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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排放在国际交易中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


  摘 要:1990年,联合国的气候变化委员会发表了第一份评估报告,确认了人类活动导致全球变暖。这之后,各国不断谈判,达成了几个关于碳减排的国际公约。1998年的《京都议定书》进一步确定了一個原则,叫作"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就是说,所有人都得面临碳排放导致的后果,所以各国就都有减排的责任。
  关键词:碳排放;国际交易;问题;对策
  一、中国碳排放现状
  我国为了顺应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国家也相应的开设了碳交易平台。2008年8月5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北京环境交易在一天同时成立了;同年的9月25日天津碳排放交易市场也成立起来了。七个碳交易平台也都开始运营起来了,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碳配额累计交易额109.94亿元。从价格上来分析的话,成交的总交易额度为109.94亿元。以价格这方面展开讨论的话,2017年12月,北京地区的试点价格稳定在55-60元/t,几大碳试点中属于最高的。
  上海和深圳处在25-35元/t区间。虽然我国碳市场交易市场相比较上千亿美金的欧洲,碳市场规模还小,但是我国碳市场潜力是巨大的,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2017年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在本次方案中明确的指出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的工具,电力行业的相关企业作为破局的突破点。交易的交易体系率先启动,多个阶段的对碳交易市场进行建设,不断地增加和进阶碳排放的交易方式和交易的类型。
  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带动了全球交易市场的热度,2005年碳市场就表现出巨大的活力来,2011年交易额创新高1760亿美元,2013年交易量也创出新高104亿t。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碳交易市场突然遇冷,出现了大幅度的下跌,2015年碳交易量跌至60亿t,交易额也降到了500亿美元。2016年虽然想比较前年交易量相差很小,2017年虽然涨幅一点,交易量和交易额分别是65亿多吨、520多亿美元,但整体仍处于平衡。
  二、碳排放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
  碳排放交易市场当前的情况下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我们要对此付出更多精力和智慧。总体分析来讲,我国的碳交易市场权存在着六大问题:
  (1)碳排放权具有金融属性、政府创设性和生态属性,因其本身的属性,导致无法将其法律的属性进行界定。我国现阶段还没有统一的明确的法律来对碳交易市场进行规范。清晰界定产权属性是碳市场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而法律依据的缺失使其产权边界难以界定,碳排放交易也就被限制。全国碳交易市场正处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主要依据国家发改委的部门规章,但是很多部门层级比较低,没法处理碳排量交易的问题,导致部分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难以建立,碳排放体系的权威地位无法得到保证,缺乏维护体系安全运行的保障。因此交易体系的法律基础需要进行补充,逐渐健全碳排放涉及到方方面面,用以保证交易的顺利实现。
  (2)气体排放权初始分配不公平的现象屡见不鲜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两个原因导致的:第一,企业间不愿过早承担过多的减排工作,因此在规定碳排放总量的时候以租赁的形式向其他有关企业借用碳排放权,这样就造成了大企业可以按质按量完成碳排放量,而有一些小企业仅仅是空壳,仅仅负责向大企业匹配碳排放权,市场的"手"在这里没有得到作用,无法对市场进行调节。
  (3)通过碳排放权产生的过程可知,国家碳排放量标准先设定下来,然后国家对配额进行分配,相关的企业超过了分配的配额,就需要在市场上购买额外的配额,企业未使用的配额可以放到市场上进行交易,碳市场从而形成了。政府作为监督者和分配者,这期间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容易受到操控,很多的企业的热情被这些出格的行为打消了。即使,我国已经启动了7个碳交易试点,有一点非常不好,那就是碳交易试点,流动性低是当前最为明显的特征。每年履约之前,交易额都会获得飞速的成长。这也是市场有效性不足的一个重要的体现。我国排放的主要力量参与碳交易的活动,主要是受到政府和相关法定措施的要求,并非主动性的进行投资。因此,企业的评估中对碳配额的占比也是很低的。例如:天津碳市场近几年的数据显示,碳交易活动机制并未正常的运行。
  三、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对策与启示
  加大CDM项目的技术投入外国买家与我国进行CDM项目合作时,大多数情况是资金替代技术输出为主,我们在碳交易方面有一点非常关心,以防生产技术被窃取,即使是技术合作,也是引进一些国外淘汰的生产技术。因此,我国要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只有对知识的尊重,才可以激活经济效益。当然,远水解不了近渴,我国应该在技术援助时,对自我的技术不断地革新,加之与国外先进的技术相融合,逐渐缩减与国外技术的差距,逐渐创造出一套中国的清洁生产技术。现阶段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量国家之一,而我国所处的碳交易产业链是最大的CDM碳排放权供给方,我国在国际上的碳排放市场话语权很微弱,也很长一段时间处在碳排放产业链的最低处。发达国家经常会低价买入我国的CER,低买高卖,谋取利益,在这个过程中,我国损失了很多经济利益。我们要加大对碳交易市场相关的人才的培养,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改造,将清洁技术做进一步的提高,逐步将我国在碳交易市场的地位提上来,使自己摆脱交易产业链最低的位置。完善碳交易市场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平稳发展碳交易市场的重要手段。然后,我国将碳排放相关法律进一步的分析和制定,完善当下有些缺漏的法律方面,加快建设我国碳交易市场交易过程中问题的法律条文,制定出碳交易过程中的制定、分配、交易、惩罚规则等等,使国内企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通过上述的一系列措施,提高我国碳交易市场在国际上的地位,提高我国碳交易市场的经济效益。
  本文通过对中国碳排放在国际交易中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展开讨论,分析了现阶段我国碳交易市场的一些问题,并且针对这些对策,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希望可以给教师一些指导和帮助。
  参考文献:
  [1] 何少琛.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发展现状、改革方法及前景[D].吉林大学,2016.
  [2] 王彬辉.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发展及其立法跟进[J].时代法学,2015,13(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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