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权力结构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有的行政伦理规范也受到冲击,但由于新的规范尚未完全建主,造成行政伦理失范现象的仍普遍存在,尤以行政责任伦理冲突表现较为明显。因此,全面系统地分析行政责任冲突的现状,为在实践中解决责任冲突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分别阐述了行政伦理和行政责任的概念,并通过对库珀行政伦理理论内容的借鉴,系统地分析转型时期公务员行政责任冲突的现状。 新时期下,我国公务员的责任建设逐步走向完善。2005年4月17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務员法》,新的公务员法全方位的规定了公务员的权利、责任、义务,给新时期下我们公务员行政责任伦理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新公务员法的指导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务员局先后出台了《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培训规定》,为公务员队伍行政责任建设提供了全面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我们也看到一部分地区存在行政失范行为,根据库珀的行政责任理论,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是导致行政伦理失范现象表现之一。所谓利益冲突,指人民的公共利益与代表人民的政府的公务员的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这里的利益不仅是经济利益,还包括专业利益、个人声誉等等。可以划分为三种利益冲突,分别是交易型利益冲突、影响型利益冲突、"螺旋"型利益冲突。 1.交易型利益冲突。就是官员利用手中的职务,为想要获取利益的人行使手中的权利,从而从利益猎取人那里取得私人利益,简单的说,也就是以权谋私。这种情况较常见,比如下级干部晋升提拔前的索贿,本身晋升时候的行贿等等。 2.影响型利益冲突。通常表现为,官员利用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直接或间接地实现自己或相关受益的私人利益,比如子女问题、亲信问题、裙带关系等。 3."螺旋"型利益冲突。同其他利益冲突相比较,"螺旋"型利益冲突更有隐蔽性——有些官员具有公私双重角色,在履行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利用公权为自己或相关受益人谋取私人利益。典型的有建筑招标、挂名工作、退休自己开公司等形式。目前公众对有些人事任免、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行政审批事项不信任,根源就在于决策官员在政策决定中存在利益冲突。 二、权力冲突 权力冲突是指两个或多个在都拥有法律依据的权利时,由于法律的界定模糊而引起的冲突。 1.权力执行冲突。公务员来自于政府的各个部门,有着不同的法律依据的公共权力来源,也处于上级或是其他权力之中,对上级负责是基本的。但作为公务员在对自己的上级领导负责任的同时,他也要对赋予他权利的广大人民群众负责任,对民众的责任是最终目的,但如果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和上级的权利的行政行为都有要求,但是又相互水火不容的排斥着对方向要求,那么公务员就会难以甚至无法抉择,处于两种对立的权利冲突之中。 2.权力不平等冲突。关于权力的问题,罗素(英国哲学家)曾经说到:"一方面,政府作为行政职能的执行者,存在是必须的,因为政府要保证一部分人的生存权利,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摆脱贫穷。但是,它也是一把双刃的匕首,政府在行使权利过程中,如果行使不当同样会带来权力的不平等。对于拥有权力的特权阶层,他们会利用手中的权力来满足他们的欲望,当个体的自身利益与群体的公共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公务员就会处于矛盾的中心,回旋于几种权力冲突之间,难以抉择。 三、角色冲突 公务员的角色冲突是责任的冲突,是公务员在行政组织中因扮演的不同角色造成的。公务员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群众把自身的利益和权力的受委托给公务员,但是公务员也生活在在复杂的现实环境和社会环境中,他们也同样会经常会面临自身角色的各种冲突,影响了行政效率和行为。在公务员中最典型的角色冲突形式有两种: 1.领导角色与下属角色的冲突。对下,是领导,要布置下属工作,又要为下属服务。对上,他是下属,又要完成上级的工作,同时也要对上级负责,这种情况往往会使公务员陷入的两难境地。这两种角色的冲突,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影响行政行为。 2.公务员角色与普通老百姓角色的冲突。即行政角色与社会人角色的冲突。在行政组织中,公务员是行政人,由其特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需要扮演行政角色。但公务员还是社会人,充当群众角色,承担着群众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当出现几种角色冲突的时候,公务员往往进退维谷,难以抉择。一方面公务员执行着政府的决策,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府意志的体现,要具有公共利益至上的精神。而对于公务员个人,他也是个体的社会人,公务员也有着私人的权利和个人利益,因此,公务员的私人利益也需要得到满足,这两者之间存在冲突。在维护公共利益的时候会不会损害到私人的利益成了公务员自身角色冲突的集中体现,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这时形成了矛盾,有一部分公务员面对金钱和诱惑,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发生动摇,他们把利益关系倒置,逐渐以主人自居,忽略了公仆身份,这包括‘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损公肥私等行政主体贪污腐败行为",这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当然,以上所述只是少数现象,我国公务员主体队伍是向上的、是"健康"的,但这种现象的出现已给我们行政管理敲响了警钟和挑战,我们必须加以警惕和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