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著作。三卷。清戴震撰。成书于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撰者事迹参见"《戴氏遗书》"条) 该书是戴氏的哲学著作,以疏证《孟子》字义的方式,选择了《孟子》书中有关理、天道、性、才、道、仁、义、礼、智、诚、权等十一个哲学范畴进行诠释。借以阐发自己的哲学思想。全书分上、中、下三卷,卷前有序,以说明该书的主要内容及写作目的。 上卷讲"理",共十五条。批判程朱的理学,对理作出新的解释。他说:"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在物之质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别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作者认为,理是事物的分理和条理,是每一事物的具体规律,它决不会脱离事物而存在。离开了事物就无理可谈。关于理与心的关系问题,作者认为,如果大家对某一事物的认识相同,则这个认识就称为理,或称为仁。当认识不相同的时候,只能称为个人意见,不能称为理。又说:"举礼,以见心能区分,举义,以见心能裁断。……是故明理者,明其区分也;精义者,精其裁断也。不明,往往界于疑似而生惑;不精,往往难于偏私而害道。"作者认为,人类认识的源泉和基础只有物质,离开了物质,就无所谓认识。认识必须经过物质世界的刺激,在思想上产生一个概念,然后再经过大脑的思维,才可能对事物有一个完全的认识。他说:"明理义之悦心,犹味之悦口,声之悦耳,色之悦目之为性。味也,声也,色也,在物,而接于我之血气;理义在事,而接于我之心知。血气心知,有自具之能:口能辨味,耳能辨声,目能辨色,心能辨夫理义。味与声色,在物不在我,接于我之血气,能辨之而悦之;其悦者,必其尤美者也;理义在事情之条分缕析,接于我之心知,能辨之而悦之;其悦者,必其至是者也。"作者的理、欲学说与程朱的"存天理,灭人欲"的论断针锋相对,他认为,欲是人的本性,是不能强行断绝的,他说:"明乎欲不可无也,寡之而也。"意思是欲不能没有,只能克治。"人之生也,莫病于无以遂其生。欲遂其生,亦遂人之生,仁也;欲遂其生,至于戕人之生而不顾者,不仁也。"这指出了仁与不仁的两种欲。"不仁,实始于欲遂其生之心;使其无此欲,必无不仁矣。然使其无此欲,则于天下之人,生道穷促,亦将漠然视之。"作者还将性比作水,欲比作流动现象。他说:"(欲)节而不过,则为依乎天理,为相生养之道,譬则水由地中行也;穷人欲而至于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譬则洪水横流,泛滥于中国也。"这种比喻还是较恰当的。 中卷包括《天道》四条和《性》九条。作者首先解释道和器的问题,他认为,气化之于品物,则形而上、下之分也。形是物品的称谓,不是气化之称谓。形而上,即为品物成形以前,形而下,即为品物成形以后。他还认为,《周易》里的"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不是程朱等人所说的由气化得两仪四象之名。他说: "《易》备于六十四,自八卦重之,故八卦者,《易》之小成,有天、地、山、泽、雷、风、水、火之义焉。其未成卦画,一奇以仪阳,一偶以仪阴,故称两仪。奇而遇奇,阳而长也,以象太阳;奇而遇偶,阴始生也,以象少阴;偶而遇偶,阴已长也,以象太阴;偶而遇奇,阳始生也,以象少阳。"关于性的论述有九条。作者认为,物有物性,人有人性,性以类分,各类事物有各自不同之性。他说:"性者,分于阴阳五行以为血气、心知、品物,区以别焉,举凡即生以后所有之事,所具之能,所全之德,咸以是为其本,故《易》曰‘成之者性也’。"作者在书中用了较大篇幅来论证和解释性的问题,并认为性是善的。"然人之心知,于人伦日用,随在而知恻隐,知羞恶,知恭敬辞让,知是非,端绪可举,此之谓性善。"作者认为,古代贤人、圣士,所说的仁、义、礼、智,不是将人的欲置之度外,不离开人的气血之体。也就是说在人情之内而谈的,离开了人情、人性,就谈不上仁义礼智。"无人性即所谓人见禽兽也,有人性即相近也,善也。"作者认为,性原本就是善的,根本无所谓"性善、性恶"之说,他说:"性譬水之清,因地而污浊。"作者认为,人的身体和思维皆来源于物质世界,"人之血气心知,原于天地之化者也。"由于人的一切均来源于自然界,那么人之欲也源于自然界,所以人欲是一种天性:"有血气,则所资以养其血气者,声、色、臭、味是也。有心知,则知有父子、有昆弟、有夫妇,而不止于一家之亲也,于是又知有君臣,有朋友;五者之伦,相亲相治,则随感而应为喜、怒、哀、乐。合声、色、臭、味之欲,喜、怒、哀、乐之情,而人道备。"这里把人伦视为人性之源,把情感视为人欲之根,并将二者合而称人道,可知见解之独特也。 下卷初仍继续论述情和欲的问题,是对中卷的抒发。"人生而后有欲、有情、有知,三者,血气心知之自然也。"然后分别对"道"、"仁、义、礼、智"、"诚"、"权"等均进行了定义和论述。 《疏证》认为,情和欲是人之本能,是血气之自然,"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反对把"天理"和"人欲"对立起来的程、朱派之理论。他在书中多次对程、朱理论进行了批判,在当时学术界产生很大的影响。 该书最早收入《微波榭丛书》中的《戴氏遗书》,后又有《经韵楼》、《戴东原集》本。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安徽丛书》影印《戴东原先生全集》本。一九八○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戴震集》本和一九八○年北京中华书局《戴震文集》本。另有一九六一年北京中华书局点校出版的《孟子字义疏证》本。一九八二年五月,中华书局根据后者出第三版。除《孟子字义疏证》三卷外,还补有著者早期的哲学著作《原善》三卷; 《疏证》的初稿《绪言》修订稿《孟子私淑录》三卷;散篇论文十篇;附录《中庸补注》一卷。仍起名《孟子字义疏证》,实为戴震哲学著作专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