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简史 1946年,历史学家杨宽和上海博物馆艺术部主任蒋大沂逛古玩店,偶然发现一块印刷广告铜版,然后就买下了它。这就是中国广告史上出名的刘家功夫针广告,目前已知的中国乃至世界最早出现的品牌广告实物。 这块铜版正中是一个拿着铁杵捣药的白兔,上方为"济南刘家功夫针铺",左右为"认门前白兔儿为记",下方为"收买上等钢条,造功夫细针。不误宅院使用,转卖兴贩,别有加饶,谓记白"。 它是一则典型的品牌广告,它出现了品牌名称"济南刘家功夫针铺"、品牌商标"捣药白兔"、品牌核心诉求主张"上等钢条,造功夫细针"。 按英文品牌一词Brand的起源,历来有三种说法: A、起源于古德语,意为火漆,代表贵族的家族徽章,用以区别、彰显身份; B、起源于古法语,意为白兰地brandy,用以区分产地和生产白兰地的庄园; C、起源于古英语,意为烙铁,用于牲口交易时烙在牲口的屁股上,用以标记财产所有权,从而与他人财产区别开来。 这差不多代表了品牌最初的三大作用,识别产地和生产者、证明品质、彰显身份。 要知道,品牌是一种经济现象。它一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业逻辑的自然延伸。品牌的意义和本质,必定与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相适应。 稀缺年代 在漫长的农业经济占主导的年代,商业不发达,商品稀缺,谈不上有真正的市场经济和商业竞争。所以最初的品牌,是自发演化的结果,而非刻意设计的产物。 品牌始于口口相传的品质,用于识别产地和生产者,标记所有权。 一开始,大家慢慢觉出哪里的物产更好,谁家做出的产品更好,于是这个产地和生产者,就被人际传播所传颂,成了最初的品牌。 因此,最早出现的品牌都是产地品牌。比如西湖龙井、六安瓜片、武夷大红袍、安溪铁观音;比如湖笔、徽墨、宣纸、端砚、苏绣、蜀锦。 比如汾酒、茅台、剑南春,它指的都是产区,山西汾阳、黔北茅台镇、四川绵阳(唐代属剑南道),这整个区域出产的酒都很好,而非特指某一家。 以及一些生产者品牌,比如上文的刘家功夫针铺,比如张小泉剪刀、王麻子菜刀,或者XX家驴肉火烧、X记肠粉啥的。 这个以农业经济、自然经济占主导的年代,我把它称之为稀缺年代。 在这一时期,品牌的内涵还非常单一,品牌资产还极其粗浅。品牌主要由口碑所形塑,而口碑=知名度+品质。 不管是产品品牌还是生产者品牌,品牌的主要价值在于指示产品出身,从而表明知名度和品质背书。 大生产年代 随着中国进入现代社会,工业时代来临,社会进入大生产阶段,企业越来越多,商品经济勃然兴起。在西方,这一历史进程从工业革命开始,生产力得到解放,生产效率得以极大提升,人类从农业时代迈入工业时代。 这时,按照教科书的说法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市场上供消费者选择的品牌还不够多,而且仅有的这些品牌还品质良莠不齐,假冒伪劣层出不穷。 为了降低决策成本和购物风险,在这一时期,对于消费者而言最优选择就是选知名度高的。因为被最多人验证过的品牌,其品质风险最低。知名度越高,企业的造假成本也越高。 口碑固然可以背书品质,但它依赖人际进行扩散,在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它的传播速度和传播效率太低了。 所以这一时期的品牌建设,主要载体是大众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户外、明星代言人),品牌的核心是做知名度。 所以这一时期各种称号满天飞,诸如央视上榜品牌、省优部优国优、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之类。 大家会有这样一种消费心理:只要是上过央视的品牌、请了代言人的品牌,才叫做牌子。知名度高的品牌,品质肯定没问题。 (其实这就是从众心理) 那么不管是央视上榜品牌还是中国驰名商标,本质上都是在做知名度,通过知名度背书产品品质。 在这个大生产年代,品牌主要由知名度所形塑,品牌就等于知名度。 随着改革开放逐年深入以及中国加入WTO,我们开始和国际接轨,市场日趋发达,商品日渐丰富,竞争也变得激烈起来。 