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法律素养是高职大学生必备的素质之一。所谓法律素养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法律知识,二是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三是法律信仰。研究表明,高职大学生法律知识水平一般,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另外对法律的践行较差。本文在分析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提高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对策。 关键词: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提高途径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职院校占据了全国高校的半壁江山。法律素养是现代法治社会对公民素质尤其是对大学生提出的基本要求,因此提升高职学生的法律素养,就成为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这一系统工程的应有之义。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较,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有其鲜明的特点,既有高中的应、往届毕业生,又有中专、技校、职高的毕业生。因此,如何提升高职学生的法律素养,必须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摸索出一条具有针对性而又行之有效的途径。 一、当前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素养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也不容乐观,近几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事件频繁发生就是高职学生法律素养整体上仍然较低的证明。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法律知识匮乏。随着高等院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职教育生源的数量和质量成为困扰高职教育工作者的重大问题,高职学生掌握法律基础知识的能力普遍较低,并且缺乏兴趣。加之受一些高职院校重技能、轻理论的教学改革的影响,直接导致了学生学习中功利主义思想的滋长,只注重学习专业技能,对一些基础课程缺乏兴趣。不少学生只喜欢听案例分析,对理论性较强的法律知识不感兴趣。事实上,理论性法律知识是实用性法律知识的基础。②法律信仰缺失。法律信仰是人们出于对法律的依赖感而产生的心理感受,在行为上则体现为对法律过程的参与。当前高职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主要表现为他们普遍崇尚权力、过分看重"关系",法律至上的观念尚未形成。当前大学生中发生的违法犯罪现象,有的并不是没有学习法律知识,而是没有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养成依法思考、依法办事的习惯,归根到底是法律信仰缺失。③法律能力水平低。高职学生的法律能力是指其在长期的法律知识学习和法治实践中形成的,运用法律来规范和指导行为,解决矛盾冲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违法行为的能力。当前高职学生法律能力水平低不仅表现在这一群体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出现,还表现在他们用法能力较弱,不善于将法律运用于自己的日常生活中。 二、当前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现状的成因分析 造成当前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法律知识匮乏、法律信仰缺失、法律能力水平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①高职院院校的生源质量是制约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重要因素。目前高职院校的生源主要来自普通高考生和"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相对于本科院校而言,高职院校学生整体素质和综合素质较低,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②法律课教学目标的错位直接影响了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当前高职院校法律课教学的一个重要误区是不少老师把法律课教学的目标定位为单纯的法律知识的传授,把法治教育等同于法学教育,忽视了对学生法律观念、法律信仰的培养,使法律课教学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③校园内外的一些不良因素直接制约了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当前,社会上及校园内的各种不正之风对高职学生造成直接的侵蚀。以权压法现象及官本位思想的存在使得法律在他們心中的地位下降,导致他们法律信仰缺失。 三、提升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对策 (1)高度重视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将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切实纳入其人才培养目标中。当前多数高职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薄弱,一般是通过课堂教学或法治讲座的形式组织进行,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基本都用于满足专业建设、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强化训练,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没有得到充分重视。诚然,高职教育作为兼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的教育类型,重视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培养是其应有之义。但如果只有专业技术知识而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法律素养水平低,专业技术知识也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在残酷的商业竞争中,甚至难免遭受失败的命运。新时期的依法治国方略需要树立全民的法律意识,加强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是重视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环节。 (2)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环境教育人,环境培养人。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会使高职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高职院校要坚持依法治校,严格遵守《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各种法律法规,规范各种办学和管理行为,明确学校和教师之间、学校与学生之间以及师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在解决师生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有关纠纷时,要依法办事,让学生切身体验法律的公平。同时,要努力克服学校管理中的官本位思想和泛行政化现象。此外,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和广播等舆论阵地,构建学校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 (3)走出法治课教学目标的误区,切实增强法治课程课堂教学的实效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的意见〉实施方案》出台后,除个别学校设置的法律专业外,目前高职院校(法律院校或专业除外)的法治课程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公共基础课;二是一些专业的法律课,如会计专业的"经济法"、旅游管理专业的"旅游管理法规"等。法治教育的重点是培养法律意识与法律信仰,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因此,法律课程的教学目标应定位于法治观念的培育,在教学中要处理好法律知识传授与法律素养培养的关系,应将法律知识传授作为一个中介,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 总之,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是一项重要、系统、长期的工程,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和力量,以学生为主体,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教育,切实把对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落到实处,使法治教育贴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融入学生的内在需求,才能真正提升高职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参考文献: [1]邓秀华.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的调查与研究——以成都市高职院校为例[J].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06) . [2]刘婷.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及建议[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