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松 杨洪玮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践行"三个区分开来"易入误区 "三个区分开来"不是挡箭牌。有些党组织机构不严格甄别"三个区分开来"的使用条件,牵强附会、打"擦边球",轻视问题产生后果及群众影响,甚至在初核开始前就搬出"三个区分开来",影响初核效果,将"三个区分开来"作为挡箭牌。 "三个区分开来"不能回避矛盾。部分党组织未深刻认识到"三个区分开来"中"纠错""容错"的意义。"纠错""容错"是一种态度,是对敢于担当、有所作为的干部加以保护,但错误终究是错误,包容错误不是回避矛盾,在保护干部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纠正错误、举一反三、亡羊补牢,避免同样的错误再次发生。 践行"三个区分开来"改进方向 必须实事求是把问题查清查透。"三个区分开来"是对查出问题进行判断的基本原则,问题本身仍然是判断的基础,查不出问题,"三个区分开来"也就没有了对象,失去了意义。查清查透问题,是我们正确看待和处理问题的基础,仅凭空想象或一面之辞,都是不严肃、不负责的表现。 务必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发现问题、揭示问题是纪检监督工作的基础,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案件线索,只有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线索,才能树立纪律权威。这不是说要带着"有色眼镜"去查处案件,而是要始终抱着一种审慎客观的态度,围绕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严肃查处违反刚性和触犯底线的问题。对以权谋私、贪污腐败、行贿受贿、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以及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徇私舞弊、中饱私囊、失职渎职等刚性和底线问题,要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查处。 将"纠错"作为"三个区分开来"的根本落脚点。对于纪检工作来讲,只有发挥好纪检的建设性作用,才能发挥好纪检服务公司治理的功能。重点围绕纪检成果的综合开发,在全面揭示问题和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根本上深层次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背景,从体制、制度、机制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力求更多的纪检情况进入领导宏观决策,促进相关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将领导干部及特定关系人有无违规获利作为评判依据。"三个区分开来"中"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强调的是特定环境限制及有无执行"三重一大"的情况。在具体甄别过程中,制度有无制定、是否一意孤行、是否从中获利是衡量當事人有无违纪行为的标尺。 强化线索速查速办及遏制诬告造谣行为。全面从严治党,只有保护干部干事担当的积极性,才能更好地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对于举报线索,纪检监察部门要综合运用组织和纪律方法,迅速核查、快查快办,减小核查期间对干部造成的负面影响。对于举报失实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在以后人事任免中不能以"莫须有"的借口予以提前淘汰。对故意诬告陷害、造谣传谣的人员,要根据事实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纪律责任。 以"四种形态"的施行作为践行"三个区分开来"的前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即"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践行"三个区分开来"的案例,大部分是已造成既定错误的事实,这就意味着"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几成"必经之路"。运用第一种形态,绝对不是纪委"唱独角戏",应该充分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重点是在监督执纪中,针对核实出来的一般违纪违规问题,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轻组织处理、轻经济处罚。党委承担主体责任运用第一种形态,面应更宽,担负更多责任。不仅要对违纪问题进行处理,更要在问题没有发生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就进行约谈、教育,打好预防针。纪委协助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构建多层次谈话体系,区别对待、对症下药,做好教育提醒、诫勉谈话等工作,既严格维护纪律,又真心爱护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