当商品不再稀缺、生产不再是障碍之后,当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商品变得日益同质化之后,如何塑造品牌、如何市场营销的问题就摆在了企业面前。 20世纪50年代,美国诞生了第一个广告理论——USP理论。 它强调每个广告都应该提出一个独特的销售主张,告诉消费者本产品与对手有何区别,为什么要买它。 到了1960年代,竞争更激烈了,产品与产品之间的区别更小了。 这时候,菲利普·科特勒说了—— 企业只埋头搞生产是不对的,必须首先研究消费者需求,知道消费者想要什么,然后再进行生产; 一个产品包打天下是不存在的,企业必须对市场进行细分,针对一个特定的细分人群满足其需求。 然后,大卫·奥格威说了—— 产品的同质化造成消费者决策时主要依赖感性而非理性,所以广告必须为品牌构建一个独特的品牌形象,为产品赋予情感,为用户创造心理的满足。 然后,杰克·特劳特和艾·里斯也说了—— 产品竞争越来越激烈,品类不断分化,品牌必须在消费者心目中占据一个与众不同的位置,要么第一,要么唯一。 再然后,迈克·波特说了—— 差异化是企业的基本竞争战略。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工业经济占主导、社会进入大生产、市场充分竞争的年代(我把它称作同质化年代),各种广告/品牌/营销理论粉墨登场,层出不穷。 考其本质,绝大多数理论都在强调同一个意思——差异化。 在同质化年代,竞争又激烈,产品没什么区别,那么自然要通过品牌创造差异。 品牌经由差异化的利益、价值、意义(价值观)所形塑。 无差异,不品牌。 大爆炸年代 接下来,我们进入了一个以互联网经济为主导的年代。在这个年代有两个大的特征:产品大爆炸,和信息大爆炸。 货架空前饱和,消费者的各种需求都能得到满足。譬如洗发水:去屑、营养、柔顺、修复、造型、草本、中药、黑发、防脱、无硅油、氨基酸、头皮护理、男用女用、三合一五合一……你能想象到的功能已经全有了,想要做出差异化越来越难。 今天你在淘宝搜服装的话,可以找到124万间店铺,你还能怎么做差异化?你还能开创什么全新品类? 品类再细分下去,消费者就要爆炸了。今天的消费者已经患上选择困难症。 更严重的问题是,今天社会信息严重超载,品牌传播的成本越来越高,使得品牌想告诉消费者差异化也越来越难。 过去是商品稀缺,消费者注意力富余(一打广告,消费者就会注意到); 现在则是注意力稀缺,商品富余(再怎么进行广告轰炸,消费者也不care你)。 如果你想让消费者注意到你的差异化,那么你只比对手好上一点是没用的,用户根本注意不到。你必须比对手好上10倍,用户才可能感知到你和对手是与众不同的。 但我们今天的品牌打造,依赖的还是同质化年代的传播逻辑。 每做一次传播,都在拼命地寻找产品的差异化卖点,为差异化而差异化,结果找到的卖点跟对手可能只有5%的差别。或者说找到的差异化,消费者根本就不关心。 在这个年代,新消费精神是追求精致>品质,追求精神满足>物质功能,追求出众>从众,追求想要>需要。 今日消费者在购物时,并不在意谁是细分市场领导者,并不在意谁的知名度最高,并不在意你和对手有多大差异。 他们在意的是购买的品牌能否满足并实现他们的精神表达、审美表达、自我表达、兴趣表达。 他们在意的是你能否通过品牌为他们创造一种难忘的、个性化的体验。包括品牌的质感与风格、品牌使用后的感受、品牌背后的故事与文化,以及品牌能否凸显我的形象和个性。 1997年,曾经有观众跟乔布斯说:我认为苹果需要被外界认为与众不同,这很重要。因为如果苹果说,我们和大家一样,只是做得更好,那好像没多大意思。 而乔布斯的回答则是:我不在乎与众不同,我只希望能做到更好。如果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与众不同,那我们就不同。如果不需要不同也能做到更好,那当然也可以。 苹果首席设计师Jony Ive在iPhone 7发布时补了一句:"一款产品要做到与众不同很容易,但做到比之前更好却很难。" 苹果的市场突破万亿,并非是因为苹果与众不同,而是因为苹果创造了极致的用户体验。极致体验带来心灵共鸣,心灵共鸣带来粉丝和社群。这就是大爆炸年代的品牌逻辑。 商品大爆炸、信息大爆炸,而注意力却越来越稀缺,品牌要想触达消费者,首先要引起用户的心灵共鸣和确认。不然,你再怎么进行广告轰炸,出现在消费者面前一百遍,它还是不搭理你。这时打造品牌,就是要创造让用户共鸣的极致体验。 