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事件与日俱增,成为影响人们财产安全的重要威胁。本文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出发,提出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防途径,通过构建证据体系、建立侦查协作机制以及加强警务执法合作等方式,促进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破解。 关键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点;侦防困境;侦防途径 1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就是指通过非法的方式,以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借助计算机网络和电话所依赖的网络技术和电信技术为基础进行信息的传播,对社会上不特定的人群发散虚假信息,从而骗得公私财产的行为。对于电信网络诈骗而言,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首先是非接触性,被害人和犯罪分子之间的信息沟通是重中之重,需要通过通信网络的方式,才能够进行诈骗和犯罪,因而需要电信网路技术的科技化水平高[1]。诈骗犯罪分子在充分了解不同通讯方式的特征以及网络技术的特点后,实施网络信息和诈骗信息的获取。其次,电信网络诈骗最为关键的环节就是资产的转移。被害人在被骗后,需要将一定的资金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诈骗分子通过银行进行取款和转账。或者是被害人的支付宝、网银等被犯罪分子所获取,账户资金被瞬间转移或者盗刷。最后,在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不同的环节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诈骗行为。不同犯罪分子在不同地方进行不同环节的诈骗行为,最终集合成一个诈骗整体链条。从当前的刑侦资料来看,诈骗团伙都有核心人员进行统一指挥,不同下级的犯罪分子之间互不联系,他们借助较为固定的网络进行联系,将该号码与诈骗号码严格区分,金钱是他们进行合作的唯一纽带。 2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防途径 2.1证据体系构建 对于电信网络诈骗而言,可以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证据种类划分为四类:第一种是言词证据,第二种是电子证据,第三种是视频资料,第四种是书证和物证。在刑侦侦查的不同环节,证据的获得具有不同的侧重点。这种网络犯罪侦查的环节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首先是前期侦探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刑侦部门应该增强对于接报案情况、情报和相关线索的分析和研究,证据方面主要注重于对于电子证据的固定和获取[2]。主要有两种较为关键的数据信息,一是诈骗团伙的语音网关IP服务地址,通过这个可以侦察到犯罪窝点的物理地点,从而为抓捕做准备。二是服务器上的CDR数据。其次是现场围捕的环节,一旦确定犯罪分子的物理范围,实现落地侦查,就进入现场抓捕的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刑侦证据主要注重是书证和物证的获取,特别是对于网络诈骗犯罪软件和硬件设备的全面收集,注明详细的信息。特别是需要对于诈骗工位和犯罪分子进行一一对应,现场的任何物品,不论是个人使用的物品还是犯罪作案工具,都需要进行全面的封存和提取,对于现场搜查和收集和提取整个过程需要进行录像或者录音。再次是刑事拘留环节。刑事拘留的时间较短,在这一过程中主要注重的是对于全案证据和言词证据的获取,同时,寻找取款监控录像以及赃款的时间点和位置。在这一过程中是,审讯工作的作用尤为重要,要选择办案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刑侦人员进行审讯,挖掘犯罪分子的口供,使得犯罪分子的口供与现场的抓捕证据做到相互对应。同时,还要进行协调和规划,明确犯罪团伙的犯罪流程和分工,从而为理清犯罪现场的证据打下基础。最后是侦查羁押的环节。在犯罪分子被逮捕之后,刑侦机关有较长的侦查期限,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对于整个案件的证据链进行全面的梳理和综合,通过对比客观证据材料和审讯内容,审查被害人的账户交易详情,查明具体被骗的金额,从而与诈骗所使用的银行账户之间建立联系,对犯罪嫌疑人的口述证据进行补充,从而做到客观证据和言词证据的相互对照[3]。 2.2侦查协作机制 首先是构建不同专业的警种协同作战。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之间具有很多环节和层级,如果只依赖刑侦警察进行侦查破案往往会力有不逮,因而应该不断增强不同警种之间的协同合作。通过协同作战能够集合多方面的警力,建立侦查联动,形成优势互补,提升破案的效率。面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技术问题,网络行动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能够鼎力相助,及时攻克技术难题,分析网络痕迹和相关信息,他们的配合和支持能够促进对于网络犯罪分子的精确打击和安全分析。此外,系统作战能够减轻取证过程中的协调问题,不同种类和形式的证据能够较为全面的获得,特别是固定环节和电子证据的收集将会更加完备。 其次是推动各个地方的行政部门共同侦查。在全国不同地区范围内的刑侦部门根据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案件,要逐渐建立起整体打击、整合多方资源、密切配合和共同联动的工作理念,充分使用公安部门的"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破案合作网络",积极进行"网上协同侦查"。不同地区的行政部门在情报共享、信息交换方面共同合作和交流,加强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深度和广度,从而形成全国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长效机制和强大力量。 2.3警务执法合作 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往往涉及很多地方,经常是地区的联同犯罪。因而,我国的刑侦机关需要加强与其他地区和国家的刑侦机关的合作和系统力度。在沟通和交往层面,警務部门的合作需要放在关键的位置,尤其是对于引渡和遣返等国际司法合作方面,逐步建立起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较为稳定的系统体系。在刑侦能力方面,需要梳理协同合作的理念,定期进行刑侦工作会议和刑侦技术交流活动,加强警务执法相关的培训,从而促进双方侦查能力的提升和深度合作的开展。在法律制度方面,需要在严格依照法律制度办事和司法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证据原则和侦查方式方面的合作和交流,形成材料证据、法律文书方面的互认,从而丰富相关犯罪证据,更好地对于犯罪分子进行处理。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崔玲.电信网络、银行卡诈骗与洗钱犯罪链路分析[J].金融科技时代,2017,(04):59-61. [2].金溪警方深入开展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活动成效显著[J].中国防伪报道,2017,(02):71. [3]赵恒志.浅析高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手段及应对措施[J].法制与社会,2017,(04):57-58. 作者简介: 梁敬(1982.10.28~),性别:女,民族:汉,籍贯:浙江省丽水市,学历:本科,职称:检察官助理,主要研究方向:侦查监督、刑法、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