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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需要补的不只是信息安全漏洞


  临沂女孩徐玉玉被骗致死案告破了。
  嫌犯大多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都是出身清贫,平时看似本分。他们在拨出一个个诈骗电话坐等他人上钩时,不会想到强大的蝴蝶效应会将人引向死地。即使严格依法惩处,判刑也不会超过十年。出来后,因为进过监狱有过污点,这几个年轻人的未来也就难以光明起来,说不定会产生更大的道德崩塌,甚至有可能进入一个恶的莫比乌斯环。
  这好像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人都具有趋利性。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趋利并非必定为害。是什么导致一个人作恶?美国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认为,好人变成坏人,盖有三个因素:个人特质、情境以及系统力量。从人性的角度说,每个人都有潜在的恶,即我们都是恶的病毒感染者,这病毒是否会爆发成病,则取决于情境和系统的力量。看到有利可图,强化了人的趋利心理;看到有空子可钻,增加了作恶的可能,也降低了为害的成本。理想的状态是,这个社会不留任何非法获利的漏洞。
  事实上,我们需要堵的不只是信息安全漏洞,而应该全面检视这个社会,找出并一一堵上它所有的安全漏洞。
  这些漏洞不外乎三个方面:一是制度漏洞,几乎所有的制度都存在漏洞,而制度性姑息,就是对恶的纵容;二是管理漏洞,即使有严格的制度,然百密一疏,监管者要时刻警惕执行过程中的疏漏,以弥补制度上的缺陷;三是人性漏洞,很多情况下,弥补漏洞都少不了对人事的"禁止",虽然过多的限制会减少自由、压抑人性,但是,"一个成熟不压抑的社会,唯一能做的就是通过学习教育,培养公民的节制与谨慎"(菲利普•津巴多《路西法效应》),维护一个健全社会的秩序,在某种程度上必须限制个体自由,而不是每个人各行其是。
  社会处处有漏洞,邪恶必然滋生,而对恶的惩治只是舍本逐末。升级"社会软件",事前防备,远比事后惩处更有意义。如电信实名制问题,匿名性降低了个人的责任感,制造出了为恶的潜在条件。再如,教育应该帮助人认识到人性邪恶的一面和在情境力量下的脆弱性,提升防御机制。
  科技的发展使很多不可能成为可能,如果不及时"查缺补漏",高新科技很容易成为作恶的工具。在有些方面,我们确实也做了一些补漏洞的工作。比如,火车票实名制,补上了出行安全漏洞,也堵上了嫌疑人作案后窜逃的后路;两学一做,补上了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的漏洞,也可以阻止小人得志、病人提拔。当前频出的金融犯罪多与电信运营商和银行业务有关,监管者必须有所作为,才能使潜在的恶悄声消弭。政府必须拿出强有力的措施,督促这些部门和行业堵上漏洞,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最大最普遍的漏洞,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一个健全的社会,需要每一个人、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部门不能仅止于不违法不犯罪,而是面对问题不逃避、不推诿、不畏惧、不贰过、不冷血、不沉默,因为,"任何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减损,我和人类的命运共存"(约翰•多恩《神学冥想之十七:丧钟为谁而鸣》)。
  我希望我们生活的社会是这样的:机制健全,人心向善,人人相安无事。这样,临沂女孩徐玉玉,可以开开心心地奔赴她的大学;那几个年轻人也能娶妻生子,孝顺父母,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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