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到泰安参加了一个会议。回来后到财务上报销,会计说,两张车票只能报销一张。这是为什么呢? 会计说,新财务报销制度非常严格,规定只有"机打车票"才能报销。什么是"机打车票"?就是用打印机打的车票,也就是从泰安返程的车票合格,而从镇上出发的"手撕车票"不合格,这样的车票一律不再报销。会计解释说,"手撕车票"的面值不准确,人为因素太大。 在我们这里,只有县城以上的车站实行电脑售票,车票是"机打"的,乡镇仍然是人工售票,车票都还是"手撕"的。如果手撕车票不能报销,那结果只有两种:一是费用由出差人自己承担,这显然不合理;二是个人(或单位)想其他办法报销,说白了,就是要造假。 我没有学过会计,也没有负责过财务管理,与财务打交道一般都是与出差报销相关。我认为出差费用很简单,一是车费,二是住宿费,三是餐费,四是会务费。车费是固定的,其他三项基本上也都是会议"规定"好了的,即便没有车票、发票,这些费用,都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 当然,严格报销制度无可非议,但一个好的制度不能只讲究形式,注重票据,更要尊重实事。像车票,从A地到B地20元,来回就是40元,不要说车票是"手撕"的,就是没有车票,我以为也应该给其报销。反之,就算是"机打车票",如果来回超过80元,那车票就是假的,多余部分也不能准予报销。 当下不少地方的学校财务实行的都是县域管理——学校向上交票据,教育局结算中心统一审核,合格后划拨经费。如果县级结算中心对票据的审核只放在了形式上,只注重票据"合格"与否,就会走向"严格"的反面,"逼民造假",与其初衷南辕北辙。这是因为,在基层学校,特别是在乡镇以下的农村学校,许多开支是没有票据的,而这些开支又是合情合理且必须的。比如,学校有一些小的维修项目,不可能找什么正规建筑公司,况且农村也没有什么正规建筑公司,窗户上更换几块玻璃,正规建筑公司也不会承接你这点小活。因此,只能找个体户民工,而他们是没有发票的,学校如何处理,只能是移花接木,另谋他法,直白地说,就是造假,让票据"合格化"。 在我看来,这种造假比"票据"不合格更可怕,因为这种造假是为公而造,是公开的,是"造假有理"。如此,看似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便给一些觉悟不高、对公用经费怀有非分之想的人开了绿灯,因为即便财务公开,群众也搞不清楚那些财务报表的数字代表什么含义,弄不清楚哪些项目是真,哪些项目是假…… 学校的财务管理一定是要有制度的,制度的执行一定是要严格的,但这个"严",不能只在表面票据合格与否上下功夫,要尊重实事。更为重要的是,要让学校的公用费使用合理,不被挪用甚至"流失",更要走群众路线,实现真正的账目公开,让经费使用置于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