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写过一篇短篇小说《晚钟》,里面有一段对白是这样的: "有一只吃菜的兔子,混在一群吃肉的狗里,大狗小狗整天追一片肉,谁跑得快、个头大、爪牙够锋利,谁就能抢到肉。兔子也拼命跟着跑,也跑得飞快,也把爪子牙齿磨得霍霍的。有一天,兔子跑赢了狗们,在大狗小狗蠢蠢欲动的眼神里抢到了肉,可是——呸,这肉也不好吃啊!明明最好吃的就是大白菜!" 在这个成功学四处泛滥的时代里,一个人其实最难的是找准自己的位置,位置的"位"字,一个人站立的地方,你站在哪里,面向何处,往什么地方去。更多的人是跟着人潮走,眼睛只看到别人的背脊和脚跟,只有追随、跟上才有不被遗忘和背弃的危险,才感到安全和放心,至于自己是不是喜欢那地方,追赶的是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反而不重要了。 我想写一个故事,让习惯看着背脊和脚跟狂奔的人停一下,看看自己的双脚,听听自己的心,想想对于自己来说,最好吃的是肉还是大白菜,然后再想想,你有没有坚持吃大白菜的勇气。我的麦蓝,天分很高但偏偏只热爱擦地板的女孩,曾是一只迷糊的小兔子,被人推着、裹挟着走,内心里也有小小的怀疑、反抗和那小小的坚持,可是很微弱,不清晰,直到经历了成长的风暴与伤痛,奋斗与崛起,才真正有勇气和力量说出一句话,那也是我想说的,"如果说世界上真有能称得上成功的事,那应该是一种自由,每个人都能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 可你一定知道,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是每个人都敢选择这样的自由。麦蓝的笃定需要实力和底气,秦至臻的坚持还带着寂寞和艰辛,戈葭还在路上,闻静也正待奋斗,但是成长路上,有什么比想明白一件事更让人豁然开朗的,人生只有一次,你尽兴地照着自己的想法生活,你觉得快乐而有价值,这就是全部的意义,这就是你的成功。 这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断续写了两年,有时写得很痛苦,有时写得很过瘾,到结尾时,迟迟不愿写完,舍不得告别书里面的人物,尤其是我最爱的麦蓝和戈葭。结束那晚躺在床上,我仿佛看见四个女生拉着手和我告别,戈葭照例是先声夺人的,她大声说:"陈老师你怎么搞的,地震的时候让我去玉树,你想震死我和秦至臻啊。奶奶的,这也太不公平了吧!"闻静忙拉过她:"陈老师怎么会让你俩震死呢,她肯定另有安排。"赵恩美也在一边笑:"陈老师是要写续集来着,那么拜托续集的时候让我生个宝宝吧,拜托拜托。"闻静接道:"最好还是龙凤胎。"戈葭想拨开她们:"走开走开,我还没说完呢,生死关头的大事比你们生孩子重要。" 而麦蓝只在一边微笑。我问麦蓝你没什么要说的吗?她笑着,上来紧紧地拥抱了我一下,退开去,假装看旁边的风景。 再见,我亲爱的女孩们。 那晚我这样想着,眼泪在黑暗里流了出来。 摘自陈麒凌《回首又见他》作者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