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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影响


  韩逸菲 康进军
  【摘要】  文章在股权激励政策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迦南科技股权激励政策对于公司绩效的影响。通过运用会计研究法并加入DEA数据包络模型建立综合指标体系,分析股权激励效果并找出其失效原因,从而为其他公司今后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提供指导。
  【关键词】   企业绩效;股权激励;公司业绩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19)18-0037-03
  一、前言
  近年来,各上市公司的股东为了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获取更高的分红利润、增强企业竞争力,纷纷开始采用股权激励的方法。股权激励政策作为调节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进行企业剩余价值分配的一项重要手段,是能够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其实际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能够勤勉尽责地为企业长期经营管理的一种激励方法。
  实施股权激励政策后,企业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会成为公司的股东,拥有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利。企业的实际管理者会因为自身工作业绩而获得奖励或遭受惩罚,这种预期的损益会对其有导向的作用,同时,因能够分享高经营风险所带来的高收益,会促使其大胆进行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创新,从而降低实际生产经营中的各项成本,最终能够实现企业经营业绩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采用股权激励政策是否能真正减少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影响,从而提升企业经营业绩、增加企业价值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二、迦南科技股权激励政策及其效果分析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科技")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约1.2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营业务为制药装备领域中固体制剂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固体制剂设备供应商、固体制剂制粒生产线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是目前国内从事固体制剂装备业务唯一A股上市企業。
  (一)股权激励计划基本内容
  2016年9月30日迦南科技正式对外公布具体股权激励政策方案。根据该方案,本次股权激励共涉及95位人员,发放股份215.55万股。其中,获得限制性股票的高管以及核心管理人员共5人,其余获得限制性股票奖励的均为核心技术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上述人员所获限制性股票占本次预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78.23%。此外,还有60万股作为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次预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21.77%。迦南科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政策规定如表1所示。
  除满足表1的条件外,每位可获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必须在当年的个人绩效考核中取得A。若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为B,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只能得到所奖励的限制性股票的70%;若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为C,则当年所奖励的所有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被注销收回。
  迦南科技2016年和2017年的业绩指标均满足股权激励方案的解锁条件。
  (二)迦南科技股权激励效果分析
  在研究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影响的案例中,一般会采用会计指标法和事件研究法。会计研究法是通过比较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后对于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变动进行分析,进而说明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事件研究法是对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后公司股价的波动进行分析的研究方法。鉴于我国股票市场尚不完善,所以事件研究法并未在公司绩效评价研究中得以广泛使用,选取会计研究法更加普遍,但大部分会计研究法单纯选取相关会计指标进行研究,并未建立综合指标体系,基于此,本文引入DEA数据包络模型,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对迦南科技股权激励实施前后的业绩进行分析。
  1.纵向分析。一般情况下,可选取综合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评价分析企业绩效的指标。为了避免非经常性损益对于企业日常经营盈利能力的影响,在计算时将其扣除。
  通过对迦南科技实施股权激励政策近几年的ROE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迦南科技ROE在2013年至2018年总体趋势是下降的。2014年和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ROE大体保持不变,但在2016年却大幅下降。由表2可以看出,在2013年到2018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ROE的增长率波动较大,呈下滑趋势。也就是说,迦南科技实施股权激励政策之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并没有提高,反而呈现下降的趋势,甚至在宣告实施股权激励的2016年当年下滑趋势更加明显,这也表明,迦南科技的股权激励政策对于企业业绩的提高并没有发挥作用。
  2.横向分析。由于迦南科技和鱼跃医疗都为A股上市企业,其业务经营范围、资本规模大体相同或基本相同,经营注册的地址都位于江浙沪地带,物流等成本也应大致相同,因此,两者具有一定的可比性,故而本文选取鱼跃医疗进行横向比较。