在稀缺年代,品牌代表的是口碑。 在同质化年代,品牌代表的是知名度和差异化。 在大爆炸年代,品牌代表的是体验。 #品牌简史# THE END. 因为更换logo被粉丝骂到下架,品牌到底该如何与粉丝相处? 本文获授权转载,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10月4日,毫无征兆的一天,美国最大的服装品牌GAP宣布换标。 以替代使用了超过20年的旧版蓝底白字logo。 没想到短短几分钟之后,GAP就沦陷了。 GAP用户讨厌新标,他们认为新标俗气,没风格,没个性,看起来像IT公司而非服装公司。 于是GAP的粉丝们开始到各大社交媒体表达对新标的不满,他们把著名品牌标识修改成GAP新标的样子公开嘲讽,他们甚至还恶搞了一个logo生成器,输入任意字母都能生成GAP新标风格的logo。 短短七天之后,GAP就在用户的压力下缴械投降,宣布放弃新标,用回原有标识。 这个史上最短命的新标导致了一场彻头彻尾的公关灾难。 GAP更换了品牌部负责人,更换了广告代理商,任命了公司史上首位CMO首席营销官。 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要问了:品牌到底属于谁? 自大卫艾克以来,品牌资产的观念深入人心。但凡做营销的,都知道品牌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之一,而作为专有资产的商标更是品牌资产中的资产。 但GAP换标事件却告诉我们,品牌并不完全归企业所有,它也归消费者所有。 品牌不仅代表独特高品质的产品,它也代表消费者的欲望、观念、形象身份、自我认知。事实上,品牌并不存在于货架之上,品牌存在于消费者心中。 打造品牌,其实就是一个与消费者co-creat的过程。企业就是在与消费者进行价值共享、内容共鸣、传播共振、组织共生的道路上,与用户形成了一个共同体,从而完成了品牌的构建。 品牌就是这个企业与用户构建的共同体。 雷军说"因为米粉,所以小米",而我们应该意识到,米粉并不完全是一个自发生成的组织,它事实上就是出于小米有意识的引导和设计。而人们对米粉的印象和认知,无形中就代表了小米的形象和价值,米粉本身就是小米品牌的一部分。 用户对网易云音乐不离不弃,不是因为它歌多版权多,而是因为UGC。听歌看评论,成为网易云音乐的独有仪式。是广大用户,创造了网易云音乐这个品牌。 一旦我们将品牌视为企业与用户的共同体,那么我们就要承认用户对品牌拥有话语权、主导权,甚至是所有权。 一旦我们将品牌视为企业与用户的共同体,那么品牌的一切行为,不管是产品铺货、广告传播、营销推广、公关炒作、粉丝活动,都是在与消费者进行社交的过程。 做品牌,其实就是做社交。 消费者购买品牌产品,本就是与企业进行价值交换的过程。而我们通常谈品牌价值,都包含功能价值、情感价值和象征价值。 功能价值,可以由企业在工厂里、在实验室里自主设计,但情感价值和象征价值,则更加需要赢得用户的共鸣,或者与用户共创。 在一个极致竞争的年代,当我们面对商品过度饱和的货架时,单纯强调产品价值并不足以激发消费者需求,走进他们心里。 在一个移动互联的年代,当我们面对信息过度爆炸的媒体环境时,单纯吆喝式的传播却并不足唤起用户的注意和兴趣,进入用户法眼。 价值要引发共鸣,这就需要产品与消费场景的融合,内容与人格化输出的融合。 前者如味全每日C的瓶身文案输出,如何传递果汁的健康价值,以有效唤起用户需求? 味全的选择是将果汁融入生活场景,不爱晒太阳、昨晚没睡好、电脑8小时、你不爱吃菜,都需要喝果汁。 产品本身变成一个与用户沟通的载体,通过场景化设计唤起用户的共鸣。 后者如江小白的瓶身文案输出,在整个白酒界还停留在讲历史悠久、纯粮发酵、窖藏工艺的时候,江小白悄然完成了一个人格化品牌的构建。 从江小白的名字到产品形象的设计,再到后面铺天盖地的文案输出,江小白与其他白酒最大的不同,在于他是一个人,一个你可以与之倾诉、对饮的朋友,而不只是一瓶酒。 什么是好的内容输出?那就是传播主体实现人格化,有血、有肉、有温度、有态度。 惟有将品牌视为一个人,才能把品牌摆在与消费者对等的位置进行交流,而非居高临下的自吹自擂、自说自话。 广告圈有一句名言:我知道我的广告费有一半浪费了,但问题是我不知道是哪一半。 美国百货业之父约翰·沃纳梅克讲这句话的时候,那还是一个传统的年代,广告业刚刚起步。 