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魂,文以化之;国之魂,文以铸之;企之魂,文以塑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应该而且一定能够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在实践创造中进行文化创造,在历史进步中实现文化进步!"这为广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坚定文化自信、履行文化责任指明了方向。 国有企业肩负着重要的文化使命。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倡导者和践行者,是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红色基因的继承者,肩负着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重任。坚定"四个自信"特别是文化自信、担负文化责任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内在要求和根本动力,是国有企业发挥好"六大力量"的内在根据。坚定文化自信、履行好文化责任,国有企业理应走在前列,发挥表率作用。 坚定文化自信要履责在企业文化建设上。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企业文化的根和魂。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必须立足中华优秀文化根基,在坚持批判继承、辩证扬弃基础上古为今用,在兼收并蓄、汲优汰劣基础上洋为中用,在把握规律、反映时代特征基础上推陈出新。国有企业的文化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尤其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大力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国有企业的领导者、管理者要在坚定文化自信、担当文化责任上以身作则,带领员工一起进行文化创造、推动文化进步。 坚定文化自信要履责在企业经营管理上。关键是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天人合一"等思想理念落实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国有企业要自觉"诚信合规"经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商业道德底线,主动维护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秩序;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唯利是图、破坏生态环境、损害消费者利益等不良商业文化,以实际行动促进和引领新时代商业文明、社会文明的进步。 坚定文化自信要履责在创新发展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發展工作。国企履责的关键是要把中华文化蕴含的真理价值、人文精神、道义导向、道德规范、美学价值等创造性地转化成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员工素养,转化为中国质量、中国创造和中国品牌,形成品牌文化化与文化品牌化、产业文化化与文化产业化、经济文化化与文化经济化有机交融、一体共进的生动局面,形成优良产品、先进技术和优质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定文化自信要履责在传播交流上。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国有企业在"走出去"参与全球市场竞争时,不仅要做在全球范围优化配置资源的合格市场主体,而且要做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经济使者、文化使者。在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国有企业应在坚持中国文化主体自信的同时,以开放包容的胸怀,积极主动地同其他国家的文明、文化进行平等交流对话,应尊重文化差异、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在相互尊重、求同存异中实现合作共赢。国有企业在海外的每位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中国企业和中国人的整体形象,尤其是要通过对外合作的项目、优质的产品、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和优良的服务,把中国的好声音、好形象、好故事、好文化传播出去,赢得所在国消费者的认同、尊重和信赖,并以自信而有力有效的国际传播与交流,化解"走出去"中遇到的分歧、误解和别有用心者鼓噪"中国威胁论"等的挑拨离间或造谣诽谤。 "欲信人者,必先自信"。在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历史和时代赋予中国企业尤其国有企业的重要使命和历史责任。我们必须以坚定的文化自信肩负起文化责任,在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建设文化强国的征途中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