  由表3可以看出,与医疗器械行业均值相比,迦南科技在2014年ROE指标远高于行业均值。但迦南科技在2014年到2018年,其ROE一路下滑,2016年实施的股权激励政策对业绩激励作用不明显。与行业内企业进行对比,鱼跃医疗ROE指标在2014年同样是高于行业均值的,其在2016年业绩指标达到最低点,而后回升;反观迦南科技ROE指标,虽然在2016年开始实施了股权激励政策,但是从2017年、2018年ROE连续下降的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判断迦南科技股权激励计划并未产生明显效果。
  由此,不管是迦南科技实施股权激励政策前后的数据对比,还是与同行业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可比公司业绩比较,从中都可以看出,迦南科技股权激励政策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仅同以前相比是下滑的,与可比公司相比也是相对较差的。
  3.综合分析。DEA数据包络模型是采用数学规划的方法对构建的多投入多产出的模型进行效率分析的一种方法。本文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能够代表迦南科技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后的财务数据构建模型,进行整体效率的综合分析。
  在指标选取上,投入指标选择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业务收入增长率和资产负债率,产出指标则选取营业成本总资产占比。选取指标是为了分析如何提高迦南科技的管理层经营能力,因此选择了投入导向的BCC模型。
  通过表4数据可以看出,迦南科技在2014年到2018年中,仅有2017年是技术无效年度。从行业均值有效增长率这一数值进行分析,行业发展是逐年有效的。迦南科技在2016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后,在2017年的技术效率是下降的。这说明股权激励政策并没有有效提高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能力,反而导致整个企业的经营效率失效。2017年至2018年期间,虽然迦南科技的技术有效增长率攀升至29.50%,但这很有可能并非因为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所导致,而是整个行业大环境的变好所产生的技术有效。
  通过对迦南科技技术有效性进行检验发现,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之后,其技术失效。这说明迦南科技的股权激励政策并未提高管理层的经营效率,其股权激励计划也未有效提高公司经营能力。
  三、迦南科技股权激励方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考核行权目标选择单一
  迦南科技股权激励的实施是以净利润的增长幅度作为是否可以行权的唯一确定条件,并且对于"净利润"指标的计算并未扣除核算当年激励成本的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结果。对于企业内部管理来说,仅以实现的净利润是无法真正反映企业价值的增值,也无法真正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公司年净利润的增加可能仅仅只是营业收入增加,而营业成本占比的增速却没有减缓,同时,对于高新技术的医疗器械行业中的企业而言,其核心竞争力实际上是科研创新能力。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科技的投入产出比实际上更为关键。
  股权激励政策最常用的会计指标是年净资产收益率。因为企业净利润中可能包含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而无法准确有效地反映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因此,可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年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实施股权激励政策进行企业效益检验的标杆。采用扣除了非经常性损益的年净资产收益率可以将非经常性损益对于企业日常经营的高管管理水平的影响剔除,同时可以基本准确地衡量股东权益与其实际利润的确切关系,减少因为企业高管想要因为达到企业短期财务目标而损害企业长期经营发展前景的可能,可以真实反映公司生产管理的有效决策和发展。
  (二)给予行权对象的激励作用较小
  迦南科技本次股权激励一共授予275.55万股,其中60万股进行了预留,高管分配了64万股,留给90位核心技术人员一共仅有151.55万股。根据迦南科技股权激励政策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是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根据A股市场股价计算,2019年4月15日股价仅为9.1元/股,每位核心技术人员四年间可获得约6.73万元。这样的股权激励政策,对于企业核心业务人员以及高管的年收入来说,其激励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实施股权激励政策会将部分股权转移给公司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使其成为公司的股东,将其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其价值取向趋于一致。降低股票行权价格,就是增加了股票对于被授予对象的激励程度。降低股票行权价格,就相当于增加了每股可行权股票对于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的价值,增加了达到企业对应业绩考核目标时所能获得的奖金。只有当被授予股份的人员感到激励奖金的可观,才有可能增加相关人员的积极的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和决策。
  (三)衡量企业业绩考核目标时间过短
  迦南科技股权激励政策在2016年9月才正式披露。对于被激励人员而言,想要获得激励所需要达成的企业业绩考核目标的时间过短,从授予限制性股票到选取的企业业绩考核目标,其考核时间不足一个季度,在这样的一个时间段内,很难看出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也很难检验政策是否有效。企业高管和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很可能因为时间过短,没有办法切实显现出政策的实施或者创新技术改进所达到的预期,从而降低了对被授予限制性股票人员的激励预期。
  迦南科技在采用净利润增长作为股权激励政策的业绩考核目标时,应该考虑企业在采取相应管理决策和技术创新研究所产生结果的时间,要考虑对外销售时拓宽市场以及减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对利润的影响,一般而言,正式授予限制性股票到选取业绩考核目标至少应该长于一轮资金周转的时间;而技术创新研究产生结果的时间则要更长,技术创新至少应经过研发费用资本化阶段,应用于对外销售的产品的生产制造中、降低产品成本这一过程后才能进行相应的对比分析,再讨论是否达到股权激励政策的业绩考核目标。J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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