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三年前经人介绍结了婚,有一个一岁多的女儿,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两个过的还算幸福,可是自从我生完孩子后,老公嫌我生的是女孩,对我越来越不关心了,有时候他喝醉了还和我吵架。公婆对我也是冷眼相待,说我是不会下蛋的鸡。 每次吵完架,他都在公司里住,有时候几天也不回来一次,也不管孩子。他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生意做得还不错,当初我嫁给他的时候,姐妹们都很羡慕我,说我这辈子吃穿不愁了。谁会想到事实会是这样,如果我当初生的是男孩子结果应该不是这样了。 那天,他回来的特别晚,喝得醉醺醺的,我们因为一点小事又争吵了起来,最后动手打了我,他还说这日子没法过了,不如死了算了,我们吵了一个多小时后他摔门而去。没想到,他真的死了,在过马路的时候由于喝酒太多没有看清楚对面来的车,被车撞到了。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不行了。 料理完老公的后事后,我提出要继承老公的遗产,公婆说不行,说我没有资格继承,说他们的儿子是我害死的,让我滚出这个家,一分钱也别想拿走。事情都过去半年多了,他们还是坚持我没有任何继承权。 我想起诉他们,我问了一个做律师的朋友,他说像我这种情况法院可能会判两种情况,一种是老公的死和我有关系,没有继承权;一种就是老公的死和我没有关系,我有资格继承遗产的权利。我现在也迷茫了,我到底要不要起诉他们呢,就是起诉了我到底有没有资格继承呢? 心理专家回复: 收到你的来信后,我也翻阅了相关法律书籍和咨询了相关法律界的朋友,觉得你还是有继承权的。根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以上四种情形没有一条和你相符的,你仍然有继承权。虽然说你老公的死亡和你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是夫妻矛盾导致一方意外死亡的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你老公的死亡并非你能预见的,所以你仍有资格继承遗产。 如果争取不到,是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的。当然这对你来说很纠结的,你不想和亲人对簿公堂的,毕竟这也是你的权利,你必须要去争取。另外一点要说的是,无论生了男孩还是女孩,都不是你的错,这都什么时代了,还重男轻女。其实女孩和男孩是一样的,无论别人怎么想,你只要觉得女孩其实也一样,甚至比男孩更好,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