换到今天这个信息大爆炸的年代,能浪费50%就不错了,很多传播90%的预算都是浪费掉的,广告无人理睬,消费者无动于衷。 对于今天的传播来说,我们最大的挑战并非来自竞争对手,而是来自全新的环境。这种环境的变化,使得传播充满了不确定性,精心设计的广告创意可能没人搭理,传播的走向难以预计。就像你永远不知道微信朋友圈明天会被什么刷屏。 其实甲方对于营销传播的诉求一直都很简单:花最少的钱,取得最大的营销效果。 但一个品牌的声音,在市场上是渺小的。惟有与用户的步调一致,与用户实现共振,这时品牌的效果才能最大化。 人人都是自媒体,消费者们拥有微博、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大众点评、淘宝评价、QQ空间、知乎等无数发声工具。 惟有将话语权开放给消费者,让消费者谈论你、转发你、评价你、恶搞你,为你发声、为你二次创作,这时候品牌才能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正如杜蕾斯最成功之处,不在于它热点追得好,而是它制造了一种心理期待。只要有热点事件发生,就有无数人翘首以盼杜蕾斯会怎么追热点,然后等着评论、转发、写文章。 《超级女声》,李宇春横空出世,她的粉丝团体玉米也成了一种社会现象。 事实上李宇春这个品牌,就是李宇春和玉米们的一个共同体。 它首先是基于李宇春极具表现力的舞台表演和人格魁力制造的共鸣,其次是造星之路上粉丝的参与和共振,形成了玉米这样一个自组织,最终呈现为李宇春这个品牌共同体。 同样是在,日本女团AKB48开始在东京秋叶原公演,一开始她们只是一群普通的高中女生,没有什么专业素养,唱功一般,演技一般,颜值也谈不上逆天。所以就算演出门票低到1000日元,还是没有多少人看。 前田敦子说,"一开始剧场都坐不满,第一次看到台下坐满时,真的开心到不行。" 但她们却有两点与传统偶像极为不同: 首先,她们触手可及,完全颠覆了偶像只能在电视上看到或偶像遥不可及的想法,你要你去秋叶原,她们每天都在那里,她们飞舞的裙摆离观众只有一米。 其次,和粉丝一起成长。她们每天一边表演一边学习,逐渐变得专业起来,就在粉丝眼前一点点成为明星。 她们不只是发唱片、跑通告,她们还写博客、做握手会、制作自己的综艺节目。每一年,还有一次让粉丝决定她们前途命运的总选举。 这就像一场大型的直播真人秀,也像一个现实版的养成游戏。粉丝们参与到偶像的打造之中,和她们同呼吸,共命运。慢慢的,粉丝的人生开始与偶像的人生合二为一。 粉丝与偶像高度关联在一起,创造了全新的偶像品牌。 传统品牌打造,以"请明星+砸广告+铺终端"式的大传播为主,其核心是广而告之信息告知,其目的是提升知名度,在观众面前混个脸熟。 传统偶像的捧红如出一辙,多接戏、多上综艺节目、买流量上热搜,总之是千方百计出现在观众面前,提高名气。 但新世代的偶像打造方式,则更强调粉丝参与、建立联系。尤其是选秀出道的偶像,由于造星过程中的粉丝参与,使得偶像与粉丝之间的情感连接极其紧密。 不管是中国的李宇春、日本的AKB48,还是时下当红的创造101,都是如此。 从玉米到米粉、果粉、锤粉,微软大法好,索尼大法好。粉丝用品牌来表达自己,表达自己的好恶、爱憎、身份、信仰。 一个好的品牌,要给用户提供站队的机会。尤其是当品牌受到非议之时,有用户冲上去辩论、拥护,在此过程中,用户将会对你的品牌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样他们就从普通用户变成了你的忠实粉丝。 没有粉丝的参与创造,就谈不上真正的品牌。粉丝其实就是一个品牌无组织的组织,这种自组织才是一个品牌最强大的力量。 《小王子》中,有一个小王子和狐狸的故事。 小王子邀请狐狸一起玩,狐狸说: "我不能和你一起玩,我还没有被驯服呢。" "什么叫驯服呢?" "这是已经早就被人遗忘了的事情,"狐狸说,"它的意思就是‘建立联系’。" "建立联系?" "一点不错,"狐狸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但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这是我见过对品牌最完美的解读。 —完— 作者/?空手(ID:firesteal13) 来源/?馒头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