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是暴力行为的一种。只要这种暴力行为后果达到一定事实程度,触及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非属于符合刑法免责的规定。那么刑法与校园暴力的关联条款你知道吗? 校园安全知识: 1故意伤害罪: 本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的人应当为其故意伤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 不满16周岁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负刑事责任。主观上是故意,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其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如2006年12月7日下午,高正涛同学在校门口被人砍断五个手指案,对方涉嫌此罪. 2过失重伤罪: 教师惩罚学生,学生之间的肢体冲突因过失可能致学生重伤而犯过失重伤罪。过失主观上表现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3侮辱罪: 本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其主观上是故意,其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其客体是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如一些教师罚学生吃牛粪、人尿等行为。近日网上曝光女生集体欺辱女生的图片,可构成本罪。 本站提醒您:在应对校园暴力时,大家一定要多了解下相关的校园暴力知识和遭遇校园暴力后该如何应对和维权等相关的校园暴力处理方式来帮助自己。