性,更重要是要有感情、要有热情、要有爱心。因此,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深化认识,再加力度、再上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省、地、县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指示精神,争做勇者,积极在安置帮教工作上尽职尽责,为建设?和谐迤那?作出新的贡献。
  迤那司法所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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