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高效开展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对提高企业效能、促进廉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对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认识的重要途径。因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领导、员工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通过培训教育让他们认识到效能监督在企业生产、运营、管理当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认识到效能监督是保持廉政、提高效能的重要手段,从而不断加强他们对于效能监察工作的认可和综合素质。首先应该提高领导的思想觉悟,然后通过领导的影响力在企业中营造积极、健康的氛围,以便提高员工维护、支持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识,进而更好地开展效能监查工作,从根本上预防腐败行为,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加强重点环节监督检察 首先,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重要经营领域和管理中关键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紧紧抓住企业的产权流转、物资采购、改扩建项目、专项资金等关键领域,加强监察,以保证资金合规、合法使用。其次,要加强对企业节能降耗效能的监察。有效监督节能降耗工作的进展和浪费行为,杜绝企业管理疏漏,促进企业节能降耗,积极实现节能降耗目标,使其增长方式向着低成本、低浪费、低排放、高回报的方向发展。第三,加强对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监察。员工奋斗在第一线,能够最快地发现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因此所反映的问题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如: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损害员工合法权益、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等问题,应及时关注并积极监察,确保企业合法、合规、合理地推进改革。 加强效能监察制度创新 加强企业的制度创新对于强化效能监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度的约束是全局性的,也是根本性的,通过其长期、规范的约束能够加快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第一,企业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企业内部制度,包括监察制度。通过制度的约束,促进工作人员自觉履行义务、规范自身行为,为企业节约人力物力,从而提高监督效率。第二,要加强监察制度的创新。监察制度的创新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原有体制的利弊,着眼于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关联性、适应性,使各项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衔接配套,增强制度的整体效能,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运行质量,不断适应反腐形势的新变化、新情况和新需要。 发挥监察部门职能作用 国有企业进行效能监察的目的是完善管理、提升效能。企业监察部门和其他部门有所不同,其特殊的监察职权使其具有监督和检查的权利。从这一特殊的工作中,监察部门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和角度对企业内部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出现重大的问题,尤其在完善企业管理以及提升效能方面,监察部门的作用更为显著。所以监察部门要发挥好其职能作用,对不同的部门和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监察,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企业情況进行科学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从而强化管理。同时,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自我监督,被检查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配合纪检监察组织,确保监察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处理好其它部门的关系 国有企业的效能监察任务非常繁杂,涉及的面也较广,只有在各个部门积极主动地配合、合作下才能顺利完成工作,因此,能否处理好纪检部门和各部门的关系,是纪检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纪检部门除了要履行好监察的职责外,还应主动发挥好协调各方、制订工作计划、树立工作目标、督促工作进程、给出改进建议、监督措施落实、组织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项目验收、查处违规现象、奖励先进部门等作用。监察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虽然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但其同处于一个企业,仅仅是职能的不同,应该相互合作,增强各部门的凝聚力,共同维护并促进监察工作的开展,提高效能监察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