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那么环保税危废如何交费呢?接下来本站来为大家讲解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规定,应税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 应税固体废物 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处置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 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是指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的固体废物数量;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是指按照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数量。 每一项固废废物的应纳税额=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适用税额。 需要提示注意的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以上就是有关环保税危废如何交费的常识介绍,希望可以对你有帮助,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关于环保税这方面的常识,请到本站来搜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