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几乎是每个学生走向社会的必经之路。看似短暂的实习经历,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实习生能否将校内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甚至影响其未来的就业趋向。虽然我国在2006年就出台了《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但由于缺乏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的支撑,"实习难"、"难实习"的局面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个别企业仅仅把实习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不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甚至克扣实习生工资;有的实习则与专业毫不相关,实习生甚至一度被贴上"杂役"标签。 那么,在其他发达国家,实习生都要做哪些工作?他们是否有薪水可拿?让我们来盘点几个发达国家实施的实习生制度。 实习法制化 在现今的德国,年轻人被称为"实习一代"。普通大学生从入学到毕业,通常要面临3次实习:从高中申请大学时,必须在工厂完成6周的学前实习;大学期间须进行6个月左右的专业实习;大学毕业后还要进入"过渡实习期"。 德国通过签订协议来建立学校与工厂、企业的挂钩关系,明确规定各方的义务和职责,规定学校每周理论学习一至一天半,工厂实习操作三至四天,学生的考试既考基本理论,又考专业技能,还规定企业主需付给实习学生一定的劳动报酬。 德国、日本等国都通过法律明文规定,学生在工厂企业实习,企业要付给学生一定数量的补助费。但近年来,由于就业压力日益严重,不少学生被迫选择"免费实习":6个月的实习期内既没有报酬、保险和假期,也不允许请假。德国学生在实习期间遇到种种"不公待遇"已不鲜见。 克里斯多夫是科隆大学经济系学生,他在一个机械制造企业实习期间,该企业为其提供的工作岗位并没有使之学以致用,他更像是一个杂役,每天不仅要重复那些琐碎的工作,还要为同事煮咖啡、买午餐,甚至帮老板遛狗。克里斯多夫的经历并非个案,这一现象引起了德国劳工部的注意,劳工部表示将出台新规,对实习生的工作职责做出具体规定。德国工会组织也明确指出,应该制定一个实习规范,将实习生是否应当从事煮咖啡等杂事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等写进协议。 德国的《职业教育法》还对企业的主要职责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培训生与企业签订有关的培训合同,对企业来说,他们既是培训学员也是徒工,即所谓的"双元制"培养模式。根据法令规定,企业对培训工作负有法律责任,可根据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素质和能力的要求,自行选择培训方式和内容。同时企业又受到《职业培训条例》的约束,如培训年限、培养目标、培训内容、考试标准等规定,以此保证学员毕业后"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含金量。 "无薪实习"约束多 美国大学生实习方式多种多样,其实习活动除了在暑期外,课余时间也可自主联系企业去实习。 为找到适合的实习单位,19岁的传媒专业女生希拉·安德森从秋季入学就开始准备简历,为申请暑期实习而忙碌着。她先到网上筛选了潜在的用人单位,又按照各公司的不同要求分别发去简历。陆续有四个公司接纳了希拉的请求,最后她选择到美国国家广播公司洛杉矶分部工作。在公司,希拉第一次了解到新闻制作和播出的全过程,而且所有人都没有因为她是实习生而怠慢她,或是把不愿意做的事情推给她。 美国《联邦劳动法》并未明确规定实习生一定要获得薪酬,但对企业提供的"无薪实习"却作出规定和要求:必须提供类似职业学校一样的实习培训,并且能够使实习生受益。实习生的工作范围要看合同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只要是有薪实习,老板便不会让员工去做合同以外的工作,否则就要另付薪水。不过,有报酬的实习岗位通常竞争激烈,而为了让实习生权益得到保护,大型公立高校通常会尽力说服实习单位支付基本工资。尽管如此,在美国仍有大量学生在从事无薪实习,甚至有不少人自掏腰包以获得企业实习机会。 美国还有一种"带薪实习",是学生全日制到企业里工作,在数月到一年中暂时脱离课程,全面、系统地了解自己的专业和实习公司。同时,薪酬也高于联邦最低工资几倍。这样的岗位,有的是由大学联系好的,并且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如某些财会专业;有些是大的企业与大学挂钩,派专人到大学招聘尖子生来实习,其中既有回馈社会的成分,也有与大学相关专业保持联系的因素,当然,企业未来还能在实习生中择优留用。而对于实习生而言,获得经验后,他们即使不被原公司聘用,也为自己增加了不可多得的履历,就业成功率随之增加。由于美国和加拿大等国的大学采取学分制,所以学生只要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分即可,这种全日制实习并不影响其顺利毕业。 实习生也要经过严格选拔 在英国,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实习经历都十分重要。前首相布莱尔在任时,他的长子尤安·布莱尔就作为实习生,随同一位共和党议员前往美国国会众议院立案规章委员会工作3个月。 在校学生要被企业或公司招为实习生通常需要经过两轮选拔,一旦被录用,实习生就可以领到实习工资。英国实习生除了工资比正式员工少之外,其工作性质和正式员工无异,具体工作多是帮助员工整理琐碎的文件资料等。开会讨论时,实习生和正式员工一样,可以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合理的还会被采纳。 实习生已被纳入英国社会人员管理体系的重要范畴,被一些企业看作是人才储备的重要环节。全球最大制药集团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就曾以帮助其实习生支付学费债务的方式吸引人才,而这部分花销与公司每年数以十亿英镑计的研发基金相比,实在微不足道。 除了德、美、英等国外,一些留学热度较高的国家在实习方面也有着不少制度保障。例如,澳大利亚很重视大学生实习的"行业经验",特别是工程专业的学生,必须通过"澳大利亚工程师协会"核准的12周专业实习,才能获准毕业。2009年,澳大利亚制定了《公平工作法》,使无薪实习合法化,但是却对用人企业做出限制,要求企业交给实习生的工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对实习生本人有益和有帮助;对公司有商业价值;与实习生相关课程有联系。 而在法国,政府和大学非常鼓励学生实习,大三、大四的学生参加实习非常普遍。法国劳动法律明文规定,如果实习期为两个月或是长于两个月时,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实习生每月至少436欧元的最低工资。 在丹麦,没有不付薪水的工作,即使是实习生,企业照样要给付工资。丹麦大学生实习期一般为3个月。有实习经验的学生如果选择同一行业,就可以跳过试用期直接被企业录用。如果是学校联系企业,要求提供学生无薪实习的话,期间企业不能通过削减正常工作岗位的方式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该国的工会组织也都严格监督企业的行为。 总之,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对实习生的管理,通过建立合理有效的实习制度,保证学生熟练掌握某种特定技能的同时,使其自身权益也得到保障。对于我国来说,我们不可能从模仿他国模式中寻找出路,但从其经验中,或许会使我们得到一些有益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