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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赤裸裸地滥用宣泄


  前两日接到某报记者的电话采访,说到北方某城市成立了"心理宣泄馆",让那些平时压抑了愤怒或欲望的人们,可以到这"宣泄馆"来发泄自己的不满。记者给我举例,比如说让他们(既包括男士也包括女士们)去打"假人"或"真人"("假人"可以由橡皮制作;"真人"则由懂得拳击术的专业人士担任,不至于被发泄愤怒的人击伤),或直接体验一些"破坏"的感觉,比如乱画乱撕之类。
  组织类似活动的人,冠其名曰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专为当代都市人设计,甚至被炒作为都市新文化现象。
  面对记者的询问,我的回答是,这是对宣泄的滥用,是心理学的弱智化表现,若是组织者真的是什么心理学家或自认为运用的是心理学的话。
  尽管在心理学的历史上,曾有"宣泄疗法"行世,但"宣泄"的治疗意义,则不在于"单纯"的宣泄本身,而涉及到医患关系的建立以及移情的作用等。开始于1880年的安娜·O个案便是明例。
  我的回答并非是记者的期望,当时给我的印象,记者是想找一些支持性的评价来宣传这种都市新文化。于是,记者便问我,若是这种组织的心理宣泄有问题的话,那么,又如何来面对内心充满的压抑或愤怒呢?
  我的回答是,运用适当的方式,或适合自己的方式。比如,"创造"便是一种选择。写作、绘画、音乐、陶艺、运动……在这些充满日常生活的活动中,同样包含了一种心理学的基本原理,那就是升华,或称之为"转化"。若是在压抑的愤怒或欲望中包含着冲动的能量的话,那么,不是采用消极的方式单纯地把它们发泄出去(这样做很有可能事与愿违,不仅不能消除愤怒,反而会强化愤怒;从一种愤怒的心理或行为,变成一种愤怒的人。),而是将其中的能量转化为一种积极的创造性活动。
网站目录投稿:傲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